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主动有序推动金融业开放,持续拓展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金融开放新格局,要充分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
金融开放既是衡量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维度,也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途径。金融高水平开放有利于提高资源流动和配置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也可以为内外资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激发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还可以推动国内外金融市场互通融合,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增强我国金融话语权和主动权,提升我国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因此,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
金融开放势在必行,但也要充分考虑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难、市场剧烈波动风险等问题。金融开放使得国际金融体系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更为便捷,一国的金融风险可能通过各种渠道蔓延和传染到其他国家。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显著上升,加之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金融体系,国内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不足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可能会被放大,从而增加国内金融体系脆弱性,跨境资本的“大进大出”亦会增加国内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这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愈发重要,应密切关注和防范金融开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金融风险,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始终遵守稳健审慎的原则,坚持对外开放与风险防控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