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
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是延安时期党组织和党员在处理党内矛盾、调整党内关系、健全党内生活过程中表现出的好作风、好做法、好习惯、好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严明党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正确选用干部等内容,构成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原则、基本目标、根本保证、有效手段和组织基础。
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延安时期,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建立了规范民主集中制运行的具体制度,确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原则。
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深刻阐述了“党内生活民主化”的任务,强调指出“扩大党内民主”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开好民主讨论会和座谈会、营造党内平等和民主讨论的环境等。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违反党内民主原则的个人专断和家长作风以及违反党内集中统一原则的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把民主和集中对立或割裂开来。毛泽东和刘少奇对党内民主、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的深刻论述,表明我们党已经从组织规律层面认识民主集中制。1945年党的七大明确提出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经典表述,表明民主集中制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理论形态。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这些决定对民主集中制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涵盖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组织机构和代表大会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使民主集中制逐步具体化制度化。党的七大明确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安排——选举制、报告制、服从制、执行制,使民主集中制初步具备了完整的制度形态。在解放战争中,中央健全党委会制度,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形态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
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
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全党在经历了长征途中粉碎张国焘分裂党的斗争后,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性,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目标。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工作方针中指出:在党内,在革命队伍内,我们有一条方针,就是团结,在原则基础上的团结。首先是党中央内部的团结及全党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其次是党的上下组织、新老党员、新老干部、领导机关内部及武装部队的团结。七大党章写道:“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