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合集31篇9万字

2022-09-03 14:32:14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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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工作汇报

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运输局环保工作情况报告

大紫塔乡环境保护所工作汇报

关于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环保工作总结思路的报告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近期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眉山市环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纲[&~*^%]

关于省环保厅约谈后我区环保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

贯彻市第十一次环委会会议精神及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海兴县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环保局关于2019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绩溪县环保局201x年度工作情况汇报通稿

金川区环保局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老君坡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临湘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芦山县水务局关于涉水环保工作情况报告

马和乡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马和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祁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奇台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市政协视察环保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双石镇环保工作总结

万里乡落实环保工作情况汇报

湘阴县20191-6月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报告[~^@*%]

永利彝族乡201x年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沐川县委宣传部

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1x年,工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局工作职能,坚持“管理与治理并重”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散煤经营户苫盖治理。

1、加强调查统计工作,摸清底数,全县统计煤炭经营户共计230户。

2、召开专题会议两次,部署煤场苫盖工作。下发文件通知,对煤场苫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从201x年11月5日开始,由沧县政府统一部署,工信部门牵头,组织工信、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等部门成立燃煤治理联合执法队伍,对我县市场进行煤场重点清理整顿。

共组织集中行动7次,清查国省道沿线经营单位100余个(次),由环保部门下达整改改通知40余份,督导20余家经营户建成标准围挡。

4、根据《市燃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县燃煤治理情况督导函》的意见要求,已向县政府提交了专项治理工作建议,正等待县政府领导研究部署。

二、洁净型煤推广工作。

沧县工信局从去年6月份接手型煤推广工作以来,克服工作无基础、工作人员紧张等困难,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调研。组织调研工作4次,座谈型煤生产及配送单位30余人次,按照市县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开展型煤推广工作。

2、认真部署。认真调查分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规范性文件23件,及时分析汇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3、加强调度。及时组织全县统一调度会议5次,充分调动型煤生产及配送企业,及乡镇村工作积极性。

第一个推广阶段截止201x年11月15日,全县共计配送洁净型煤34467.2吨。目前第二阶段推广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做好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行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行动计划》按照“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的要求,全面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工作,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燃煤工业锅炉改造推进工作,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作每月督促检查。为落实目标责任,要求各乡镇按照确定的改造方式和时限逐台抓好列入计划改造的燃煤工业锅炉,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对保留的锅炉要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各相关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规标准,增加资金投入,开展能效对标、按时承担治理任务。

2、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及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监督燃煤工业锅炉治理工作,推介典型经验,爆光恶劣行为,对污染严重的锅炉拒不整改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推进燃煤锅炉治理的整体合力。

3、明确任务,摸清底数。本县辖区内依据质监部门提供有燃煤工业锅炉台账确定有411台燃煤工业锅炉,869蒸吨。其中201x年已拆除的燃煤工业锅炉82台,106.38蒸吨;201x年已拆除、改造完成122台,169.29蒸吨;201x年预计改造204台,约591.722蒸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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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交通运输局近期共开展了13大项环保工作。

一、近期开展的环保工作

(一)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分别于201x年11月、201x年5月制定了《龙泉驿区综合交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x-201x)》、《成都市龙泉驿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

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发展低碳环保交通发展战略”。“促进低碳环保交通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交通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生产及行业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减少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污染排放;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行业监管及管理;探索提高机动车使用效率的相关管理办法等,发展低碳环保型交通战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构建智慧绿色平安交通”。一是“深化智慧交通信息工程。以促进信息化与城市管理融合为核心,加快引进智能交通、数字城管、数字安监、智能电网等技术和系统,打造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平台”。二是“推广绿色交通环保工程。合理优化出行结构,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节能减排,加强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工程建设”。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全区维修企业露天喷漆作业、无制冷剂回收装置、机油不按规定回收、污水乱排等情况我局制定了《201x年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源头控制、督促维修企业对喷漆房更新改造,严禁露天喷漆,规范管理等措施,切实解决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积极与环保局协调沟通,了解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文件及政策解释;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计划每季度对尾气排放检测进行抽查,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完善环境保护措施。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一类维修企业15家,二类维修企业57家,三类维修企业296家。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一、二类维修企业要与在环保局进行了备案登记的收回公司签定回收合同,并建立回收台账。目前已有52家签订了废油回收合同,142家企业提供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备案,其他企业正在督促办理中。对296家三类维修企业,下步全面纳入监管范围,重点对有喷漆作业资质的65家业户加强监管,减少空气污染。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机动车维修企业治理涉及到12个街镇乡、864家维修企业。3月底至4月初,在全面完成维修企业摸排甄别后,落实了领导包片和每日一报工作要求。4月中旬至6月上旬整改攻坚阶段,采取将全部执法力量投入一线,与区环保局、各街镇乡形成联合执法,共同开展企业关停、整改的攻坚行动。期间,共发放交通执法文书433份,环保执法文书111份,街镇乡自行下发整改通知书168份。配合整治工作开展,区交通局组成多个行政审批上门服务工作组,对具备整改条件的企业同步开展经营许可办理,推进整治进度,期间共办理完成93家。6月中旬整治工作已经完成,共关停企业550家、整改204家、规范110家,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在开展“回头看”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一是要求所有营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签订环保守法承诺书,目前大部分维修企业已经签订,作出了守法经营承诺。二是联合属地街镇乡开展巡查监管。巡查行动主要针对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和关停企业私自恢复营业的情况。从6月15日开始,每天都安排交通执法人员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维修企业171家,责令关门停业77家,有效遏制了“死灰复燃”巩固了整治成果。

