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篇)学习纪律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汇编

2024-07-02 07:03:52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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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突出严的基调,做好日常监督,强化生动实践,使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见效,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并锻造坚实的纪律脊梁。

突出严的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度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只有深化纪律建设,突出严的基调,才能确保党始终保持高度纯洁性和先进性。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都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利用警示教育中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常用律己之书审视自己,能真正做到查漏补缺,做到严的基调不动摇,在“知纪律己”中擦亮廉洁“新形象”,切实使铁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自觉遵循。

重在日常监督。党纪学习教育要培塑“自觉的纪律”。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是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日常工作中,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定。通过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可以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自己始终做经得起锻炼的“规矩干部”。

主动躬身入局。《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在进行党纪学习教育时,要有全局思维,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谋划一切工作的前提,坚持全局谋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既要看当前,也要看长远,坚决不做“井底之蛙”,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民服务、为事业担当上来。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中、不断服务中掌握党的纪律要求,确保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躬身入局争做“关键变量”,淬思想之“纯”、励斗志之“坚”,做到不敢违纪、不能违纪、不想违纪,真正将党纪铭记于心,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为人民谋幸福相融合,推动从严治党“推深走实”,从而书写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崭新篇章。

铁纪铸魂:锻造党员干部“纪律之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党员干部应深入进行理论学习,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并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筑牢坚不可摧的纪律屏障,打造出坚如磐石的“纪律之盾”。

深入理论学习,夯实“思想之基”。“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修的“必修课”,更是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学习过程中,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条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牢记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资源,如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获取最新的党纪学习教育资讯和理论成果,拓宽学习渠道;要定期对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考试、问答、心得分享等方式,检验党员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勇于自我批评,砥砺“党性之光”。“吾日三省吾身”,这是古人修身养性的智慧,也是我们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开展自我批评,根本动力来自党性,来自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党员干部要以党的纪律为镜,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逐条进行自我检查,审视自己当天是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了这些纪律;要记录反省过程,将自己的思考、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详细记录下来。这不仅有助于持续追踪和评估自己的进步,而且可以作为日后回顾、反思和自我提升的宝贵材料;要将反省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不仅在每日固定的时间进行自我反思,更要在面对问题和作出决策时,及时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考过程是否符合党纪要求,确保言行始终与党的纪律保持一致。

借鉴典型案例,筑牢“警示防线”。古有“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之训,今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精心挑选案例进行剖析,揭示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过程、影响和教训,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围绕所选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通过集体讨论、分组研讨等方式,深入剖析案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对照检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将案例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并在实践后的反思和总结中,持续深化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和认识。

“为纲、为尺、为镜”让党纪学习教育“对味”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需要精准把握“火候”,让党员干部学出“严味”“雅味”“深味”,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以“党章党规”为纲要,细思笃行品出“纪律严味”,在自省自律中“入脑入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既要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又要鼓励党员干部自学自悟,将“党章党规”作为明镜高悬,引导党员干部时常对照检查,品出“纪律严味”,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让党章党规党纪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在自省自律中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挖掘身边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参与中感悟、在感悟中提升,真正达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

以“廉洁文化”为标尺,寓教于乐烹出“清风雅味”,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渐染”。廉洁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挖掘本地廉洁文化资源,将廉洁文化与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等相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可以通过举办廉洁文化展览、演出、讲座等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之中,让党员干部在欣赏艺术的同时,感受到廉洁文化的独特魅力。同时,还可以通过制作廉洁文化宣传品、开设廉洁文化专栏等方式,扩大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廉洁文化成为党员干部的精神家园,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以良好的形象和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以“警示教育”为明镜,以案为鉴讲出“警醒深味”,在长鸣不息中“固本培元”。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精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解读,揭示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教训,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和自省。可以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在亲身感受中受到触动和警醒。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警示教育的学习和实践,引导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层层递进”让党纪学习教育“学深行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党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性、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年轻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态度要“端正”,内容要“悟透”,影响要“深远”。

