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汇编

2024-08-22 07:03:52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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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汇编(6篇)

目录

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灾基本情况

一是现有未销号的地灾点3个,其中2个(天堡寨村1社谭家院子危岩、龙平村七一水库旁危岩)正在办理销号,1个(美园丽景二期车库外侧危岩)已完成治理,处于竣工监测中;二是危险源1处,因G351扩建造成杜家村下油房滑坡,威胁常住人口4户7人,采取临时避险撤离,目前该处由区更新公司委托专业监测单位采取监测措施;三是辖区内山区较多,地形复杂,构造发育,成灾条件较充分,地质灾害处于多发态势,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防治工作任务仍很艰巨。

二、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结合地质构造及地层岩性等成灾条件分析,诱发因素仍以强降雨为主,其次为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近年来气象基本规律及降雨与地质灾害关系,汛期仍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期,整个主汛期为旱涝交替,涝重于旱,要实时关注气象部门气象预报及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推送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将气象等相关预警预报信息层层传达到辖区内每名群测群防员及每处每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并提醒群众注意防范降雨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今年我镇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填方削坡、水利水电工程、建房及农村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较为频繁,预计全年工程建设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的频率与去年持平。重点防范区域为辖区内居民小区、乡村振兴建设、公路建设、建房、水利水电工程、各类人工堆积体等区域。

(三)采矿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虽然我镇辖区内矿山实施了关闭,但仍然要防范因采矿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主要以地面塌陷及边坡失稳以及各类人工堆积体(弃渣场、消纳场、矸石山)引起滑坡为主。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重点防范区域为南天门村、杜家村、黄葛村、龙平村、永庆村、发扬村、保胜寺村。重点防范区域主要包括农村建房屋后切坡以及辖区内道路、场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

综合2024年强降雨偏早的预测以及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照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安排,2024年重点防范期起始时间提前到4月、延长至10月。

四、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夯实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基础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采取防灾视频、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灾避险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组织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及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参加区规资局开展的地灾防治培训以及镇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

3.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组织做好全镇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各专项排查工作,按照“点、线、面”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开展巡查排查。加强农村建房屋后切坡以及辖区内公路、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设施、场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驻守我镇107地质队员的技术指导下科学合理划定危险区,明确监测责任人,落实群测群防员;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进行防治。

4.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充分收集市、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向辖区内各村居推送气象信息,加大分析研究,常态会商研判,重要时段、节点加密会商,准确划定防范重点区域,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5.加强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出现灾险情,各村居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先期妥善处置,组织临时避险撤离,同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地质灾害点的避险撤离演练,汛前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开展1次单点演练,增强演练针对性,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做好强降雨期间紧急避险撤离

认真落实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地指〔2023〕4号)文件精神,做好紧急避险撤离预案,落实“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全力确保强降雨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新发生并认定为避险搬迁类地质灾害点,要做到“即定即搬”,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新发生并认定为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尽早完成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继续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我镇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确保设备正常。同时根据职责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训练。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治机构,强化防治责任

为进一步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办、综治办、财政办、社事办、党政办、规资所、派出所、医院及其他成员的组织机构。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责任,规建办、应急办、规资所负责地质灾害日常事务处理,其他部门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村社两级地灾防治责任,与全镇17个村(居)委会签订地灾防治责任书。

(二)严格考核评价,提升工作质量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按照注重实效要求,重点从各村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群测群防、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应急演练、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对鉴定为地灾点和有地质险情的危险地区安排专人监测,对监测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定人、定点、定时监测,按时报告,对不负责的镇村干部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以下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xx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2019-2022年对我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我县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及泥石流三种。全县历史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共349处,其中滑坡157处,崩塌1**处,泥石流3处。2024年3月2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组织全县乡、村两级对照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2012年编制的《xx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编写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4个(公路隐患点65个),其中滑坡点127个、崩塌点165个、泥石流2个,其中有重要地质灾害点隐患点17个(见xx3)。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根据《xx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辖区内的中源乡—三爪仑乡—宝峰镇一带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双洲—水口、铺里—斜艳坑—龟山堂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香田—双溪—仁首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2.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4~7月份,受强降雨的影响,易诱发地质灾害并表现出显著的群发特点。