(四)河长制工作

区交通局按照河长制相关文件要求为洛带溪污染治理的联系单位及同安、洛带、洪安雨污管网纠错的责任单位。目前正在开展洛带溪污染治理工作,场镇雨污管网纠错工作还未开展。一阶段工作只涉及洛带溪污染治理保证污水不下河。目前洛带溪第一阶段一批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一阶段二批次治理工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区交通局制定了《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案》,采取属地乡镇治理,交通局提供资金保障的方式开展治理。第一批次工作涉及26个排污口,其中洛带20个、同安2个、黄土4个,目前都已全部完成。第二批次洛带溪涉及29个排污口,其中洛带涉及24个排口、黄土4个、还有1个排污口在新都境内。新都境内的排口正在协调新都采取措施解决。目前完成整治的排口10处,其余排口正在正进行勘查设计、编制预算书。第二批次工作预计再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整治期间还对洛带溪三洞桥至江西桥段开展了清淤工作,河水水质有了改善。

(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扬尘治理

(1)货运车物料遗撒的查处

我局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采取错时执法、不间断执法等方式,大力整治运输物遗撒问题。一是准确把握政策,坚持“教育卸载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严格卸载,卸载完成之后进行复检,复检通过之后再处罚放行,从而避免车辆再次超限行驶。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横幅等方式宣传物料撒漏的危害性,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化解群众特别是车主的顾虑和误解,营造全民支持治超和治洒的舆论氛围。

201x年,交通运输局在成简快速路设置2个“双超”治理卡点,经过招标程序,于7月将卡点外包给四川新忠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专项检查渣土运输等超载超限车辆,确保成简快速路及桥梁的安全。同时安排专人每日早8:00至第二天晚8:00配合公安部门对洪河卡点进行值守,开展“双超”治理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201x年至201x年4月我局共查处货运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规行为396台次。较好的避免了扬撒造成的路面及空气污染。

(2)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结合交通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研究细化了工地扬尘整治标准。采取分工到人的工作方法,及时监督检查存在扬尘问题,督促整改进度。对在建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操作工人等就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讲,使项目参建各方人员自觉按照整治要求标准化操作。201x年以来,对牵头在建交通项目进行扬尘治理工作检查共计10余次,在建交通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总体较好,基本处于可控状态;个别项目存在裸土未覆盖(发现4次,已整改)、施工现场扬尘严重(发现2次,已整改)、项目门口未设置冲洗设施等问题(发现1次,已整改),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有了较大的改善,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下一步积极配合区扬尘办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全区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根据交通项目进度情况,把握重点,坚持巡查,着重加强复查,立足扬尘问题源头管理,把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道路保洁及整治

做好全区76条共计378.9公里区管道路日常保洁,道路巡查及洒水降尘,道路养护道班全天候对道路进行保洁。同时结合环保督查迎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车城大道、成环路等重点路段的道路养护工作,全力确保道路环境畅通、整洁。

先后对洪安镇化工新村9组、红光村村道、曙光化工厂道路、公园路、新洛路(府兴街至新洛路段)、万养路、成环路等道路开展路面病害整治工作,共计整治面积3600余平方米。既及时消除了曙光化工厂道路等区域安全隐患,同时又提升了公园路等区域道路交通环境。

2、交通行业节能减排

(1)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在审批新增道路客货物运输车辆时,严把车辆燃料油消耗量核查关,要求客货运业户必须提供经专业汽车检测机构出具并经检测合格的《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对未提供《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或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严禁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入营运市场。

(2)推广新能源公交。目前我区共有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34台,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50台,新能源公交占常规公交的12%。龙泉公交公司110台纯电动公交车将今年3月陆续采购到位,我局正在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待新车采购到位后及时督促公司将车辆投放到线路运营。[%*#@&]

(3)发展公共交通。今年新开行与地铁接驳的公交线路7条,优化接驳地铁公交线路16条。2013年以来共新增优化公交线路30条,共有218、223和313等48条公交线路与9个地铁站无缝衔接。

3、淘汰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货运车辆方面,龙泉驿区现有货运企业22家,涉及黄标车共89台,目前共注销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车辆营运手续15台,回收营运证15个。

出租车方面,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车辆下线工作。为切实治理老旧出租车尾气排放不达标问题,我局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督促出租车管理公司将经营权到期车辆营“转非”,并交回《道路运输证》,清除专用标志、拆除专用设施等,按要求改变车身颜色,到公安机关变更车辆行驶证。2013年至201x年共完成16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营转非工作。

客运车辆方面,及时对车况老旧、性能不达标的客运车辆进行报废淘汰。2013年以来,共报废公交车547台,更新299台。开展注册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按照上级下发名录,共淘汰注册营运黄标车180台。

驾校老旧车管理方面,共开展检查16次,重点检查了属地三所驾校,对辖区内12所分校训练场进行了抽查,并要求其按总校教练车管理制度做好老旧教练车淘汰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三家属地驾校共有教练车144辆,在营教练车127辆。2013年以来教练车共淘汰报废22辆。

4、重污染天气应急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所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预案,根据区上通知严格执行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一发通知就立即响应。

(六)危险化学品、放射物品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

我局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安全运输的监管,结合龙泉实际,制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污染防治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领导机构,进行了人员分工,明确了处理程序、报告事项和责任追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出动、快速处理,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七)港口、码头、船舶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我区属于水运欠发达地区,为内河封闭水域C级航区的旅客运输,不允许从事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现在通航水域3个,所有船舶航行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目前不存在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

一是防患于未然。我局制定了《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机构,确定了领导成员,明确了各自职责,细化了应急处置流程,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准备。二是加强了航运企业监管。督促各航运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船舶检验规范》,每年开展专项检查近10次,对辖区内所有营运船舶进行排查,督促各企业人员维护好码头、站房周边环境,严禁乱扔赃物,乱排污水。三是强化了船员防污培训。在每年2次的船员安全培训中,特别强调了防治船舶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督促船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四是对航运企业经营许可资质进行核查。严把源头关,严格按照船检规范,对全区客(渡)船进行了逐船逐项年度检验,对营运船舶进行了年审,营运船舶适航率达100%。五是大力做好船舶防污染宣传工作。每年利用安全月活动,深入水运企业、码头渡口进行专题宣传和走访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挂横幅标语、发放资料以及现场解说等宣传形式,督促船员、游客和附近村民树立环保意识,杜绝垃圾乱扔现象。目前正在完善4个通航水域的各类标识标牌和船舶用垃圾桶和垃圾袋,并增加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提示内容。六是加强源头治理。2013年以来结合船舶检验规范和辖区通航水域的实际,在市海事局的指导下,共淘汰柴油发动机客船17艘,引导企业更新汽油发动机客船或电力船共计11艘,从源头上对船舶排放和污染水域进行控制。

