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生态类理论文章:2022年上半年生态类理论文章汇编(54篇)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径,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新境界。
深刻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有机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以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为视角,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要目标,从认识论层面超越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观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创新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与自然关系应符合以下三方面原则:一是自然物质世界的本原性。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二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客观性。人类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所提供的资源、环境及其他生态条件。马克思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三是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互动性。如果人类无度破坏自然环境,就会导致文明衰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和阐发主要从应然层面展开。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需要进一步从内涵和外延层面对人与自然关系作出明确概念界定。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将人与自然有机融入生命共同体的理论范式,注重从系统性、整体性、结构性的维度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然是生命之母”“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这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怎样的生命共同体等问题,从认识论层面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文明与自然环境共存共荣的内在联系,以科学的理论范畴、严密的逻辑架构、深邃的历史视野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为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导。
科学阐明保护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自然资源作为劳动资料,是构成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在社会生产中,人和自然是同时起作用的,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实际上,探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必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亟须结合新的实践对这一问题作出科学解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时代我国发展实际,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科学阐明“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这就将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的内在属性,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必备要素和有力支撑,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生态环境保护并不是消极被动的为保护而保护,而是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阐明保护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开辟了观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全新理论视野,赋予生产力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以深沉的理性力量和科学的辩证法则,拓展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认知与实践视域。
从文明观维度系统论证生态与文明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一部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分析人与自然关系问题,需要运用历史思维,从人类文明演进的视角看问题。原始文明时期,人类依附于自然,主要靠简单的采集渔猎获得生存所需。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广泛利用自然,主要靠农耕畜牧稳定地获取自然资源,以支撑自身发展。传统工业文明时期,在人与自然主客二分自然观的影响下,人类利用科技手段大规模改造自然,试图凌驾于自然之上,造成了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马克思主义认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针对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地毁坏森林的现象,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经过几百年工业化历程,今天的人类社会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生活的年代相比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破坏加剧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强调“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把人类活动限制在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指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站在对人类文明赓续负责的高度,科学阐明在人类文明进程中,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鲜明特征的新的文明发展形态,打破了现代化进程中的增长迷思,从文明观的维度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积淀丰厚、博大精深,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和理论滋养,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
传承发展“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自然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在悠久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自然观,蕴含参天地赞化育的生生意识、“民胞物与”的生命关怀,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朴素思想。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展现出一种“尽心—知性—知天”的认知理路,将人心与天命紧密联系起来。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并遵循共同的法则,因而能够构成相互联系的系统整体。北宋张载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以及“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强调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的内在统一性。这些思想观点,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有益借鉴。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我国古代生态自然观中汲取经验、找寻智慧。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荀子·天论》中的经典名句“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并列举都江堰的案例,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好‘长江病’,要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自然观基础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阐明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自然是生命之母,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等等,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奠定了坚实哲学基础。
