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今天,我和州委高晓东副秘书长来到夏河县麻当乡,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安多水泥厂与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利益调整期和矛盾凸显期。这一时期,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要发展、群众要吃饭”,由此引发的地企矛盾和矿群纠纷自然不可避免。特别是从我这几年先后接待的十余万名上访群众和成功调处的上百场次大规模信访案例看,地企矛盾和矿群纠纷更是司空见惯、不胜枚举。我个人认为,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我们只有做到“三步走”,才能推动问题迎刃而解。第一步,按照“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及时为矛盾双方提供“打开天窗说亮话”的良好平台,让大家面对面把心头之怨讲出来、把心中之苦倒出来、把心底之气撒出来。只有这样,矛盾双方才能放松自我、回归理性,面对面形成共识。第二步,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功夫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动脑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分头击破,最后达到“双赢”或者“多赢”的目的。我们常讲,“头顶砂锅破,两边都有错”。解决复杂矛盾更是这样,必须从矛盾双方的利益诉求中寻找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解决途径,绝不能“片面看问题,最后一边倒”,更不能“各打五十板,你我各一半”,否则不仅矛盾纠纷解决不了,而且有可能引发新的问题。第三步,按照“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良情绪疏导到位、生活困难救助到位、违法行为打击到位”的原则,努力在兼顾地企双方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把群众的思想工作做深入做细致,真心实意把弱势群体救助好帮扶好,严防出现“漫天乱要价、狮子大开口”的现象,严防出现“强势之人得好处、弱势群体受损失”的问题。同时,对借口矛盾纠纷无理取闹、胡作非为的现象和个人,要依法依策坚决予以教育和打击,绝不能姑息迁就,任由这股歪风邪气滋长蔓延。
刚才,亚当村、西科村、猪场村、大庄村、上马利巴村、下马利巴村村干部和安多水泥厂负责人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讲出了各自的苦衷和困难,道出了心中的想法和愿望,让人听了很受感动。难能可贵的是,部分村干部在发言的过程中还准备了文字材料,上马利巴村还刻制了光盘,让我们在掌握情况时一目了然。这些做法充分说明,大家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开始向文明化、法治化、合理化轨道迈进,法治思想和维权意识已经在大家的心里潜移默化、生根发芽。某种意义上讲,看到大家文明程度和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远比成功化解这起具体矛盾纠纷更令我感到高兴。我深信,在州县乡和地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水泥厂与当地群众之间的恩怨纠葛一定能妥善解决,“地企和睦相处、双方互惠互利”的美好愿望一定能加快实现。
下面,我结合大家刚才的发言,谈几点体会和感受。
第一,安多水泥一朵花,发展经济带动大。安多水泥厂落户夏河县麻当乡已有十年之久,不仅为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带动劳动力就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作为夏河县最大的工业企业,为提高全县工业增加值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要看到,如果没有安多水泥厂,麻当乡政府驻地的这条街道很可能就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可能有今日的繁荣景象。同时,如果没有安多水泥厂,全乡200多名富余劳动力就会面临“就业难、就业远”的问题,就无法获得“就业不出乡”的便利和“门口干劳务”的实惠。这一点,大家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要学会站在全县全乡未来发展的大局上考虑权衡个人的利益得失。
第二,环境保护不到位,烟尘污染影响大。客观地讲,水泥厂并非“绿色企业”,管理不好、运行不当就会影响自然环境和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刚才,群众代表在口头发言、文字材料和光盘视频中就反映出这方面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矿山爆破动静大造成周边村庄房屋裂缝的、矿石运输粉尘大导致沿途农牧业减产的、日常生产烟尘大影响周边绿色植被的,等等。出现这样的问题,水泥厂和夏河县以及麻当乡党委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方面,存在工作不力、落而不实的现象。我们反复讲,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如果水泥厂和县乡两级在保证企业生产的同时,不重视做好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处理好地企关系,群众必然不答应,企业发展的“天”必然要塌下来。
