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定期学习制度。每月1-2次进行时事政治、法规学习,每次半天。
2、专题学习制度。每逢上级下达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作出的重大决定、决议,均应集中时间进行重点学习和讲论,领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自学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每月至少自学一至二篇毛泽东著作、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或党建功立业理论文章。
4、学习交流制度。每年年终组织交流一次学习体会。
5、党组成员同时还应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学习和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二、全局人员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由办公室或机关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参加,局分管领导或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每月1-2次,每次半天,学习内容由办公室或机关党支部根据局领导指示统一安排。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机关内部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汇报;举办学习交流会,各种报告会。科室学习由科室领导召集,全体科室人员参加。
2、业务知识学习制度。业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每月1-2次,由局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组织安排,科室学习提倡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分,学以致用,落实行动,推动工作,一般在星期五下午进行,做到学习有记录,无故不缺席。
三、党员学习制度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要求,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3、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厌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等形式,并采取带着问题学、考评促学等方法,激发党员参学的内动力,增强学习效果。党员每月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4、党员学习应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