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相对论”(下)
3、为什么写作具有相对性?
笔者在前不止一次提到,写作,从头到尾俨然一次求解数学函数(y=f(x))的过程,有很变量。
如果说,因变量y就是所写稿,那y自然是随自变量x变化而变化的。
那问题来了,在一场特殊的“解函数”过程中,到底哪些是x?它们是如何影响函数的?
笔者以为,x可能来自五个方面。
第一,来自种风格差异的变量。
种之于章,如同人种之于人。
“人种”这个概念,自775年德国生理和解剖学家弗雷德里奇·布鲁门巴赫教授提出以来,之785年康德《什么是人种》的哲学化,以及达尔进化论的推波助澜,被人们普遍接受。
目前,理论届将现代人类分为四个种类:白色人种、黄色人种、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不同人种有不同肤色、眼色、发色、头型、脸型、身高等生物学特征。
人有人种,也有种。
按《党政机关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种分为决议、决定、命令(令)、报、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十五种。
这还不包括领导讲话、息简报、理论章、工作总结等非“法定种”,这些种都有独特的体例范式、写作要求。
面对这么种,怎么办?过去,裁缝给客人做衣服,第一件事情就是量一量顾客的身高、三围尺寸等,然后再去裁剪布料,这叫做“量体裁衣”。
写也要量“体”裁衣,只是这里的“体”,是体的“体”。
下面,以请示和报告为例来说明,如何量“体”裁衣。
先说请示,这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一种体。
写作方法上,一般按“什么工作,有什么实际困难,需上级给予什么支持?”的逻辑来走,并且要求一事一、只报一个单位,言简意赅,用“当否,请示。”字样收尾。
再看报告,这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或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一种体。
写作方法上,一般按“什么工作,采取哪些措施,进展如何,存在哪些不足,如何进一步改进?”的逻辑来。
与请示不同的是,报告既能同时汇报件事情,也可向个单位呈报,篇幅可长可短,内容可详可略,结束语是“专此报告”或“特此报告”。
这两种体的写作差异性很大,所以写作方法就要量“体”裁衣、因而异。
第二,来自事情本质特征的变量。
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唐代学家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了“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写作观点。
在白居易看来,不管章也好,诗歌也罢,都不能脱离实际情况。
现在写,尤其不能脱离实际情况,不能忽略事情本身的变化。因为事情是的客体,因事而作,事因而显,每篇都为解决事情而作,事是章诞生的缘起,又是承载章的基础。事之不存,将焉附?
问题是,事情是复杂变的,每件事情、每项工作都有其个性特征和演化规律,起因、经过和结果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性。这就意味着,只要是不同的事情、不同的工作领域,同样的体就会有差异性。
比如,党群部门的同志写料,出于对党建工作自身特点的考虑,写出来的料自然要体现必要的政治性,一定会讲一些道理,谈一些认识,讲清做事情的意义在哪里。
如果换成行政业务部门的同志写料呢,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一定会居于对具体业务工作的把握,写出来的料具技术性、操作性,通常会用笔墨来讲过程,讲操作方法,谈技术要点等。
举个笔者亲身经历的事情来说。
有一次,省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室给我们单位发来通知,让我们上报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经验交流料。按照要求,我们围绕“创新驱动”这个主题,总结了富有单位特色的经验做法。谁曾想,稿子刚写完,就接到变通知,说会议的主题变成了高质量发展。
这让我们感到很突然,尽“洪荒”之力打造出来的稿子,眼看就用不上了,心里也感到十分可惜,于是就想,能否在现有稿子基础上进行角度的转换,“改造”出一篇新稿子来呢?如果可以,既节约时间,还不枉之前的心血。
思及于此,说干就干,使尽浑身解数对稿子进行“变形”,但事实证明,这样根本行不通,因为这两个主题内涵与外延差异很大,改头换面后总觉得不对劲,缺少了“高质量”该有的“灵魂”。料报给领导后,毫无悬念地被否了,只得重敲锣鼓另开张,按照领导要求重新来过。
这个事例说明,一切章都是以事为核心的,“事”首先决定写什么,然后才是怎么写。明智的做法是,看菜吃饭、随“事”变。
第三,来自人主观认识的变量。
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有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
当然,人也是稿的尺度,因为章是人写的,也是给人看的,离开了人,写作将不复存在,也变得毫无意义。
在影响稿写作的所有因中,人是最活跃、最核心的因子。人既是章的“生产者”,也是章的“消者”,二者都会对章有塑造作用,尽管“消者”的塑造作用是间接的、后续的、侧面的。
归结起来,这种变数来自三种人:
一是主笔人。我们常说,握笔能作三分主。主笔人对稿有一定主导权。虽说写作是“规范性写作”“遵命写作”,一般不能带写作者个人色彩,但事实上个性化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再客观的稿子,在谋篇布局、遣词造句,甚至审美偏向上或或少都有主笔人的“影子”,表现出一定的个性化特征。
一些大型稿,为集体创作,变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