合理借鉴“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把天地人统一起来、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体现着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独具特色的发展观。唐代陆贽讲:“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认为自然生长之物和人力创造之物是有限度的,在使用过程中要有所节制。实际上,“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发展观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中就得到了充分体现。《论语》中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中讲:“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子提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吕氏春秋》中讲:“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等等,都是强调要遵循“天时”来进行生产生活,体现顺应规律、适度节用的发展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合理借鉴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发展观,结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之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强调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深刻阐明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时代课题。
科学吸收“顺天应时、建章立制”的制度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我国运用制度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历史十分悠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古代很早就把关于自然生态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专门设立掌管山林川泽的机构,制定政策法令,这就是虞衡制度。”《周礼》中就有虞衡制度的相关记载,秦汉时期虞衡制度分为林官、湖官、陂官、苑官、畴官等。在我国,虞衡制度几乎贯穿整个封建社会,一直延续到清代。此外,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秦律十八种·田律》也有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定。重视生态制度建设的观念,对于今天仍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价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深刻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指明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强调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我国生态领域形成的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和成果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主体内容之一,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最大增量之一。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
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指明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也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明确了目标导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既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了对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的超越。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需要深入研究和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涵和外延,讲清楚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相比具有哪些特征和优势;深入研究和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人类文明形态演进过程中的历史地位,对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哪些深远意义,从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学理支撑。
植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实践。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作出了重大贡献,也形成了不可比拟的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等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行动指南,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注入丰富时代内涵、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必须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对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在深刻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方面,在深入研究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理念和发展理念方面延展逻辑进路、拓展理论深度、形成自主范式,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以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支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明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需要以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理论基础和支点,着力建设中国特有的生态文明知识和经验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伴随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生态文明领域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在学科体系建设方面,着力完善基础学科,大力发展优势重点学科,生态哲学、生态经济学、生态美学等交叉学科蓬勃发展。在学术体系建设方面,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生态文明研究原创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话语体系建设方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等一系列富有原创性、彰显中国特色的标识性话语理念深入人心,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研究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也应看到,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构中国自主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也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当前,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研究原创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仍滞后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还存在知识分散化、碎片化的问题。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需要从理论范式、路径选择、指标体系等多维度发力,既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规律作出系统化学理阐释,又努力提炼具有世界性、普遍性的原创成果,讲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故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注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具有系统性、统筹性、全局性、整体性,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意蕴,是我国推动“双碳”工作的根本遵循。
辩证把握发展和减排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我们必须坚持辩证观念,动态地认识和把握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在人类历史上,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减排还不是一个问题,人类面临的只有发展问题。在第二个阶段,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体现为一种对抗性关系,减排会阻碍发展。在第三个阶段,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体现为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类已到了不减排就无法更好发展的地步,减排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人类也到了有能力解决发展和减排矛盾的历史阶段。