态度要“正”,心无旁骛把好思想“方向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章党规如木之根基,是党的根本之法,党纪条例亦是党员的立身之法。因此,党员干部首先就是要端正学习态度,从思想上将“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囫囵学”变到“精准学”。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谆谆教诲中把好思想“方向盘”,心无旁骛、坚定道路,带着信仰学、带着忠诚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深悟透”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内容要“透”,融会贯通掌握党纪“方法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以史为鉴,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从不断自我革新中汲取出的“精华”“荟萃”。每一次修改是为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是为了让组织管理更为有序,让资源配置更为合理优化,让治理效果更为理想。党员干部要细读新文、对比旧文学,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将目光注视在《条例》的毫厘之变、细微之差上,深学细悟、刨根问底,弄明白《条例》的意图,搞清楚纪律的规定,方能获取“活知识”,学到“真功夫”,掌握“硬本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学习要结合实际工作,党员干部要将“方法论”融入“实践论”,在具体工作中对标对表,在化解防腐变质中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做到融会起来学,结合起来学,贯通起来学,不断提高党纪领悟力,党纪执行力。

影响要“深”,持之以恒守牢党纪“基准绳”。“蔚然成风虽可喜,久久为功更利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聚智于“学”,聚神于“思”,聚力于“行”,要在实际工作中持续发力,不能满足一时成效。“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要“矢志不渝”扣好廉洁从政“扣子”,“久久为功”严守政治底线、纪律红线,“持之以恒”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推动从严治党“推深走实”,持续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自觉、自律、自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严则清正,清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到“自觉、自律、自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坚持理论学习“自觉”,在勤而不辍、深学细悟中,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之深切,才能行之自觉。学习党纪国法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础任务,只有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和理解,补足纪律认知的空白,纪律的篱笆才会越扎越紧。立身百行,以学为先。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字一句、一章一条学习《条例》,进而全面领会《条例》修订的意义、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旧内容变化。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的红色资源优势,深入现场教学,在身临其境中加深领悟思考,同时,围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条例》的学习贯穿始终,切实通过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根本遵循,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坚守纪律底线“自律”,在循途守辙、廉洁奉公中,做到“君子以细行律身”。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只有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心弦绷紧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才不会跑冒滴漏,行为才不会出轨越界。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严明廉洁纪律,弄清楚“廉洁底线是什么”,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明确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慎小事,拘小节,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纪党规要求框架内,同时要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正确看待名利、升迁、得失,保持重事业、重气节的健康心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决刀刃向内“自省”,在揽镜自照、慎终如始中,做到“出则谦谦以自悔”。“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自省是从古至今人们一直推崇的美德,百年风雨一路走来,我们党一次次渡过难关、战胜磨难,正是因为能直面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坚持自我革命。“静坐则常思己过”。《条例》中的“六大纪律”,一百二十七条禁令,条条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是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必修内容,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镜时常检视自己,看言行举止是否妥当、思想作风是否出现偏差,及时对自身问题进行查找整改,把错误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将自省意识融入日常,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等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切入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匡正行为举止、砥砺担当作为。

点“实”成金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出彩”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如火如荼开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要从思想上发力、行动上突破、效果上落实,把实的要求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更加出彩。

