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参会人员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宿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与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担任,副组长由徐亚担任,成员由黄影、徐振、闫奎、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二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驻点保障人员组成,组长由王玉梅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综合协调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预测与预警
“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七、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辖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确保我市高考、中考的正常开展,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贺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贺招考委〔20XX〕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最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考生利益、办人民满意中高考为目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安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建立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中、高考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做到迅速果断地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成立“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高考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波,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卫,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志霄,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崎巍,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永榕,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股长
熊飞玲,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胡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黄立坚,综合执法大队一队大队长
李竹莹,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松,西湾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陈晓涛,黄田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胡杰仁,鹅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谢崇清,沙田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沈剑雄,公会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徐富莱,望高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江升平,羊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林白锋,大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朱秀玲,水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协调和应急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王永榕担任,负责贯彻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联络和检查督办。
五、应急处置步骤
(一)启动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餐点保障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接报人要做好记录,弄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具体情况等内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二)赶赴现场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迅速将发生临床症状及疑似发生的师生就近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同时会同发生地的相关机构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局势,协同对现场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援进行协调。
(三)现场处置
采取行政措施,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联合卫健部门做好相关食品检测和调查取证,重点是食品及其原料的来源、卫生状况和流向,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的情况,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可疑食品及其原辅料等有关样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经营者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依法销毁。(四)善后工作
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要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责任追究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根据事故原因追究食品经营者的相关违法行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预防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事项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就餐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下午20时前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考点情况。
(二)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分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对就餐点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注重对就餐点从业人员培训。分阶段、有重点地对从业进行培训,使其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感,熟练掌握规范的食品安全操作过程。
(四)建立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就餐点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确保高考期间广大考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县招生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考试期间考生用餐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高考的顺利进行,积极预防、及时处置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胡少华
副组长:陆吉宏
成员:王建国、赵峰、邓颖波、谢广学、汤卫军、邵庆礼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值守组、一个督查组。
蒙城一中高中部值守组:刘万里、马成飞
蒙城六中高中部值守组:李永利、韦金芹蒙城政通路中学值守组:桂鹏伟、陈传生
蒙城逍遥路中学(六中南校)值守组:楚辉辉、王亚宇
督查组:陆吉宏、王建国、邓颖波、赵峰、谢广学。
办公室值班人员:陆玲、卢艳
值班电话:xx
单位联系人:赵峰
电话:xx
邮箱:xx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各值守组从即日起开展高考期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店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督促食品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确保考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考试期间实行驻点巡查,高考时间:7月7日至7月8日,从上午7点开始至下午17:30结束。
3、综合执法局负责防范和打击制售、贩卖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行为;网监局负责打击非法招生中介,避免了考生上当受骗;价检局负责市场价格巡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值守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亮证执法,巡查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2.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人员、车辆能在第一时间到位。
3.各值守组发现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按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程序》立即进行处理,同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值班人员接到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投诉举报,应做好详细记录,及时通知各辖区负责人,并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准确处置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确保诏安县20XX年中高考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定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指挥协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开展中高考期间非等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中、高考驻点保障组
负责开展就餐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实行全程驻点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组应分别于7月5日、7月15日前完成高考、中考就餐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与各就餐点学校负责人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具体保障人员见附件)
二、驻点保障时间
20XX年7月6日至8日(高考),7月17日至20日(中考)。
三、工作准备
(一)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7月4日和7月15日召开所有保障人员参加的中高考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
(二)了解活动具体安排,包括时间、人数、用餐形式等。
(三)携带行政执法文书,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意见书、食品样品采集记录、封条等;备齐参阅资料及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
(四)保证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试剂齐全,并在进场前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高考食宿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
1、具备与中、高考食宿点就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中、高考食宿点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应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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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10篇)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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