市大数据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市大数据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立体、综合、全方位、内生地‘搞活一座城’”为目标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着力“六个全面推进”,充分发挥大数据的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统筹推动数字XX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一)统筹数字XX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数字XX2021年行动方案》,明确数字XX发展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各区(市)、单位制定数字XX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工作会议,顶格推动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充实完善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争取更多标准纳入省大数据行业标准规范编制计划。引入高端智库,充分借助专业第三方力量,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数字XX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行客观评估、评价。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统筹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进一步落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在推进数据专项治理、探索数据融合应用新模式、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探索大数据产业发展新途径方面大胆先行先试,打造XX“慧优政、慧民生、慧兴业”品牌。完成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终期验收。进一步加大全市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建设工作统筹组织力度,推动平度市等纳入省级试点。组织各区(市)结合发展特点选择优势方向突破,分级分类、多城多面推进市级智慧城市试点建设。
(三)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根据《XX市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组织各区(市)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建设推进力度。积极开展智慧社区、智慧街区示范建设,年内智慧社区、智慧街区示范点达到50个,高标准做好示范点验收、公示、发布工作。结合建设实际,修订完善《XX市智慧街区建设评价标准(暂行)》等。
(四)完善智慧城市应用生态。加强数字XX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统筹,建立数字XX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库。研究制定XX市新型智慧城市场景清单,探索利用市场化手段推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领域全面应用场景开放。培树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依托智慧应用优秀案例和“三优两重”评选等活动,形成《XX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案例集》。
(五)加快推进城市云脑建设。推动一体化城市运行中心建设,打造展示、交流、共享、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化、平台化城市云脑会客厅,推动城市云脑三大基础支撑平台建设运行,制定《XX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方案》并推动建设实施。推动城市云脑《总体要求》《数据要求》《运行管理要求》三项标准规范成为省级智慧城市标准,拓展专项领域标准规范建设,形成统一完善的城市云脑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统一数据业务中台,开发可视化分析系统,打造城市云脑场景应用集群,至少20个场景一屏接入城市云脑。加快重点领域应用建设,推动公安、城管、应急、交通、人社、文旅等10余个重点项目上线。组织各区(市)基本建成城市云脑区(市)中枢,构建城市云脑一体化应用体系。
二、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高效XX建设攻势3.0版数字政府攻坚战工作,抓好相关项目建设落实。
(二)加强数据资源汇聚治理。全面开展数据“目录化”管理,迭代更新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进一步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库,以及交通出行、生态环保等主题数据库。推动供水、供热、燃气等公共数据实时汇聚,按需提供服务。构建常态化数据协同治理机制,将数据质量纳入考核管理。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信息等高频重点数据治理。开展数据治理培训,提升各级各部门数据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统筹协调、供需对接和监督调度,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年度市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8.5%。
(三)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掌上办事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快平台“适老化”改造,建成便民利企服务专区不少于10个。推动掌上办事服务向街道、社区基层延伸,“爱山东·青e办”移动端区市分厅接入亮点应用不少于100项,提升宣传运营水平。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化提升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两大基础平台,持续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自建系统,深化政务服务“一号”应用。做好优化政务服务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工作,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重点在审批、公积金、人社等政务服务领域和社会场景全面推广“电子两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