找准以勤治学“务实功”发力点,乘“实”而上,擦亮理论学习“成色”。“多思以修身,勤勉以治学”。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基础和前提,学之愈勤、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广大党员学习党纪要在“勤”字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必学课”和“基础课”,通过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研讨班、集中自学等方式紧密结合,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开展学习。重点学习新增修订条款、《条例》修订的背景以及前后修订对照表,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循序渐进把理论知识“消化”“内化”,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学贵有常,要坚持思想赋能“久久为功”,做到学习内容“常规化”、学习形式“常态化”、学习目标“长效化”。只有把党纪知识学深学透学扎实,才能在“乱云飞渡”的复杂环境中保持“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政治定力,才能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的过程,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抓住以案促学“谋实招”突破点,顺“实”而为,擦亮实践担当“底色”。以人为镜可以正其身,以事为镜可以警其心。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活教材”,是促进党员干部守纪遵法的“清醒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具体情况,选取“身边人”“身边事”当成“活教材”,全方位梳理违纪现象的深层次、普遍性原因,通过观看警示片、庭审观摩、普法课堂等方式,组织党员“沉浸式”学习,最大程度进行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要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不搞“大水漫灌”和“一刀切”,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结合案件性质不同、岗位特点差异等,选取配套案例,开展个性化警示教育,提升案例和学习对象的“兼容性”,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充分从“案中人”身上汲取经验教训,真正做到触及灵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广大党员干部当以纪律教育为契机,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时刻以党纪为准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整治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紧盯以训助学“见实效”关键点,向“实”而行,擦亮先锋模范“本色”。“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广大党员是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必须在遵规守纪执纪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通过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培养造就一支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方面要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纪法素养。通过授课辅导、法规讲解、党纪宣讲、现场答疑、谈心谈话等方式,解读《条例》要点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让作风建设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让好作风“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广大党员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抓好成果的转化落地、学以致用,要以“案中事”“案中人”为参照物,找准“病因”、开出“良方”、力求“根治”,莫让他人“案例”成为自己的“病例”,莫让他人“老路”成为自己的“不归路”。要时刻把党纪之剑高悬,不以“你知我知”“下不为例”“八小时外”就麻痹大意,坚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守住“第一次”,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清廉自守,永葆干净作风。

“怕”在心头方能谨“纪”在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当下,全党党纪学习教育正蹄疾步稳、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淬炼敬畏之心,常想“怕”字,常思底线,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常工作和行为准则,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和重托。

怕“不知其不可为之”,才需保持“上下求索”的钻劲,以“纪”为基学深悟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基础,也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纵观近年来个别腐败落马人员,反思他们违纪违法根本原因,无不是由无学、半学、假学从而对党纪党规不了解、不掌握,不明白纪律是什么,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糊里糊涂就破了“防线”、越了“红线”、丢了“底线”,以至于问题发生后恍然大悟、追悔莫及。广大党员干部要闻“纪”而学,闻“纪”而动,认真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条例》修订的内容学明白,修订背后的含义搞清楚,不断夯实学纪的基础,补足对纪律认知的空白、弱项,做到“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以思想理论的坚定巩固理想信念的坚定。

怕“只缘身在此山中”,才需保持“刀刃向内”的狠劲,由“纪”见己反省自躬。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心有戒尺方得始终,行有所止方可致远。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对照反省的“利器”,聚焦思想、工作、能力、作风、生活等多方面对照《条例》中“六项纪律”要求进行深入的“自我体检”,向自己“动刀”,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条例》各项规定“扫描”,用“案中人”自警,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校准思想航线、纠正思维偏差、规范自身言行,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不拿原则当人情,不拿权力作交换。

怕“坐而论道忘初心”,才需保持“事必躬行”的干劲,铭“纪”于心担当作为。“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作用发挥的效度取决于理论见诸实践的深度。党员干部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自觉把铁的纪律融入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穿上抵御诱惑、坚守底线的“铠甲”,秉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凡纪律规矩禁止的,诱惑再大、人情再重都坚决不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纪律教育与严格执行贯通起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落到实处。

党纪学习教育当学会“多一笔”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念好“上、止、正”三字诀,做到印“纪”于心、执“纪”于行、见“纪”于效,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念好“上”字诀,在“求知上进、深学细悟”中印“纪”于心。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要是夯实学纪的基础,做到求知上进,不断补足对纪律认知的空白、弱项,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里。“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培养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反复学、结合实际地学,切实把对党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境界,做一名“对党忠诚,让党放心”的“老实人”。

念好“止”字诀,在“心存敬畏、行有规范”中执“纪”于行。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在于“学”,更在于“行”,时刻对标对表、严格自律、严守党纪,对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正所谓“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面对各类挑战、诱惑和考验,始终坚守本色、恪守本分,做到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敢于与违纪的行为做斗争、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真正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守牢清正廉洁防线,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念好“正”字诀,在“正当其时、久久为功”中见“纪”于效。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由“见效”变“实效”,“实效”变“长效”,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主动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将所学、所感、所悟融入到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去见长效,真正实现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内生坚定政治方向和强劲前行动力的载体,不断深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实绩。