中国不仅有意愿,而且有能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积累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奠定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涉碳诉求开始转变,低碳生活成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一部分。发展与减排的关系在我国正从对抗性阶段走向辩证统一阶段,两者的目标更为趋同,这必然要求将“发展”与“减排”统一起来,在发展中实现减排,以减排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氢能、光伏太阳能、核能、锂钠电池等新能源技术日新月异,我国应抓住这一重大战略机遇期,通过能源生产、加工、运输等一系列领域重大技术变革和技术融合,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方式,更好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当然,我国目前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全球最大的工业和制造业国家,也是最大的化石能源消耗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化石能源仍将是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撑。这就意味着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搞“运动式减排”。
辩证把握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和方向历来是我们党把握战略问题的重要思想方法。实现“双碳”目标,必须树立辩证系统观念,观大局、谋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研究确定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双碳’行动方案,不搞齐步走、‘一刀切’”。这一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空间的辩证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逻辑主导的世界体系,全球社会发展空间体现为一种“中心—半外围—外围”的空间不平等关系。碳排放空间的不平等就是这种社会发展空间不平等的表现,而且碳排放空间还表现出更为丰富的辩证特性:一方面,二氧化碳是一种可以在地球空间广泛弥散,并且可以稳定存在的自然公共品,任何地区排放的二氧化碳造成的温室效应都是全球性的;另一方面,在地球空间内,增减碳的相关主体与承担碳损益的相关主体不一致。排碳的收益归排碳者所有,危害却需要全球共担;减排成本由减排相关主体承担,收益归全球所有。
就我国的碳排放空间而言,由于各地区在资源禀赋、产业分工、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碳排放在不同地区存在明显差异。总体来看,我国兼有先发国家和后发国家的碳排放特点。虽然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但东部一些地区面临的发展和减排的关系问题与全球先发国家处境类似,而西部一些地区面临的发展和减排的关系问题则与全球后发国家处境类似。分地区看,我国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前五名省份合计占全国碳排放总量超过30%;而碳排放总量最小的后五名省份合计排放量占比仅不足5%。分行业看,工业耗能占到全社会能耗总额的60%,高耗能工业占工业能耗的70%以上。
基于以上碳排放的空间分布特性,我们在推进“双碳”工作时,绝不能“一刀切”,要考虑到各地区的现实情况,坚持辩证统观念,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辩证把握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立足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又要放眼长远,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推进解决“双碳”工作,必须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处理好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统筹好发展与减排工作,以渐进的量变推动实现“双碳”工作的质变。
发展和减排的长远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但两者的短期目标存在阶段性矛盾,短期激进减排必然导致经济发展放缓。从能源结构看,我国的能源禀赋具有“富煤、贫油、少气”的特点,而新能源装机和供给能力还不匹配,因此煤炭为主的化石燃料在一段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生产生活供能的主要原料。从经济结构看,我国是全球唯一拥有工业全产业链的国家,工业产值份额仍然较高,受到20世纪末以来全球生产分工体系的影响,高能耗、高污染工业生产部门比重高于发达国家。随着碳约束的收紧,减排的经济成本将会迅速提高。因此,在短期内,实现“双碳”目标对经济稳定增长形成较大压力。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变革、整体收入水平的提升,减排政策实施的成本反倒会随之下降,预计到2035年前后,我国对减排的承受能力反倒会更强,到时候的政策空间也会更大。
因此,基于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我们在推进“双碳”工作时,必须坚持辩证观念,把握好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
辩证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双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根本的是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用高质量党建推动“双碳”工作高质量发展。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以新的增长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以价格机制倒逼企业变革生产技术,改善经营方式,选择高效、低耗的生产方式。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强调政府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作用。如果放任资本在化石能源等领域野蛮生长、无序扩张,必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影响,必须把握资本行为规律及其治理规律,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范和引导资本重点投向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领域,形成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双碳”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村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都离不开良好生态环境的支撑。应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制定生态环境规制措施。环境规制作为政府社会性规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在于刚性约束,以防止无序发展、低端扩张,是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调节来减少环境污染的行为。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从宏观上看,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提高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水平,更好实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从微观上看,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加强红线约束。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根据生态重要性、生态脆弱性,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仅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三是完善管理创新。加快构建国家公园体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促进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管护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核心在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是推动乡村产业生态化。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生产技术,建立资源节约型的产业结构体系,减少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倡导绿色环保消费。同时,建立绿色发展分类综合评价制度,制定差异化激励和约束政策措施。二是推进乡村生态产业化。充分发掘乡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生态功能,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产业,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三是市场创建与运行。依托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完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四是健全绿色价格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优质优价。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被视为保护生态环境、平衡上下游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其核心在于通过补偿激励村民采取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保护行为外部性的内部化。一是积极拓展领域范围。各地不仅要严格落实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点领域实施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而且更要广泛地探索运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此外,国家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框架中的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只局限于耕地的轮作休耕和免耕覆盖等补偿,没有包括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等更广泛的农田生态保护补偿内容。对此,必须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完善。二是不断优化机制设计。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在具体实施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未能有效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目标协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逐步优化机制设计,做好保护行为识别、制定差别化的补偿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