(八)龙泉湖自然保护区龙泉驿区域停止船只运营

龙泉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李勇,自然人股东7人,注册资本50万元)共有运营船舶23艘,168总吨,357个客位,722.96KW,其中17艘汽油挂浆机、5艘柴油机挂浆机、1艘柴油卧机,船员18名。

7月3日区政府关于龙泉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环保问题排查整改专题会议要求,7月30日前航运企业停止营运,限期完成关闭取缔工作。7月27日,所有船舶已吊离水面,龙泉湖公司已停止经营。正在等待区政府批准最终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进行善后工作。同时密切与龙泉湖公司联系,做好维稳工作,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九)成渝客专噪声和辐射污染问题整治

区交通局在详细开展现场调查后,主动联系市交委、成铁局、客专公司,就该问题进行过多次汇报沟通,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近期,根据环保督查工作要求,区交通局再次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落实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承办科室具体负责,通过协调采取工程措施、做好解释安抚两方面来解决该问题。在落实工程措施方面,已根据环保部批复的成都至重庆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协调客专公司对声敏感点设置完善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目前,该公司正在逐步设置隔声窗,进行音屏障和减震器材的检查维护。7月24日,我局已跟柏合镇进行了协商,初步议定成渝高铁30米范围内启动拆迁,由柏合镇给区政府打报告。解释安抚方面,区交通局于4月26日召集相关部门、街办召开专题协调会。会议要求,由属地街办负责,各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受影响住户安抚,防止群体性、过激性事件发生。目前,为确保该问题顺利通过环保督查,区交通局正在积极对接柏合镇,开展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拟于近期再次开展受影住户走访安抚,严防中央督查期发生集体上访和围堵事件。

(十)一级保护区整体封闭式管理后的道路还建

一级保护区整体封闭式管理后的道路还建(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会同大面镇、龙街办现场踏勘,调查发现不还建不影响老百姓出行。4月10日已将《关于请求取消东风渠饮用水源道路还建工程的报告》报区政府。

(十一)10个承建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

由交通作项目业主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共10个,目前已整改完成8个,2个项目正在环评公示。

(十二)“茶店镇湖东路维修整治工程”等9个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环保验收。

目前9个项目均完成了环保验收。

(十三)怡居路三家汽车修理厂喷漆扰民问题的处理

局交管所、执法大队已向三家无证企业宣传政策并责令其关闭;目前嘉驰汽修已经关门停业,捷诚汽车养护中心已经搬离,摩尔赛汽修厂已经未从事维修经营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货运黄标车整治方面。无法及时与部分货运黄标车车主取得联系,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转为非营运,收回道路运输证。部分车主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率低,人员流动大,变更频繁,且不及时到我局变更相关手续及信息,造成我局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

(二)维修行业整治方面。维修行业管理难度较大。一是辖区内维修企业涉及龙泉主城区及12个街镇乡,范围达500多平方公里,三类业户以个体经营户为主,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且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导致政策宣贯、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难度大。二是我局现有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我局现在从事维修监管的人员只有6名,因人员太少,对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难度很大。

(三)对成渝客专噪音扰民的查处,执行力度受限。[#~&*%]

自201x年12月成渝客运专线运营以来,龙泉柏合镇村民对客专运行时的噪音扰民问题多次投诉并集体上访。针对这一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情况汇报会,交通运输局会同区信访、环保及柏合镇召开协调会6次,并多次与省市有关部分及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并先后向市铁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成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去函,请求予以解决,但至今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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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把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把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治本攻坚,使我乡主要污染物得以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初步成效。下面,我就今年以来我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气代煤工作:按照县“双代办”要求,我乡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对全乡8058户的户信息进行了精确统计,并协调好各村管道铺设和壁挂炉的安装工作,现完成去年接转15村管道铺设任务,安装壁挂炉930台;新开9个村正在进行管道铺设连接。到10月底前,按计划完成“气代煤”工程。

2、秸秆禁烧:一是健全了禁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确保发现火情5分钟到现场扑灭。二是通过广播、巡逻、粉刷标语、悬挂条幅以及发放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3、散乱污企业整治:对化工、橡胶、工业喷漆涂装等重点行业开展治理活动,完善监测和治理设施,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去年发现的2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整改提升,并严格按照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了巡查,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对新发现的1家小铸造企业坚决迅速进行了取缔。

4、燃煤治理工作:一是我乡加强巡查督查,严禁出现新的散煤经销点和流动销售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防治已取缔的散煤经销点死灰复燃。同时积极推广洁净型煤,确保型煤质量和供应到位。二是建立生物质燃料锅炉台账,加强源头和出口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现乡区内燃煤锅炉全部取缔,现有锅炉也均按环保要求整改到位。

5、扬尘治理:一是建立了全乡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清单,完成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设施,实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未安装完成、联网工地一律停工,新开工地必须安装,运行之后方可开工。二是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经营性料场治理。全乡工业企业料堆场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不达标企业依法处理,确保扬尘治理。三是规范了渣土处理。渣土消纳场和中转站要按照物料堆场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渣土私拉乱倒。

6、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重点推进清理入河排污口、沿河堆放垃圾、养殖企业等,确保重点河流断面考核达标。强化饮用水源地建设,关停自备井,压采深层地下水,加大河渠坑塘蓄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力量薄弱。乡级环保所专职人员较少,群众自觉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任务繁重。

(二)环境监管压力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涉及领域宽、范围广,任务重,人手紧,村级监督员缺乏相应业务能力,不能及时发现环保问题、解决环保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围绕武邑县生态治理跨越年的工作要求,下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确保环保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县委下达的生态治理工作方案,强化配合,加快推进各项治理工作;开展定期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巩固乱散污企业退出成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宣传,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以及环保中心工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结合农村宣传栏,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参与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环保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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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x〕3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x年—2017年)的通知》(宁政发〔201x〕14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x—2017年)>的通知》(固政发〔201x〕14号)和《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度彭阳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和<201x年度彭阳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彭政办发〔201x〕125号),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深入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针对环保督查未落实问题,我公司认真组织抓落实,整改如下:

