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让顺畅“进”、高效“转”、合格“出”
近年来,中央统战部办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厅(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处理工作条例》等要求,一手抓制度规范,一手抓日常运转,切实做好部机关收发审核、内部流转等工作,做到职责清晰、流程优化、运转有序、准确高效,不断提高处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严把收拟办关,实现“进”得顺畅
我们将收拟办作为办理的关键环节,明确拟办原则,规范拟办意见,切实发挥拟办参谋助手作用。
程序务求清晰。制定《部外收办理程序》,按照来方向、来类型明确拟办原则,既确立了“办件自下而上、阅件自上而下”的一般性原则,又根据来的具体情况明确了拟办细则。
例如,需要办理的件,一般由办厅批转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或有办理结果后呈报部领导审批,如来涉及事项较为重要或情况较为复杂,则先报部领导阅批后再送有关部门办理。
推动拟办程序延伸细化,建立完善收拟办资料库,形成3个台账:内设机构职能台账,熟悉掌握各部门职能配置,准确判断承办部门;办理记录台账,详细登记常规性、年度性来办理记录,快速找到办理依据;机构及人员台账,整理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机制等参部门和人员情况,实时动态新,实现拟办精准定位。
意见务求规范。制定《收研提拟办意见规范》,明确了“办理”“阅处”“研提意见”等基本规范。
例如,有关部门或单位来函商洽工作、需要协调办理的,拟办意见一般表述为:建议请XX按程序办理;有关部门或单位来函征求意见的,一般表述为:建议请XX研提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无明确办理事项但需知悉或酌情处理的,一般表述为:建议请XX阅处。
同时,还明确了相关补充规范。
例如,需要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一般由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办理;内容较复杂、需要说明有关情况的,一般增“经沟通/经了解”等补充意见。
通过明确拟办意见提法,建立精练准确、规范全面的拟办意见体系,实现拟办工作化繁为简、化难为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