提高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型”公共服务需求,而且还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发展型”公共服务需求。实践中,可通过设置生态公益岗位安排村民参与生态管护、组建生态建设专业合作社吸收村民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形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水平。一方面,设置生态公益岗位体现了“以工代赈”“工作换福利”的思想,可以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帮助特殊群体获得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增加当地村庄的生态服务供给力度。比如,脱贫攻坚期间,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了110.2万名生态护林员,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此外,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组建生态建设专业合作社,让低收入人口可以就地就业,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再如,脱贫攻坚期间,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共组建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2.3万个,吸纳160多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年人均增收3000多元。同时,还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并加强对绿色发展基金流向的引导,确保基金主要投向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和文化旅游等领域。
引导农民践行生态环境友好行为。农民是乡村的守望者,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离不开农民的参与。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农户对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危害的认知,引导农民主动采取生态环境友好行为。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组织村民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村级组织和村内“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和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实现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仍须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将环境卫生、生态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必须细化,做到既合理又合法,有惩戒有奖励,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想方设法激发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近日完成督察反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显著成效,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第一轮督察从2015年底开始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第二轮督察从2019年启动,到今年上半年,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就是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翟青说,督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紧紧盯住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截至目前,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完成整改28.5万件。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到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经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翟青介绍,公开典型案例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到目前为止,两轮督察已公开262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
他表示,在选择案例时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等;三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督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翟青介绍,督察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共抓“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通过督察,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比如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累计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既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又为优质产业腾出了发展空间。
从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的情况成为督察重点。督察既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上马的项目,更要推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督察,“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查处,一批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升级,一批绿色产业实现加快发展。
与此同时,督察还紧盯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所侧重开展督察。目前,长江经济带各地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岸线整治和污染防治,2020年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黄河流域9省(区)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大保护力度,建设绿色生态长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以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督察最终成效要体现在问题的整改上。此前,一些地方存在督察整改不彻底,久拖不决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中办、国办今年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强调督察整改是重要的政治任务。
翟青介绍,目前,所有的督察整改任务都实施清单化管理,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对一些重点督察整改任务,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形成盯办报告。如果发现有整改不力的情况,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多项措施,有效地传导压力,推动地方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此外,督察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曝光,严肃处理。