3.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高陡斜坡等。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大多数以崩塌为主,这些的崩塌均发育在浅层土质风化壳内,多分布于山区居民点房前屋后的高陡人工边坡上,这类房前屋后的潜在致灾体是由于人类工程活动不合理的切坡所引起的,由于致灾体距离房屋近,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危害极大。

(三)2024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2024年汛期降雨量可能偏多,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可能产生局部地段洪涝和内涝。主汛期为4-7月。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从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水的关系分析,结合2023年主汛期(4-7月)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我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与往年相当。在降水集中期,崩滑易发区、次易发区以及山区建设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地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同时,要密切关注伏秋期的暴雨,吸取经验教训,早加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护的重点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全县重点防治的区段包括:

1.中源乡港口村、西岭村、古竹村。

2.官庄镇塘埠村、官庄村、龙岗村、哨前村。

3.璪都镇黄浦村、小水村、新庄村。

4.高湖镇下观村、山口村、西头村。

5.仁首镇象湖村。

6.水口乡腾丰村。

7.骆家坪景区。

8.沙港电站引水渠,港口电站大坝,桃源水库大坝,罗湾电厂生产区。

9.璪都至宝峰公路、山口至璪都公路、璪都至中源公路、洪屏电站新修公路、水口乡中仑村佰伍段—大坪岭(村级)公路、水口乡中仑—黄坑(村级)公路边坡。

针对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育分布特征,本防治方案提出了18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见xx4),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及应急措施,并对一般的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提出了简要的防治措施。

三、重点防范期

xx县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往年一样,仍然为主汛期,即4至7月,是强降雨季节,为地质灾害易发时段。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对境内地质灾害危险点有组织地开展汛前和汛期险情巡查,注意省级、市级和县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预报,抓住关键,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直接危及公路、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为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村防灾责任人由村干部担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经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入选后,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后予以任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1.监测网监测员(群测群防四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位移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灾害点的监测原则上由受益人(单位)负责。发现临灾前兆,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

2.村组级监测组(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布临灾预报,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

3.乡镇级监测分站(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该乡镇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领导和协助村有组织地进行临灾安全转移。

4.县级监测站(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该县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负责本县的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等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按照群测群防体系的要求,县级监测站由县人民政府组建,由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副县长负责,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监测技术方法可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确定。滑坡、崩塌、地面塌陷裂缝位移以测量为主,基本方法是设桩观测、设片观测、设尺观测、井水和泉水观测等简易方法;泥石流的监测方法以专人巡查为主。

5.监测频率。每年1至3月和10至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至少观测一次;每年4至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连续降雨时段1天观测1次,每次大雨应立即去进行监测;若发现监测地灾点有异常变化或遇特大暴雨或连续强降雨,应加密监测,每小时1次或两小时1次,必要时实行值班连续监测。

6.监测资料上报。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县自然资源局和基层自然资源所要设立值班电话,及时收集各监测点情况。

7.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各监测点观测资料,对出现异常的灾害点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

(二)逐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即预测(四级)、预警(三级)、预报(二级)、警报(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负责,充分利用气象资料,逐级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地灾防治微信群)及时通知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范围内的村民。各乡镇、各单位和当地村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及时做好防灾避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1.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时限。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

(1)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灾(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其他灾情和险情;地质灾害类型的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效果;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1.选点定人,明确责任。在对已知地质灾害信息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危险区作为实施监测和预警的对象。在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及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党员和基层干部、村干部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基干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填写责任表并签名。