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细化分解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逐步形成“谁污染谁治理”和“管行业必管环保”环境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污染防止,改善环境质量。按照《彭阳县201x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1x〕34号)于201x年6月30日前完成县城区集中供热东、西热源厂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和环保验收。

二是对集中供热西热源厂场地道路大量浮沉采取建设全封闭煤场、渣场,同时进行喷水措施,有效减少二次倒运装卸煤、灰渣产生扬尘和上煤系统输煤廊道的扬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并坚决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决定,把我公司的相关环保工作做好。

县政府办: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思路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x年1-3季度工作总结

(一)环境质量情况

截至201x年8月,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县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霍口溪、南溪(烟厂桥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较往年有改善,花园溪浊度达标率80%,兰水溪浊度达标率94.3%。空气质量持续保护优良,1-8月份我县空气质量指数为3.14,城区空气质量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级以上天数为238天,达标率为97.94%。一级达标天数125天,占51.44%,二级达标天113天,占46.50%。

(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罗源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罗政综〔201x〕36号)文件要求,加强石材企业、矿山关停后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全面完成201x-201x年214家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并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养殖回潮。编制完成《罗源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罗源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罗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颁布实施。《罗源县起步溪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完成初稿,经专家评审修订后,将提交县政府审议颁布实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乡镇饮用水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100%。

(三)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严格组织实施《提升罗源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x年度实施方案》和《罗源县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一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目前,开发区12家燃煤锅炉企业22台锅炉,17台锅炉完成淘汰或改燃工作,5台锅炉已停用。二是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9月25日,共计淘汰黄标车75辆,发放补贴97.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8.24%。三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钢铁企业烧结(球团)机烟气脱硫旁路全部拆除,除尘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一机一塔”脱硫模式,完成35个点位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在线监控平台进行联网,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全部落实防风抑尘设施,港区企业全面实现“净车出厂”、“净车出港”。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抓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监察执法,继续督促企业完成剩余环境问题的整改,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原经省督导组认定111项整改任务,现已整改完成106项,完成率95.5%,还有5项环境问题因整改难度大或整改时限较长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二是突出抓好疏港公路粉尘污染治理。通过督促企业建设完善“净车出厂”设施,规范管理,修复受损道路,严格车辆“三超”治理,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控等措施,疏港公路金港段尘土飞扬情况基本消除,金港工业区企业及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五)环境执法监管情况

启动了“清水蓝天—利剑行动”,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1x年至今,共检查企业974家次,对宝钢、亿鑫、闽光、能源、华东船厂、南珊、恒泰置业、万豪三期工程、盛鑫锋生态禽业、中森畜牧、东泰农牧等25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全县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2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8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7份,总共处罚款约213万余元。同时我局完善了12369投诉热线处理机制,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201x年1-8月共受理污染投诉件273件,查处273件,办结率达100%。[@#*~%]

(六)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情况

督察期间,我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4件信访投诉件和12份档案调阅通知单,均已按期完成反馈与报送工作,无退回件现象。针对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县已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担协调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我局代拟了《罗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待印发实施。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一是小流域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还不稳定,时有浊度超标现象。虽然我县石材行业已全面关停,但遗留下的厂区内部环境、经雨水冲刷后的石渣废水、渣场、下脚料加工场、畜禽养殖、河道非法采砂、农耕活动、工程建设等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矿山恢复及覆土绿化工作仍未全面完成。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金港工业区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台商投资区、滨海新城等建筑施工及渣土运输扬尘,垃圾焚烧、城区燃放烟花炮竹、烧烤与餐饮流动小摊贩燃煤等产生烟尘(油烟)、二氧化硫污染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金港工业区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虽然经过整治解决了大部分环境问题,但与群众要求差距还是大,化解矛盾困难增大。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仍有5项问题因整改工程量较大、整改时限较长未能全面整改到位。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切实开展流域大整治,确保水环境安全。贯彻落实好“水十条”,按照《罗源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罗源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罗源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罗源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罗源县起步溪小流域整治方案》以及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及“河长制”工作要求,巩固流域整治成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推进石材行业退出后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提升流域水质。推进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养殖专业户标准化改造和全过程治理。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继续实施《罗源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梳理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继续推进道路运输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烧烤大排档、焚烧垃圾、黄标车淘汰、钢铁行业粉尘治理等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钢铁企业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督促金港工业区内港口企业加强对露天堆煤场、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督促临港企业和石材企业正常运行“净车出厂”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春节期间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和渣土运输车密闭加盖规范管理工作,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全面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摊点,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监管,有效提升我县空气质量。[~^@#&]

(三)全面开展土壤环境整治,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土壤保护监管体制,切实摸清土壤污染底数,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实现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运等各环节监管。[*#~&^]

(四)落实金港工业区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改善周边环境。

继续配合省、市环保部门进一步督促钢铁企业剩余5项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要督促宝钢德盛公司严格按照省环保厅批复的《三年行动规划》进行整改。创新环境监管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组织钢铁企业内部签订环保责任状、企业之间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方式,完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通过学习交流方式,提高执法人员钢铁行业业务能力,帮助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同时利用好脱硫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五)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行政手段,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完善水、气等污染源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构建科技监控与人工巡查执法相结合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环境执法有效、有力。[#~&^%]

(六)推进网格化体系建设,确保环境管理全覆盖。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制定工作流程,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充分运用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水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控、企业排污在线监测、综治网格摄像探头等先进设备,强化环境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环保责任,为环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打下基础。一是年初将环保目标责任书以县政府名义分解下发,夯实了各镇(办)、部门和企业的任务;二是对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直接责任人;三是起草印发了《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环保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对全县各部门、镇(办)、企业环保目标任务进行了半年督办。