对两轮督察受理的20多万件群众信访举报如何解决?翟青介绍,督察工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为跟踪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在督察中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保障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此外,在督察进驻结束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各督察局会将一些重点问题列为盯办事项,拉条挂账,紧盯不放,保持压力,直到问题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已经纳入中国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将不断展现在世人面前。”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而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长远之计是化育人心、润物无声,教育一代代青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因此,开展新时代生态文明教育,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智力和精神文化支撑,为全球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教育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生态文明教育担负着培养具备生态文明理念和素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思路,推动教育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一系列转变,构建以学校教育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以全面提升民众的生态文明素养。当前,全球面临诸多环境污染与生态治理问题,人们应当深刻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生命共同体理念出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路,这也进一步凸显了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科学设计全学段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应根据各学段学生特点,通过整体设计,有机衔接各学段之间教学内容,明确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阶段教育重点,以及职业教育、在职教育、干部培训、国民教育等非学历教育体系中生态文明教育侧重点,建设感知、认知、行为、创新教育四位一体的培养模式,促进全民生态文明素养的形成和提高。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生态文明内容,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同时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运行。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生态文明教育中,学校教育是主渠道,而教师是其中关键环节。教育者自身先要受教育,才能更好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各级各类学校的授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都负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职责。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教育需要,应适时出台生态文明教师认证、培训标准规范,使得广大教师能够自觉将生态文明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方面。
协同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全国“绿色学校”先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创建以绿色校园为空间载体、以绿色教育为内核根基、以绿色制度为保障体系的新时代绿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的要求,创新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切实提升师生生态文明意识,践行好培养具有生态文明素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教育使命。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到2022年,6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达到70%。
系统构建生态文明教育法治体系。应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及时制定生态文明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态文明教育的管理制度、教育评价制度、监督制度、教育责任制度、对外交流合作制度以及保障制度等予以具体规范。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生态文明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职责,提升生态文明教育能力,依法维护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的权益。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我国历来重视国际交流合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环境署等保持密切合作,特别是积极推动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有关可持续发展教育的目标落实。相关组织机构应积极主动对接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经验、发出中国声音,提升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展现美丽中国的新形象。
持续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协调。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做好生态文明教育的顶层设计和部门与区域间的协调统筹,组织协调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文化等领域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可成立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生态文明教育总体规划、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等,指导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并对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进行考核和监督。
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是水资源短缺。随着经济社会用水需求不断增加,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以及由此带来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复合影响问题日益突出。做好黄河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这篇大文章,对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污水资源化利用意义重大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缓解水资源矛盾、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黄河流域以全国2%的水资源支撑了12%的人口、15%的耕地和14%的经济总量,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近年来,流域水资源量持续减少,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地表水用水量已达440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在黄河流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是缓解“最大的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战略举措。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加强黄河流域污染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黄河流域城镇生活和工业废污水排放量已突破每年40亿立方米,主要纳污河段以约37%的环境容量承载了流域约91%的入河污染负荷,属严重超载。2020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国控断面比例为80.7%,仍存在4.3%的劣Ⅴ类断面,水污染防治压力依然较大。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一步降低入河污染负荷,对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扩容、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黄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等人类活动强烈干扰,造成流域天然湿地面积萎缩、河湖生态水量不足、生物多样性下降等生态问题。将污水经过一定处理使其生态品质进一步提升后,利用干涸河道或坑塘存续后再行利用,既能发挥资源化利用作用,又补充了河湖生态水,对推动流域生态扩容,维持河湖生态功能有着积极作用。
污水资源化利用前景广阔
黄河流域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潜力大,部分领域具备一定基础。据统计估算,黄河流域每年城镇和工业废污水排放量44亿立方米,农业退水量67亿立方米,煤矿矿井疏干水在40亿立方米左右,各类排水量合计约150亿立方米,资源化利用潜力巨大。目前,黄河流域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和工业聚集区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达到了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在黄河流域城镇和工业领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黄河流域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市场需求量大。黄河流域大部分城市缺水现象严重,但目前再生水利用率却不足10%,《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市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的目标。黄河流域作为“能源流域”,分布有大量工业园区以及火电、煤炭和石油开采、煤化工、金属冶炼等高耗水行业,2020年工业用水量达57亿立方米,整体用水需求也较大,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高再生水用水比例也是园区和企业缓解用水压力的主攻方向。