2.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抗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和村民的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在此基础上,村委会要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村规民约,让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让村民和群众主动参与,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村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落实监测避险措施及相关制度。灾害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简单监测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报警工具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就会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要制定村民紧急避让措施,在村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要有电话等通讯设备,保持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灾情一旦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五)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应严格按照《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抓好落实,汛前和汛期做好各项应急响应事前准备。明确各行政村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应转移的对象,做到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清楚,响应有序,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灾情险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稳定群众情绪,及时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者异地搬迁避让。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应急响应和善后各项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和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已批准执行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和异地搬迁安置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发改、水利、财政、应急管理、住建、公路、交通、电力、通讯、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协同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和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防灾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年度防灾方案,应急预案、灾害速报、灾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每年危险性地质灾害点都要落实监测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质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组织地安排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并做好善后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地质灾害灾情的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设立警示牌,事先制定群众和财产安全转移预案,有计划地安排治理或及时进行搬迁避让。

(三)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和防治知识培训

县自然资源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对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内容既有地质灾害的一般知识、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还要有农村建房选址和工程经济活动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通过宣传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以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四)部门合作,齐抓共管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工作;水利部门要负责水系、水利工程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结合山洪灾害防治,提供雨情、水情监测共享信息;乡村振兴部门要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组织与协调、移民搬迁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安置、救济和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所属水坝、矿井、尾矿坝、工棚、废石场、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防范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列入中小学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工业信息、旅游等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单位和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监测和预报,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信等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输的保障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的巡查和监测,建立巡查监测网络,制定可行的防治措施,发生灾情及险情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要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对辖区内位于群众住宅房前屋后的不稳定斜坡(人工边坡)进行排查,并列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范围。汛期应确定责任人进行监测和巡查,尽量减少可能出现新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的巡查和监测,做好监测预警,制定可行的防治措施,发生灾情及险情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报告;负责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及地质灾害防治月报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落实搬迁选址。

各村村委会:负责落实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监测预警以及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抢险、避灾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自然资源所宣传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受灾害威胁户:负责对威胁本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配合地质灾害监测人及村级防灾责任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五)加大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一、2024年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汛期我县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涝重于旱,结合气象和住建(地震)等部门预测综合研判,今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较近五年平均水平偏高或接近。预计2024年xx降水总量为590~770毫米,较常年偏多1成;春季(3—5月)全县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少0~1成,平均降雨量130毫米;夏季(6—8月)全县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1~2成,平均降雨量343毫米;秋季(9—10月)全县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0~1成,平均降雨量值170毫米。受降雨影响,我县发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部分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二、2024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重点防范时期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常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全县降水趋势预测,全县2024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为5-9月,这一时段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7-8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防灾减灾形势将更加严峻,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于长期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域

1.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小峪河、嘉陵江干流、安河河谷、西河干流以及旺峪河流域河谷两侧地区,主要涉及双石铺镇、凤州镇、河口镇等城镇建设较为集中,铁路、公路沿线斜坡开挖量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区域。

2.中易发区:多分布在高易发区外围,斜坡体相对高差较大,局部相对隔水层下切出露,较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人类活动较弱的区域。

3.低易发区:主要集中在南部和北部的中山区地貌,这些地方第四纪松散沉积物较少,耕植作用较强烈,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较微弱的区域。

4.非易发区:主要分布在xx北部的花岗岩区和xx南部的中高山区,这些地区多为基岩出露,自然斜坡的稳定性较好,基本无人类工程活动,地质灾害不发育的区域。

(三)重点防范镇

根据灾点数量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红花铺镇、凤州镇、双石铺镇、河口镇、留凤关镇、坪坎镇和平木镇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镇,由于地质环境差,工程建设活动频繁等,在降水影响下,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加强监测,积极采取搬迁措施。