(二)加强环境监管,强力推进各项任务。

1、铁腕治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拆除燃煤锅炉195台,削减散煤9.06万吨,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4户,13家建筑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90%以上,43家汽修企业完成整改,8家加油站完成有机挥发性气体治理,281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冬防期间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PM10和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减少10μg/m3。完成了铁腕治霾半年目标任务,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水污染治理强力推进。一是开展了列斜沟河入渭考核断面研判工作。针对考核断面超标问题,我局邀请3名专家进行了研判,通过一周的考察,提出了城东污水处理站未运行,污水处理厂出水连续超标、超出设计进水量、进水水质较差、运转不正常、存在溢流、排放口与考核断面过近,列斜沟河长度较短等三方面问题,我局已将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县政府;二是完成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并报省政府审批;三是创新防治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了政府主导、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企业实施、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督办。采取定期督办,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项目。重点督办3家企业和2家畜禽养殖业污水减排项目。[#~^*%]

3、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成立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和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健全了组织机构;二是编制印发了《潼关县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8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召开潼关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治理进度。2018年初,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潼关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保一争二”,在中省市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代字营镇西埝村片区居民环境废矿渣及“三小”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市环保局组织了招投标会议,项目已交由我局实施,于4月20日开工建设,我局积极督促项目进展,目前项目进展顺利。2018年计划申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16个,申请治理资金72108.06万元,目前正在积极申报中。

4、污染减排效果显著。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减排方案、计划和措施,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审定报市环保局批准后实施;二是按照市环保局批准的减排计划,我们做了认真的分解,落实了减排的具体工作方案;三是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分项实施,认真督促落实。今年减排主要承担单位是:潼关县天合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潼关县广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卓远养殖公司、凯康牧业公司等。上半年减排数量年底认定;四是完成了禁养区的划定工作,编制完成了列斜沟和双桥河水体达标方案。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我们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为前提,严格环评审批,坚持“四个不批”的原则,从源头上对新建项目进行控制,杜绝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企业扩大规模的环评补办和审批进行专项检查。建立了环境管理审批程序,并将全程服务与工作融为一体。上半年,已审批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环评10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56个;对市、县级重点项目主动捕捉信息、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共审查预审重点项目71个。

(四)深入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在县域生态保护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宣传省市精神,宣传生态文明,增强县镇两级特别是群众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宣传,精心指导,申报的6家省级绿色文明单位和2家市级绿色文明单位已通过验收,并被命名;三是积极指导开展生态镇村建设工作。我们在全县各镇村成为市级生态镇村的基础上,指导各镇村创建省级生态镇村,2018年申报省级级生态村3个。并且结合全县五创一争,开展了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五)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在抓好科技之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邀请县政府主管县长录制电视讲话,提升环保的关注度;6月3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和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环境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环保宣传材料2000份,环保购物袋5000个;组织开展了“传播生态文明,我是行动者”骑行活动,由50名环保志愿者身穿统一的环保宣传衫组成方队穿行于县城主要街道,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活动中市民纷纷加入到队伍后面参与活动,起到了倡导和宣传环保的效果;6月5日前后,在县域内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环境宣传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公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同时,我局在潼关环保微信平台,对环保政策法规、路线方针和潼关环保动态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了环保信息数字化能力和人民群众的环保知情权与参与权;上半年共上报信息153篇,在国、省、市媒体发表78篇。

(六)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我县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对全县涉矿企业、国省控等重点污染源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过境石油管线等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二是制定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涉气重点污染源底数、检查频次、整治规范、信息报送与公开进行细化分解;三是建立了全局随机抽取人员,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四是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排查出的3个纳污坑塘进行整治;五是对我县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中金冶炼进行了整改整治;六是对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进行了评估,加强了日常监察,及时上报了相关报表和检查情况;七是对13家非媒矿山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八是在“三小”提金整治方面,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取缔混汞碾30处160余台,大炼10处;九是上半年我局共接到省、市转办信访案件15起,办结15起;群众投诉18起,办结18起;十是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上半年实施行政处罚8起,开出罚单227万元,收缴罚款227万元。

(七)认真搞好环境监测工作。围绕环境监测工作,我们一是强化人员素质。不间断组织监测人员学习《环境监测质量手册》、《环境质量程序》、《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等业务知识;二是强化业务技术能力。组织2名业务骨干到市监测站参加了大气中颗粒物相关培训。并组织全体监测人员进行操作理论学习和演练;三是认真开展常规监测,为环保科学决策和环境执法提供真实、详实的数据。地表水对县境内7条河流每月监测一次,共采样88个,取得897个监测数据;降雨共监测8次,取得16个监测数据;交通噪声监测1次,取得监测数据17个;功能区噪声每季度一次,监测2次,取得监测数据192个;列斜沟考核断面监测3次,取得监测数据9个;应急监测2次,采样7个,取得数据40个;四是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在监控信息平台公布监测数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形势总体不容乐观。我县作为资源县,前期的矿产资源开发及粗放式发展,环保欠账太多,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治理压力大。环境质量虽较以前有明显改善,但仍超国家标准,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二是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未形成。环境保护点多面广,涉及众多,要搞好环境保护需县委、人大、政府众多部门共同参与,同时也离不了公众参与,单靠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是不能干好的,按照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现象普遍存在,甚至还有推诿扯皮现象,环境保护部门间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和力不足;三是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应继续加强。宣教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先导,只有环保宣教工作到位,有利于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环保宣教工作方式单一,形式简单,宣传教育效果甚微,要使环保工作跨越式发展,环保宣教工作不但要超前,还且要强化;四是环境执法应进一步严格。“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我县仍有发生,除了环境监察人员素质、水平因素外,对环境违法者惩处轻,责任追究弱,导致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以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带动污染治理,特别是能够对环保工作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污染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尽快施工,按期完工。动员各方面力量,全方位提高项目实施水平,加强重大环境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并多种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实现环保投资多元化,持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二是加大减排项目落实力度。对确定的减排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三是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网络、信息、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开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环保法》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加大新法的知晓率。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进出县城的主要出入口、沿310国道及县城主干道沿线、县城主要街道、矿区企业内部及各采矿点设立的固定宣传栏进行及时的更换;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专项整治。对不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企业,要在媒体公开曝光、高限处罚、移交移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局按照着眼近期、考虑长远,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同时,顺应环保工作思路的转变,强化项目的前期管理;积极搞好生态保护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上级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环保目标任务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全面贯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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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要求,现将近期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管工业企业。我区高速公路合围区内的有2家重点涉气企业(其中一家正在搬迁中),一般涉气企业16家。对高速合围区内重点涉气企业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一般涉气企业每周至少抽查3家,重点检查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乡镇办驻厂员巡查等情况;对合围区外涉气企业采取不定时巡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人次,排查企业1510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99次,违法行为6起,已立案处罚15.1416万元。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止目前,共接到举报案件111起,其中平台举报32起,电话举报53起,市局转办26起,办结111起,办结率100%。