黄河流域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有着显著生态环境效益。“十四五”期间,按照黄河流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的底线目标要求,每年可削减直接入河排放量约两万吨COD、两千吨氨氮,从而进一步改善黄河干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除城镇生活污水外,合理有序推动基于生态保护的矿井水综合利用和主要灌区农业污水收集处理、就近灌溉回用等相关探索试点和实践,可有效缓解黄河流域典型行业污水“零排放”压力,推动农业面源治理,进而实现产业健康发展、污水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治理协同发展。
面临的挑战
黄河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是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但仍需整体性系统性谋划。继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之后,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分别牵头制定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力推动了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但鉴于黄河流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特点,针对黄河流域以及重要典型支流流域的系统性、整体性的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顶层设计及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尚需进一步统筹谋划。
二是污水资源化利用市场前景广阔,但各方积极性仍有待提高。目前相关管理制度、价格机制、税费政策、激励措施、资金投入、运行管理等诸多方面尚不够完善,难以全方位调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供水企业、用水大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污水资源化利用有一定基础,但科技支撑和技术研究仍待加强。由于部分工业园区污染因子复杂,废水中存在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影响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导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难度加大。流域典型灌区农业污水产生量大,但由于退水时段不集中,收集回用成本较高和技术难度较大。黄河流域典型煤矿矿井水涌水量大且全盐量较高,部分区域矿井疏干水回用于景观水系、植被建设和河湖补水,但缺乏相关科学论证、技术研究及行政许可,存在一定生态环境风险。
关键对策与措施
鉴于黄河流域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目前存在的难点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一是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整体性、系统性谋划。从流域层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系统谋划黄河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总体布局和策略。重点探索流域内用水矛盾较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复杂的湟水、窟野河等重点支流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二是建立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各项管理制度,探索完善政策体系、标准制度、统计评估方法等,形成符合黄河流域特点、基于生态环境导向模式、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和可持续模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成功经验。
三是重点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科技支撑和技术研究。统筹协调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对污水资源化利用各环节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相关研究,破解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难题。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再生水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强化水质稳定达标和分质供水能力。推动化工、钢铁、有色、火电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再生水使用比例。探索流域大中型灌区农业污水收集处理和就近灌溉回用模式。结合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基于不同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下的矿井水排放控制及管控要求,协同研究典型区域矿井水排放管控及生态保护治理修复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部署“双碳”工作时提出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和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以及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重要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并创造性地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作迈入了新征程。
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国际经验
减污降碳的协同理论来自于国际绿色低碳发展的丰富实践。1995年、2001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二次和第三次评估报告首次提出“次生效益”(SecondaryBenefits)和“协同效应”(Co-benefits)的概念。诸多案例研究结果表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能有效减少其他环境污染物排放并保护生物多样性,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往往与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根同源,政策的实施将获得双重效益并降低全社会总减排成本。《欧洲清洁空气计划(CAFE)》、美国《综合环境战略(IES)》都曾推动过此类协同行动,阿根廷、巴西、墨西哥、菲律宾、日本、韩国都开展了相关政策实践。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在欧盟、北美、韩国、新西兰、英国等地实施的碳市场机制,就是参考美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2009年,美国环境署(EPA)依据美国马萨诸塞州诉案判例把二氧化碳列为“对公众有威胁”的污染物,并将其纳入《清洁空气法》的适用范围,开展针对电力、汽车等行业碳排放的政策管控。
发展阶段的差异使得发展中国家更应注重减污降碳的协同。英国、欧盟等工业化国家二氧化碳达峰都在上个世纪70年代,当时并没有专门针对碳排放控制的相关政策。环境污染物治理及同时期的煤炭转向油气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起到了关键作用。不同于工业化国家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先经历区域常规污染物治理,再从90年代后进入到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广大发展中国家这两个治理过程往往是并行的,碳污共治的时间往往长达数十年。大部分发达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进入政治议程时基本都已经完成了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而发展中国家往往仍处在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初期阶段,所呈现出的排放结构特征也因全球分工不同而与欧美发达国家迥异。因此,我国现阶段精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多目标统筹与政策资源共享,既是基本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也是长期战略下的优化选项。
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基础
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正在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与其他环境污染物存在较强的排放同源性和控制措施的同效性,两者的统筹和协同从一开始就相伴相生。在浙江、上海、深圳、青岛等地方早期实践中,有关空气质量达标、二氧化碳达峰的“双达”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根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评估,2005年以来我国所实施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相当于累计节能22.1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19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约1130万吨。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的原则要求,并从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制度体系、试点示范、国际合作等领域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标志着减污降碳从“弱相关”进入到“强联合”的阶段。