(四)重点防范矿区

xx银洞梁铅锌矿区、手搬崖铅锌矿区、八方山至二里河铅锌矿区、寺沟铅锌矿区、四方金矿矿区、铅硐山矿区、洞沟铅锌矿矿区、丰崖铅锌矿区、二三道沟铅锌矿区。

(五)重点防范交通干线

1.铁路:宝成线xx境内沿线地形陡峭,地质构造复杂,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2.公路:国道316双石铺镇至柴关岭段、国道342公路沿线、省道219公路沿线、红唐双等地方公路和通村公路沿线,宝坪高速、太凤高速沿线的高陡边坡,在降雨条件影响下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六)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筛选出16个作为2024年县级重点防治隐患点,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监测人、责任人等(见xx)。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镇长,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商工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局、文旅局、气象局、供销联社、国网xx供电公司及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通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凡是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学校、医院、住建、景点、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危及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二)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各镇建立县、镇、村、群测群防员四级责任体系,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库,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纳尽纳、应销尽销”,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清单和转移避险人员清单,指导各镇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抢撤”预案,制作发放地质灾害转移避险明白卡,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警示牌,公开撤离条件、预警信号、转移撤离路线、避险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战时管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日常巡查排查,全面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时效。各镇要加强专业监测设备的保护,防止设备遭到人为破坏。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单位驻守,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技术支撑,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优化调整监测预警阈值和模型,不断提高预警信息精准度,降低监测设备虚警率。

(三)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防范技能的宣传培训,重点向村(社区)、组、户、具体点位一线人员倾斜。全县隐患点避险演练要达到全覆盖,期间穿插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在“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片,通过电视、广播、展板及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发挥项目效能,筑牢防治基础。各镇、各部门要强化项目支撑,以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为牵引,精心谋项目,全力争项目。各镇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全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用好国债资金,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要加大行业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力度,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推进xx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项目力争主汛期前完工上线运行,加快推进双石铺镇、平木镇、凤州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进度,完善安沟门滑坡治理工程后续工作。

(五)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源头管制。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管控风险隐患源头,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的应用。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应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支撑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避免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城镇规划或发展方向,通过源头管控,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六)争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各镇,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分保障。

一、xx县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经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努力和县直有关部门的配合,我县未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取得较好成绩。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人员伤亡。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为保障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2、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因自然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政府出资治理。

三、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及防治重点

受限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准确度不高,以及集中强降水在时间上、空间上不确定等因素,本预测仅是地质灾害年度趋势预测,实际情况需依据具体时间段和时间点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预测。

(一)2024年汛期预测情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第一场区域性暴雨出现在3月下旬中后期。降水集中期主要出现为5月中旬中至下旬初、6月上旬末至中旬初、6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以及7月上旬中后期。预计主汛期全县平均降雨量830-900毫米左右,偏多0-2成,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偏强。强降水过程和降水集中期出现时中小河流洪涝或城乡内涝发生的风险较高,丘陵地区应注意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降水趋势预测,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致灾因子分析,总体上认为,2024年度地质灾害多发性可能大,在部分地区的灾情可能危害较为严重,发生时期主要集中在

4-7月份(为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降雨集中期和强台风来临时期,可能有数量较多、规模不等、危害较为严重的群发性崩滑流(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简称,下同)灾害。2024年地质灾害的发生预计有以下特点:

1、xx县位于xx东部,抚河中游,地处鄱阳湖平原与武夷山的过渡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地质环境较脆弱。汛期地质灾害将主要分布区域:

(1)黄通、何源、对桥、陆坊、琉璃、秀谷等乡镇;

(2)高坊水库、马街水库、廖坊水库等大小水库的临岸山坡;

(3)抚河xx段沿岸。

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将可能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日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可能大量发生。

2、修路、建房切坡、采石、采矿、坡地耕作及修建山塘水库等工程活动是近几年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在新(在)建公路沿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傍山建房、矿山、采石场和修建山塘水库等的山地、丘陵地区都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另外溢洪道、引水渠及风景区也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其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非汛期也可能发生。

3、非汛期地面塌陷发生可能性较大。一是地下工程活动会诱发,发生区域主要是地面塌陷中易发区及部分矿山的采空区。二是干枯期和伏秋期,因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将可能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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