二是加强VOCs治理。强化源头控制,突出重点,47家干洗店已全部完成整改;68家汽车4S店和修理厂全部安装VOCs治理设施;督促辖区所有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对12家有环评手续的涉VOCs排放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采取白天和夜间不定时巡查的方式加强管控,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4月初开展了运河区涉污企业再排查暨“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再次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67家,现166家正在停产整治,1家正在搬迁。

四是提升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效率。开展日常巡查656次,录入监管平台巡查结果共计654条;处理解决实时报警112条、处理反馈累计高值报警40条。

五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18年我市先后8次启动二级橙色应急响应和1次三级黄色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等级对17家相关涉气企业送达轮流停产、减限产通知书,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成立了早、中、晚三个日常巡查组和夜间不定时抽查组,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对未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落实停限产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对境内运河、小流津河等重点河流及周边企业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

二是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对未完成防渗改造的7家加油站,已经启动立案处罚程序,现正在进行。

三是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制定印发了《沧州市运河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陆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沧运环领办字[2018]1号)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是开展“碧水2018”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已检查涉水企业15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沧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运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环保局按照《河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将我区光明药业和大化沃原两处搬迁关闭重点企业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二是加强固体废物的监管,根据《沧州市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印发了《运河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区30家固废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环境隐患20个,现已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四)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共交办我区294件信访问题,涉及我局3件,对3件交办问题逐一核查,均已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移交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涉及运河区32件。截至目前,全部整改完成24件,8件举报件正在核查。涉及我局的4件(第七批沧州市运河区国富馨悦湾小区南15米处无名化工厂夜间偷偷生产,噪声扰民;第十六批沧州市运河区全兴路68号沧州渤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屠宰场,废水乱排,恶臭扰民;第十七批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西花园村东北角无名火腿肠加工作坊,锅炉烧煤冒烟,且有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第二十四批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北大道元亨橡胶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时刺鼻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大气环境。)均已整改完成。[*^&@#]

二是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迎查调度会召开以后,我局迅速开展行动,对涉及我局的37件交办问题逐一核查,其中:7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7月全部拆除、16家企业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并通过专家验收、14处沟渠坑塘全部进行水质监测,未发现工业污染。

三是省市前五轮督察问题“回头看”开展情况。省市前五轮督察共交办我区22件问题,除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煤场封闭项目未完成,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完成煤场封闭项目可研审查和立项审批,煤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已完成招标。目前正在进行防风抑尘网拆除施工,11月底竣工并完成验收。

(五)辐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辐射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区11家辐射单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辐射源控制情况、防泄漏管控措施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区涉源单位档案基本完整,所有装置目前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六)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情况

一是围绕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和举措,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审批204件,其中:排污许可证15件;环评报告书2件;环评报告表10件;网上备案189件。

二是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社区文化节、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世界环境日等重点时期,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咨询、环保法规讲解等活动,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

(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运河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运河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运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工作计划》、《运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印制普查宣传手册500份、条幅200份,已发至各乡、镇、办事处及成员单位。落实普查经费30万元,确定污染源普查指导员6个、普查员77个。生活源锅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市政入河(海)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企业清查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的后续整改问题。现阶段我区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均已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但无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按照环保部及省环保厅的要求,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须在9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整改到位,否则全部取缔。建议区委、区政府对无法完善环保手续的企业出台相应方案,明确整改办法。

二是餐饮单位油烟整治问题。由于我局无监测站,在日常执法中需监测时均是聘请专业监测机构进行。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71号)和《沧州市运河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建成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治烟净化设备检查力度,确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责任单位为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局。建议区委、区政府明确在需对餐饮单位油烟监测时由监管责任单位聘请专业监测机构进行。

三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问题。按照要求疑似污染地块企业需在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并及时将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现两家疑似土壤污染企业已经破产,因资金问题尚未开展调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环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

按照市《2018年建设项目环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改造达标,环保手续不齐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所有企业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建立台账。通过停产整治,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环评审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开展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我局将加大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是积极推进大气热点网格监管,切实提升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科学性和针对性;四是进一步完善区、乡镇办、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一厂一策”;五是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

(三)坚定不移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国10条”、“省50条”、“市50条”;二是加强对运西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三是巩固纳污坑塘治理成果;四是继续开展“碧水2018”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涉水企业进行定期监察,杜绝工业废水污染自然河流。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二是强化固废管理,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三是加大危废产生、经营单位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偷排偷放危险废物行为。

(五)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着重抓好11家涉源单位的监管,强化现场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事故隐患。

(六)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9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11月底前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12月底前完成质量核查与评估。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x年2月7-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分赴六区县调研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常委会联系领导、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城环资委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深入小流域、城镇、工业园区、企业、畜禽养殖场、乡村及农户,实地察看环境状况、重点污染源及环保设施、设备建设与运营情况,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区县人大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干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公开联系电话和邮箱,进一步收集汇总市、区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201x年,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整体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坚持领导挂帅,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市、区县政府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了环保工作的目标、问题、责任导向。制定了《眉山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强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区县都将环保工作纳入了目标绩效考核,加强了环保工作考核问责。环保工作纵横延深,覆盖更广。各区县均在乡镇设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构,部分区县初步建立了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洪雅在全省率先单独设立“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办公室”,专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仁寿县将在全市首家设立“环保警察”。