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机制在探索中正在逐步完善。2021年7月《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及《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出台,率先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从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入手,深入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等重要协同政策部署也正在有条不紊展开。2021年9月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方案》,在原有环境监测工作基础和经验上,聚焦重点行业、城市、区域三个层面,探索建立高质量的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和业务化运行模式。与此同时,《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所有示范园区均应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路径举措,并以此作为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和复查评估的重点考核评价内容。2021年10月印发《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优先选择涉及碳排放重点行业或正在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且具备碳排放评价工作基础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先行先试,探索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推动形成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环境管理的机制。
减污降碳2.0版政策展望
《实施方案》是减污减碳协同方略的集大成者。方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同时,方案的聚焦点不同于一般的末端治理,而是紧盯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头,把实施结构调整和绿色升级作为了减污降碳的根本途径,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多领域治理工艺、技术路线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协同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方案尤为注重领域的左右协调与央地的上下协同,鼓励发挥“头雁效应”、实现重点突破,积极推动建立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模式。
《实施方案》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力量。方案紧密衔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提出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与任务。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海湾、重点城市群等,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这既坚持了“一盘棋”,又摒弃“一刀切”,充分体现了促进区域差异化发展和分类指导的政策意图。
《实施方案》是对绿色转型关键政策的优化整合。方案首次提出了要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中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并要求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方案强调了减污降碳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持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的要求,并提出了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的设想。正在研究探索的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将成为地方和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新的标尺,通过协同政策赋能还有望培育出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方案还特别注重协同技术创新与应用,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形成减污降碳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不仅有望推动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减污降碳技术创新中心,还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总之,《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统筹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主要任务,从战略制定、制度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执法等多方面建立起协同增效的内在联系及政策体系,将有力推动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6月中旬,某市气象预报是东北风,而且是雨后阴天,经研判空气质量应为良。没想到的是,午后突然变为东南风,直接把上风向城市已形成的臭氧“吹来”,并持续8小时以上,最终这两个城市当日空气质量均为臭氧轻度污染。类似这样因气象因素影响导致的研判失误,近年来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不是个例。特别是在夏季,一些城市气象条件受风场作用,不确定性增加,给污染管控带来很多新课题、新考验。
从2021年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2022年3月以来,我国部分重点区域气温同比偏高、相对湿度偏低、降水偏少,有利于臭氧生成。受此影响,1月—4月,全国339个城市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升8.5%。臭氧污染形势不容乐观,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较重。
经过多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我国已历史性扭转了大气重污染多发、频发局面,但仍处于“气象影响型”之下的不稳定状态。“十四五”时期大气环境质量深度改善,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艰难阶段,“气象影响型”的特点就是重点和难点所在。
“气象影响型”是指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改善成果的持续保持,难以摆脱气象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气象条件有利与否,直接影响到空气质量的好坏。多年治污实践表明,气象条件是否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往往决定一个城市、一个区域污染积累的轻重程度。比如,冬季大雾天气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雾越大、持续的时间越长,PM2.5污染就会越发加重;冬季艳阳高照、风和日丽的天气则十分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因此得到的优良天也就越多。反之,到了夏季,天空越是透亮、阳光越是明媚、温度越是升高,反而成了臭氧污染形成的“良机”,导致臭氧污染日增多,因此损失的优良天也就更多。风大有利于PM2.5污染物扩散,也有利于臭氧污染防控,但同时,大风卷起“飞沙走石”也可能导致PM10污染加剧,甚至在秋、春两季还时常出现沙尘暴,同样得不到优良天。
值得注意的是,气象因素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显著,但“气象影响型”并不等于“气象决定型”。无论气象条件有多么不利,如果没有大量的污染源存在,污染程度就不会那么严重,空气质量就没有那么坏。大气环境中没有后天污染源,即使遇到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也没有形成大气严重污染的机会。由此可见,气象条件是形成重度污染的外在因素,污染物才是主要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污染物排放不会在短期内实现根本消除或转移,有利于污染物积累的冬季大雾天和有利于臭氧污染形成的夏季高温天在现实中也无法立即逆转。只有客观承认和认识气象因素的不利影响,才能更加科学、理性地把握好治理与防控、深入与持续、管理与攻坚的工作尺度,精准推进深入打好“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
首先,客观认识气象条件因素影响,有利于深度治理的强力实施。气象条件是人为因素不能改变的,但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是人为可以做到的。通过近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到“十三五”末期,多数城市污染物总量减少了一半以上。但是,现实中一些地方的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污染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导致在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时常出现重污染天气。有污不治、治理缓慢,根源就在于一些地方、一些企业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必须更大的人为努力来削弱不利气象因素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影响,思想认识还停留在“依赖好天治污染、可以松口气”的侥幸心理,导致治污的决心和信心不足、定力和耐力不够。
