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先秦海贝货币身份之谜
自20世纪初中国现代考古学兴起以来,大量海贝与贝币相继出土,引发学界对其与人类经济活动关系的一系列猜想。长期以来,海贝被视作中国最早的货币,通行于“殷周之际”。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海贝在先秦时期的货币身份受到挑战。
我国货币的“海贝起源说”拥有深厚根基,包括罗振玉、李济、董作宾、王毓铨等在内的学者均持此观点。他们认为,海贝从众多自然物货币中脱颖而出,在先秦时期大范围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是中国最早的货币。
海贝出土的范围与位置为该观点提供了直观证明。据《中国钱币大辞典》记载,从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址到体现战国至东汉初期文明的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均有数目不等的海贝出土。王永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认为随葬海贝的普遍性证明其已深入先民生活,拥有货币职能。王毓铨根据周墓中大量海贝在棺外和殉葬器放在一起推测,海贝作为货币财产殉葬。
经籍中不乏古人以贝为币的相关记载。西汉司马迁《史记·平准书》有云:“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该记述奠定了后世货币叙事的主基调。西汉桓宽《盐铁论·错币》记载:“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此话言明夏后以黑贝、周朝以紫贝为货币。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有“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一语,将司马迁所列六种货币简化为“贝”的一种。上述说法虽有出入,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古人以海贝为货币的佐证和参考。《尚书·盘庚》中“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常被用作间接例证。大意为我身边有失于德政之人在位,一心聚敛钱财。此处“贝”被释作商代货币。
甲骨卜辞和青铜铭文增强了该观点可信度。由罗振玉编的《殷墟书契》可知,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关于囚贝、易(赐)贝、取贝的记录,说明商人将贝视为“货宝”。在商周青铜铭文中,经常出现“易(赐)贝若干朋,用乍宝尊彝”的句式。这句话常被理解为获得赐贝若干朋(朋为货币计量单位),用于购买原料、支付人工费用等以制作此彝器。如此,海贝便是兼具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亢鼎铭文、遽伯睘簋铭文、裘卫盉铭文被认为是海贝为货币最有力的证据。以亢鼎铭文为例:“乙未,公大保买大珠于样亚,才五十朋。公令亢归样亚贝五十朋以鬱屏、鬯觯、牛一。”该铭文记录了用贝五十朋购买大珠的事件,被黄锡全视作“西周早期用贝作为货币进行交易的最早最直接的文字记录”。
还有学者从文字构成角度入手寻找依据。许慎在《说文解字》“贝”字条下列出数十个从贝的字,如贿、财、货、资、贷、赠、赏、赐等,给后世留下涉及经济、商业、财富等的文字都从“贝”的印象。慧琳、张志淳、李大钊、卫聚贤等均承袭此观点甚至加以扩充,用从贝汉字佐证海贝为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