(二)坚持突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一是聚焦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全市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以问题为导向,对10大类69个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完成。二是发力治气。制定并实施《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全省唯一实现AQI指数6项指标全面下降的地级城市,大气优良率67.5%,同比提升了4.5个百分点。三是用力治水。制定并实施《201x年水污染防治计划》,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岷江出境断面(青神罗波渡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V类转为IV类,主要污染指标总磷浓度下降17.4%。青衣江、黑龙滩水库水质全年优于Ⅲ类。彭山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小流域治理“河长制”;丹棱县出台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全域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80%以上。四是启动治土。土壤污染防治提上议事日程,全市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排查,初步建立了市、区县土壤污染风险源环境管理档案,为精准防治打下基础。东坡区立足源头治理,对放射源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坚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扎实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对清理出的643个“未批先建”、擅自试生产和超期试生产项目,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建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对偷排漏排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仁寿县关停整改企业49家,关停企业产值达40亿元;彭山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畜禽养殖场239家,关停畜禽养殖场44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6件,处罚金额406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近50%。

(四)坚持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全域生态化。作出《关于绿化“三大工程”实施“五大行动”,推进绿色发展建立美丽眉山的决定》,《眉山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8.08%,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8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市域面积比重是全国平均数的3.59倍。大力实施生态细胞创建工程。洪雅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丹棱县、青神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新涌现一批国家、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积极探索乡村综合治理模式,已建立的“统筹城乡全域安全饮水、全域灌溉”模式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在全国、全省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各级干部对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环境保护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不够、领悟不深。部分干部只看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而忽视紧迫性,在工作中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不够。一些企业重生产轻环保,污染治理投入不足、设施运行不规范,超排偷排漏排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群众片面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是环保局的事、是别人的事,公众环保活动参与率低,积极性不高。

(二)工作合力不够。部分单位对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停留在口号上,存在发展和环保“两张皮”现象,履行环保职责行动迟缓。特别是有的职能部门在办理涉及环境保护的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仍存在职责划分不清,推诿扯皮,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

(三)空气和水污染问题突出。城市空气质量差,优良天气仅为2/3。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加重了城区大气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出路有限,露天焚烧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排放恶臭气体,群众反映强烈。水污染严重。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全市排污强度较大,排污总量较高。全市6条小流域有5条水质仍然是劣V类。此外,农村污染点多面广。部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规模以下养殖场、散养殖户无序发展、违规建设,严重污染环境。部分区县禁养区没有严格落实禁养规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搬迁、关闭工作进展迟缓,散户养殖仍然随处可见。土壤污染治理滞后,防治工作尚处于调查摸底阶段。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

(四)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城市生活污水实际入网率、处理率不高。眉山中心城区和5区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于国家85%的要求。全市128个乡镇只有33个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仅占25.78%。由于管网不配套、管理人才缺乏、经费不足,运行普遍不正常,能正常运行的只有8座,仅占24.24%。12个重点工业园区中仅铝硅园区、青神机械园区、金象化工园区和眉山经开区新区(两个园区共建共用)4个园区3个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五)环保能力建设滞后。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环保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不足,制约了环保工作的开展。全市现有环境监测人员158人,远不能满足日常监测工作的需要,紧缺总量近90人。全市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05人,其中17人为非参公人员、工勤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仪器设备也亟需补充和更新换代,部分环保指标监测无法开展,需协调省上技术支持才能完成;更不能针对企业的排污种类设置科学的检测指标,仍然存在人为操控偷排漏排的空间。大多数排污企业未建立必要的污水检测检验室,缺乏专业的治污检测检验人员,实际上未能正常开展日常自检工作。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一要强化各级党政干部“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意识,强化全市上下党政同责、各负其责、失职追责的职责认同,共同把环境保护这项功在当代、泽被后世的好事、实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美好眉山。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工作的宣传和环保知识、常识的普及,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三要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直至各类大中专院校整个教育平台,从娃娃抓起,设立专门课程,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业务培训也要把环保知识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计划,统筹安排。四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各级政府部门、各类媒体要把环保宣传作为基本工作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增进共识,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使“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荣辱观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二)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构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牵头抓总,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在全市所有乡镇和工业园区尽快落实环保职责,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社区和村级也要落实环保责任,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好政府层面的网格化监管。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可以采取招募环保志愿者,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等形式,动员组织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市、区县政府要尽快配齐配强环保监察、环保检测两支队伍,通过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购买服务等灵活的用人机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同时,注重企业自检能力的培养,加强企业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督促治污企业尽快建立检验室,做好自身日常监测工作。

(三)积极探索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首先,建立科学完备的监测体系。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监测,尽快配齐急需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检测指标体系和在线监控网络体系,真正实现24小时动态、持续不间断监控全市环境质量,准确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弄清各类污染现状,污染源构成与权重,实施分类治理,精准治理,发挥好环保监测技术手段在环境保护决策、管理、执法、服务中的耳目和基础作用。第二,以创促建。市、区县要精心策划规划,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生态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县)、环境模范城市等联创活动,推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城镇、生态乡村建设。第三,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源头治理。积极引导村社把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奖惩逗硬,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从政府政策层面支持和鼓励农村散户治污,加大农村散户生活污水的整治投入,提升“两池六改”治理水平,首先在旅游景区景点逐户安装污水净化设备。在农村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治理。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做好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深化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的问题。

(四)借势借力补短板。以中央、省开展环保督察为契机,补好全市环保工作中的欠帐和短板。要把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要像重视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样重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县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保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和垃圾收集清运系统等环保基础设施。抓紧研究落实污水处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障运行经费,确保建成的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深入推进“点长制”治气,“河长制”治水,“田长制”治土工作。尽快启动土壤污染深度防治工作,补好土壤污染防治这个短板。加快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整改,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量化目标,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公开整治项目、整治目标、牵头部门、责任人员、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环境监管和工作问责。坚持入口要严,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全覆盖,依法强化环评审批前置,环保不能给项目“让路”。坚持出口要狠,加快推进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绝不留情,关停绝不手软,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门槛要高,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公开、重大项目社会公示、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改进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逗硬环保“一票否决”,加强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对表现突出的通报表彰。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以坚决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县整体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多伦诺尔镇先后获得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首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自治区人居环境范例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