第三,一石激起千层浪,你方唱罢我登场。无利不起早,无风不起浪。很多时候,解决问题离不开钱,但如果遇到问题不讲方法只讲钱,许多问题不仅难以解决,就是解决了也会留下后遗症。年前,为了解决水泥厂与大庄村的赔偿纠纷,在相关方面的协调下,水泥厂答应分三期支付大庄村赔偿金1800万。当然,大庄村作为水泥厂的矿石采挖点,获取高额回报是应该的,但这种“高额回报”也应该讲原则、有分寸,否则就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吊高群众胃口,引发连锁反应,造成“人人想吃‘唐僧肉’、个个想分‘杯中羹’”的现象。
第四,东家长来西家短,你有我无纠纷起。大庄村获得高额回报虽然已息事宁人,但与大庄村相邻的其他村子怎么会风平浪静呢?当然不会!果不其然,当赔偿一事公之于众之后,其他村子马上就有了反应,随即以各种理由要求赔偿,这就是典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我无患你有”。在此,我们故且不论这些村子要求赔偿的理由是不是合理,单就这种“原本矛盾两头起、现在纠纷多处来”的现状而言,我们当初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不周密、处理问题的方法也欠妥当。这一点,县乡党委政府和水泥厂务必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接下来,我就这起矛盾纠纷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第一,上访有理,诉求有据。“有事找政府,出事靠政府”,这是解决复杂问题的最佳途径。从这起矛盾纠纷看,我们的群众做到了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而言,我认为相当一部分有理有据,至少不是“无中生有”。对此,县乡两级和相关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努力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绝不能让群众的愿望落空,让政府失信于民。
第二,争论有益,是非分明。争论不等于争吵,辩解不等于诡辩,否则我们就会陷入越描越黑、越搅越乱的死胡同,就无法取得“争论出真理、辩解见真相”的效果。令人欣喜的是,在刚才的发言过程中,地企双方本着“冷静讲真相、客观摆事实”的原则,对事情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较为公正的陈述,为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事实依据。特别是切隆行政村62岁的支书才让,关键时刻能客观公正地站出来,并以一名老党员高风亮节的品质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指出其他村干部发言中不符合实际的地方,着实让人为之感动。我坚信,如果基层一线能多一些像才让支书这样的人,我们的工作开展起来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第三,生产先行,大局为重。保证水泥厂正常生产运营,是我们解决这起矛盾纠纷必须服从的大局。各位村干部可以动脑筋想一想,大家的利益诉求最终由谁来满足呢?还不是要落到水泥厂的头上!如果大家为了满足利益诉求而阻止水泥厂正常生产,不仅水泥厂不会答应,党委政府也不会答应,大家也不可能从中多得一分钱。相反,如果大家支持水泥厂正常生产,大家的赔偿利益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失,更不会少得一分钱,最后还能落得“通情达理”的好名声。相比之下,我们为什么要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我经常讲,老百姓是天底下最懂事、最讲理的人。既然“懂事”,就应该顾全大局,支持水泥厂恢复生产;既然“讲理”,就应该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加快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理性表达,事实说话。从我近几年接触的矛盾纠纷看,很多上访人往往有这么几种特点,一是反映问题腾云驾雾,二是陈述事实避重就轻,三是表达诉求狮子大开口,四是争取利益脸红脖子粗。但是,今天的座谈会上,各位村干部从始至终却保持了极大的冷静克制,展现了新时期农牧民识大体、顾大局、讲文明、懂事理的良好素质和形象,做到了“实事求是将问题摆上桌面、心平气和把诉求讲在当面、相互尊重讲姿态顾全脸面”。下一步,大家要继续发扬这种好风格、好做法,本着“用理性表达诉求、让事实主持公道”的原则,全力以赴把后续工作做好做实。
第五,依法依策,合理补偿。依法才能公正执法,依策才能因情施策。超出法律和政策界限,我们的工作就会信马由缰、不可收拾。我们要明白,矿山和土地属于国家资源,村上只拥有使用权,如果说我们在“使用权责”范围内争取到了更多利益,那也是“星星沾了月亮的光、地方沾了国家的光”。这一点,大家要怀揣一颗“感恩的心”铭记于胸,要学会在依法依策的前提下争取合法利益和合理补偿,切不可自行其是、想当然而为之,最后做出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事,进而引发“好事变坏、得不偿失”的问题。
最后,我就如何解决这起矛盾纠纷讲九点意见,希望县乡村和水泥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