党纪学习教育要“定调”“正风”“固效”

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握好“严的基调”“稳的作风”“实的成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抓住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培养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着力锁定“严严实实”的基调,织好党纪学习教育“纪律网”。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提升队伍纯洁性的必由之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要牢牢把握严“基调”、严“措施”、严“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全过程保持“不打折扣”意识,牢牢将“严”的基调贯彻始终;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措施,杜绝“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强化严的措施将《条例》研深吃透;不能只停留于理论的教育,要把典型案例、身边事例融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剖析原因根源,用真事警醒党员、干部,用“理论+实际”织起党纪教育全覆盖的网络,营造严的氛围。

着力端正“稳稳扎扎”的作风,梳清党纪学习教育“责任链”。《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构建起党委(党组)—支部—党员干部的链式传导布局,层层级级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条例》入脑入心。党委(党组)要总领全局,扛起领导责任,实施部署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问题危害性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支部要强化组织责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用好“四领”学习机制,助力党员、干部读懂纪律规矩、厘清言行举止;党员、干部要深化学习自觉,把自学作为主要方式,积极参与支部集中学习,领导班子通过读书班认真开展研讨交流,原原本本学《条例》、真真切切悟案例,不断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着力稳固“实实在在”的成效,创造党纪学习教育“新作为”。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要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牢牢抓住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发挥的着力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效。稳固优化干部队伍成效,助推服务能力提升,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的作用,进一步清醒党员干部时刻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的头脑,整治日常工作中敷衍了事、纪律松散的现象,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让党员、干部时刻自警自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守好初心;稳固促进现代化步伐成效,助推新时代发展,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党员、干部更深刻认识到“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循“纪”而行走好人生之路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严明党的纪律是让党始终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潜心学习、循“纪”而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坚持实干为民,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学深学实,走好人生之路。

循“理想信念”之迹,学懂“心正而后修身”,走好“笃信不疑”的信仰之路。理论上清醒,才能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任务艰巨繁重、涉及面广,只有抓住“守纪”这一关键问题,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所谓“心正而后修身”,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历史和现实的维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待,不“流于表面”、不“走马观花”,沉下身、静下心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定力。

循“清正廉洁”之迹,学透“不畏人知畏己知”,走好“两袖清风”的坦荡之路。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正如西柏坡是党“进京赶考”前“立规矩的地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心存敬畏的“红线”。如果丢弃初心、迷失方向、触碰红线,一切能力和努力都会在“法纪”面前失去重量和分量。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学在日常、做在平常,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基,以反面案例为镜,紧绷心中“廉洁”之弦,让警示教育触及到“灵魂深处”,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严守心中纪律红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循“实干为民”之迹,学实“绝知此事要躬行”,走好“初心不变”的赶考之路。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看行动,重心在实干,嘴巴上说遵守纪律是容易的,行动上落实遵守纪律才是更需要注意的。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光要清楚“我怎么样学”,更要明白“我为什么学”,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学,更不能为了应付检查而学,而是要为了更好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而学。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扬战略思维和斗争思维,着眼“点”和“线”,解决一“面”问题,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永葆“为民初心”中创造经得起历史、人民、实践检验的成绩。

三“慎”走好党纪学习教育路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党纪学习教育个中真谛,原原本本学纪、明明白白知纪、老老实实明纪、规规矩矩守纪,以“慎独、慎微、慎平”之心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在“光明大道”上行稳致远。

树好“先圣法度,所宜坚守”的“慎独”之心,保持战略定力。《中庸》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其意是说在独处无人注意时,君子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从东莱太守杨震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到清代叶存仁的“不畏人知畏己知”,再到元代大学者许衡的“梨虽无主,我心有主”,“慎独”早已成为自我修炼、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的准绳,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主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欲人不知,莫若无为;欲无悔吝,不若守慎”,以党性作为立身之本、行事准则,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慎独”正心修身、反躬自省,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心中永葆如临如履,于无人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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