为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维权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主题日活动,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二是坚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进农村牧区“六进”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三是不断推进生态创建工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和工作措施,多伦诺尔镇、大河口乡、蔡木山乡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自治区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1.严格企业污染减排,狠抓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要求,认真贯彻污染减排各项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削减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量化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指标控制、量化管理,着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严格检查相关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执行情况。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大唐煤化工锅炉除尘脱硫改造全部完成,大唐煤化工、永白淀粉厂、污水处理厂、滦源酒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超大、大元、绿满家3家农业源污染治理全部完成,大唐煤化工、滦源酒业、超大、大元、绿满家污染物减排已通过环保部的审核。

2.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符合规划、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环保投资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把环评登记和审批,2013年以来,累计批复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报告673份,为重点项目落地奠定了基础。通过对新污染源实施清洁生产、源头治理以及严格的总量控制,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3.认真开展辐射安全防范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辐射、危废、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开展了危险废物调查统计,对各类危废产生单位、处置情况登记造册,并逐步规范危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加强对大唐煤化工、医疗机构等涉源单位的安全监管,未出现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违规操作、丢失的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重点企业行业监管

1.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污染源排查。结合国家、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盟会议精神,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摸清县域内大气污染源,我县制定了《多伦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细致地对全县大型工业企业、燃煤锅炉企业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污染企业档案。二是圆满完成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面控制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从严落实大唐煤化工在APEC会议期间限产工作,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严加监管城镇各类煤堆、渣堆、料堆、灰堆等污染源,采取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对渣土运输车辆,要求全遮盖、封闭运输。

2.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过不断努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度调整畜群结构,在有效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减少了牲畜粪便造成的面源污染。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有效消减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完成了多伦诺尔镇污水处理厂环保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开工建设了处理规模为0.8万m3/d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今年8月即将完成设备调试投入运行。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影响水质的污染源,坚决杜绝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五是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大唐煤化工公司、永白淀粉公司、滦源酒业、协鑫矿业、伊利公司、大元牛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

3.认真开展环保专项检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盟委、行署、县委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县开展了突出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检查、排污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检查等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对大唐煤化工等58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多次检查,重点解决粉尘、烟尘、废水、噪声等污染问题,通过排查,查清了存在的环境隐患和环保违法违规问题,明确了责任人和环保监管责任人,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落实时间期限。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提升环保能力

1.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抓住国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加大向上跑的力度,积极争取各类环保建设项目。圆满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考核工作,争取到转移支付资金4260万元,较2013年增加了639万元。2013年至2014年累计争取到各类环保项目共计12个,资金累计971万元。2015年5月多伦县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4个项目已通过环保部审核,项目总投资34012万元,申请投资31212万元。2015年争取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资金240万元,力争年内建成。

2.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完成了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环境监测人员全部取得持证上岗资格证,具备了独立进行监测的能力。在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实验室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在锡盟各旗县中率先开展县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污染源等监测工作,可测环境参数94项。

3.全面加强环保自身建设能力。2012年,建成了1200平米的环境监测实验室,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并于2013年通过了自治区的标准化验收,监测站目前有各类仪器设备74台(套),总价值358万元。环境监察大队达到西部三级标准并通过了自治区验收,目前共有各类仪器设备32台(套),总价值80万元。

(五)抓实重点领域治理,加强大唐煤化工监管

大唐煤化工环保设施及生态治理总投资12.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47%,目前各环保设施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2013年大唐煤化工脱硫系统由“五炉一塔”改造成“五炉二塔”过程中,由于施工场地限制和技术原因,原有脱硫系统部分时段退出,造成在2013年度环保部减排核查时存在突出问题,被挂牌督办。目前,脱硫脱硝系统技改已完成,正在申请摘牌。自大唐多伦煤化工投入试生产以来,周边群众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废气、噪声、光污染等环保问题,特别是去年8月4日该企业发生污水外排事故后,周边群众多次上访。对此,我县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妥善答复处置群众诉求。今年4月2日,大唐多伦煤化工因MTP分厂HC压缩机跳车,甲醇气冷反应器检修停产。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化解对立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事件逐年递增。个别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只重效益,忽视环保,造成的粉尘、烟尘排放,影响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频次,保障群众环境安全。

二是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与上级要求的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环境监测、监察设备投入,人员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是排污申报合格率提高速度缓慢,部分排污单位环保基础设施薄弱,排污口不规范,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排污申报项目、数据、逻辑关系等方面均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政策制度

在抓好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的同时,切实完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政策制度,努力建立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引导和监督企业加大环保和安全生产投入,完善环保安全设备设施,加大对企业完善环保和安全设备设施标准化、现代化的监管力度,提高生产企业和在建项目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准入,切实抓好环境和安全生产达标工程,使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规范运行、持续运行、达标运行。

(二)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停产、关闭。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干预,使监测数据能够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真正接近群众的真实感受。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强化环保部门与发改、经信、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各类拟新建项目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告知书》,进一步明确新建项目执行环评制度的规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效能,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环境应急体系。进一步加强落实,借助当前行业整治、大气污染整治、水污染整治等专项工作强力推进的良好契机,加强各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做深、做实。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刻保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敏感性,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五个第一”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全县环境安全。积极稳妥做好环境报道和舆论宣传工作,全面评估环境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抓好大唐煤化工环保问题整改

一是要求其全面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积极进行指标调控,保证各生产装置长期稳定运行,努力减少因装置开、停、跳车造成的各类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二是继续强化环保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尽快完成环保部挂牌督办摘牌、环评变更及环保验收等工作。三是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妥善处理舆情信息,努力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四是督促完成污泥、废催化剂填埋区存在问题整改,设立界区标志,规范结晶盐堆放,并派专人值守。五是尽快开展高盐蒸发塘围堰维修工程,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加强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

以上汇报,请各位委员予以审议,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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