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地委对召开这次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地委委员会议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专题听取地区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地委xxx书记的讲话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2021年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彰显了地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地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XX地区发展历程中极为关键、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促进正风肃纪反腐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聚焦重点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紧盯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作风纪律落实,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及时跟进监督。协同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常态化“打伞破网”、治理“微腐败”、基层“拍蝇”、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监督等结合起来。深入整治粮食领域腐败问题。及时启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对地直涉粮单位和国有粮食企业、各县(市)开展“提级交叉”巡察。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和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严查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二)以强有力的办案引领一体推进“三不”。以有力惩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激励受处分党员干部知错善为。以制度完善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深入发现个案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建立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督促整改工作机制,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主责单位查找风险漏洞1863个,完善制度措施129项。以教育警醒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深化,精准开展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升级改版地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021年全地区共组织各类警示教育大会626场,接受教育党员干部超过1.2万人次,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7人主动投案、29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三)以强有力的正风肃纪全力净化政治生态。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维护稳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方面,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加重基层负担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良风气,全地区共查处问题56件、处理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8件11人。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聚焦隐形变异,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看住“关键少数”,及时调整监督方式,直插重点单位“现场查”,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交叉查”,依托“大数据”对隐形变异问题“线上查”,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深度查”,与审计、税务等部门沟通配合“协作查”,夯实“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分事项督查”的专项检查机制,对奢靡歪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全地区共查处问题63件、处理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1批63件68人。扎实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聚焦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不守规矩,不敢担当、推诿扯皮,拖拉低效、工作不力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自去年11月12日起在全地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紧盯营商环境作风建设。采取“室+组+地(县)+巡”联动监督模式,常态化、高频次、全覆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打通营商环境的中梗阻。
(四)以强有力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统筹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聚焦重点领域、难点热点,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与整治“微腐败”、常态化“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结合起来,细化措施31项,督促各县(市)纪委监委制定“一县一监督清单”,派驻机构制定“一部门一监督清单”,常态化对乡村振兴、基层减负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供热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探索监督新模式,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通过建好“三张清单”、突出“四个重点”,做深做实基层监督,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五)以强有力的政治巡察深化利剑作用。科学谋划部署,高质量推进全覆盖。紧扣“三个聚焦”,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强化政治体检,地县两级完成对1703个党组织的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推进上下联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格局。用好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政法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以“巡察+纪检监察”模式,对2个县(市)公安局开展提级巡察、对5个县(市)法院开展交叉巡察。通过巡乡带村,巡察乡镇(街道)13个、村(社区)25个,推动解决了一批局域性、普遍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中央巡视新疆、自治区党委巡视地区和地县(市)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体推动,建立完善《地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等8项制度,落实地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制度,压实整改责任。
(六)以强有力的日常监督坚守职责定位。贯通“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协助地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四责协同”,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开展述责述廉评议,不断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监督的具体措施,配套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政商交往行为规范》《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问题直报规范》等4个工作规范,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细落小到具体举措上。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落地。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62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8.1%、34.2%、3.5%、4.2%。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制定《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核查错告诬告问题线索2件,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