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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教工宣传员管理办法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宣传信息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展示我院办学特色和亮点,提升学院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成果和特色,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学院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职责
“宣传信息员”是指经各系部、处室选拔并按要求上报宣传信息中心,结合本部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负责信息沟通的人员。
宣传信息员要积极主动地了解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行动进程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本部门的信息动态,完成采写报道任务,经部门领导审定后在办公网发布或直接报送宣传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1.每个系(含中专部)最少报送教工信息员1名,学生信息员不少于2人。每个处室及教辅单位报送1名教工信息员。
2.教工信息员要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有较强信息处理能力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学生信息员要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和老师、同学交流,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四、管理办法1.宣传信息中心对各部门宣传稿件进行认真筛选、编辑,及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并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和主流新闻媒体推荐优秀稿件;涉及重大题材、有重要影响的须向学院领导请示。
2.学院鼓励宣传报道信息员积极撰稿、投稿,从正面宣传学院形象,展示学院工作特色和亮点。每年年终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凡被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采用的展示学院形象、宣传学院特色和亮点的稿件,学院予以奖励。
3.宣传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讨论和工作交流等活动,提升信息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4.宣传信息中心每学期末将对各部门信息员来稿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重要指标。
5.各部门要尽力保障信息员队伍相对稳定,信息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宣传信息中心。
6.宣传信息中心建立宣传工作交流QQ群及微信群,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学习交流、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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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篇)高校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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