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和结尾常用语规范
使用很讲规范。包括标题用语规范,开头用语规范,中用语规范,结尾用语规范等等。有些初入写作领域的同志在写的时候不注意这些“细节”,会造成写作不规范的情况。这里主要讲一下标题和结尾用语规范问题。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标题用语规范与格式
标题由三要组成,发单位+事由+种组成。在不同的种和内容中,标题的具体结构也有一些变化,下面介绍三种易用错的情形。
(一)标题中介词:“关于……”与“在”、“对”、“向”连用
在发单位与事由之间,还经常要用一个介词,关于……。
一般为:
正确:发单位+关于+事由+种
特定情况正确:发单位+关于+(在、对、向)+事由+种
需要指出的是,在标题中,“关于”可不可以与其他介词重叠使用,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重复使用的,但应该注意,如果两个连用的介词所说的不是同一个对象,这可以连用,例如,《XXXX电子集团司关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的通知》,其中的“关于”与“在”,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关于”是第一个层次上的介词,“在”是属于第二个层次上的介词。“在”所引用的介词短语,能够起到限定范围,突出强调的作用,可使标题中的事由表达得为准确,使用较的介词主要有“在”、“对”、“向”等。
(二)标题中介词:“关于”……“申请”连用。
一般是请示件标题,在“关于”的后面可否入“申请”二字?这种连用情况也比较普遍。例如
错:《XX司关于追申请冷轧车间投资经的请示》
正确:《XX司关于追冷轧车间投资经的请示》
所以,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可!标题中的种名称“请示”已明显蕴含向上级机关的“申请”之意。事由”部分在介词“关于”之后又出现“申请”二字,实无必要,应予删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