深入打好“十四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和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各地和企业只有客观认识不利气象因素影响的现实,才能主动、理性地梳理存在的污染问题,把克服不利气象因素对大气环境影响的关键锁定在污染源的深度治理上。消除等、靠、看的消极心态,按照已确定的攻坚路线图、时间表,尽快实现本地和本企业的污染攻坚目标,为逐步摆脱不利气象条件因素影响,争取更多的优良天、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做贡献。
其次,客观认识气象条件因素影响,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为了应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多发频发,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出台了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的相关治理和应急管控举措。停产限产、控车减煤等举措,不仅有效降低了不利气象条件下的污染程度,而且有力保护了公众的健康。但是由于防治污染、应急管控相关举措也给企业正常生产和公众出行、生活保障等带来了一时的损失和不便,一些公众对一年四季气象条件不断变化与污染问题时常出现反复的根由不清楚、不明白,引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弦外之音”。
让广大公众真正认识到气象条件因素对空气质量改善产生的直接影响,将有利于公众和企业从科学的角度,理性看待和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为减轻污染所采取的各项相关应急举措,主动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污染企业主动退城搬迁、环保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公众主动绿色出行等现象,都用事实证明了,客观认识气象条件因素影响,不仅有利于激发公众的广泛参与,而且有利于化解现实矛盾。
第三,客观认识气象条件因素影响,有利于精准考评。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考评,能够有效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激发各地治污积极性、主动性,是精准指挥调度、精准落实治理举措的辅助手段。有的地方在考评机制制定上缺乏对气象影响因素的客观认识和科学把握,在制定环境质量提升指标和在日常调度、年度考评过程中,往往出现有失偏颇的问题。
比如,有的地方在考评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时,没有认真分析污染来源和污染传输现实状况,就点名批评某县级政府臭氧污染管控不力,甚至在月度考评中给其扣分,而这个县的产业结构从臭氧污染形成机理上并不是产生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根源。还有的地方考评机制缺乏对气象传输因素的考虑,区域出现重度污染后时常出现“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
因此,各地在制定大气污染治理考核指标、考评办法和机制时,要客观承认和认识气象影响因素,科学制定改善目标,把握考评工作力度,完善考评机制,用有利于鞭打慢牛、褒奖先进的考评机制,推动“气象影响型”背景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2022-06-21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部署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重要文件之一,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行系统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机制,为2030年前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提供行动指引。
一、深刻认识减污降碳一体谋划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较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4.8%,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渐成常态。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较2015年升高18.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8.5个百分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景象不断增多。截至2020年底,中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降低48.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9%,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05年的72.4%下降至56.8%。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规模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
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进展的同时,我们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仍然存在。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仍有四成左右空气质量未达标,PM2.5平均浓度较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高出6倍;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远超40%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均为中等发达国家两倍以上。力争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面临艰巨挑战。
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高度同根、同源、同过程特性和排放时空一致性特征,化石能源消费、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均是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这意味着减污和降碳具有一致的控制对象,两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协同推进。面对环境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双重压力与迫切需求,《方案》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双碳”目标,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多领域减排要求,在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整体性的基础上,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提升减污降碳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二、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推进的任务体系
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点是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手段是强化减污降碳的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途径是通过减污和降碳两个领域工作的深度耦合和同频共振,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源头防控,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体系和消费模式。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上是高碳能源结构和高耗能、高碳产业结构问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柴油货车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是造成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和碳排放强度较高的主要原因。《方案》把实施结构调整和绿色升级作为减污降碳的根本途径,要求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铝行业提高再生铝比例,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
二是突出空间协同,更好发挥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综合效益。环境污染物与二氧化碳排放具有高度类似的空间聚集特征。空间分析结果表明,全国碳排放量排名前5%的网格,合计贡献了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68%,同时贡献了NOx排放总量的60%、一次PM2.5排放总量的46%和VOCs排放总量的57%,大气污染严重区域与二氧化碳排放重点区域高度重叠。为此,在充分考虑碳排放气候影响均质性和污染排放空间异质性的特征基础上,《方案》提出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要求污染严重地区加大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通过加强空间协同调控,在落实全国降碳任务的同时,有效提升区域减排效益和环境改善效果。
三是加强技术优化,增强污染防治与气候治理的协调性。统筹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强调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及热能利用技术。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推动污染地块植树造林增汇,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在固废污染防治方面,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
四是注重政策创新,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优势,加强减污和降碳工作在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统筹融合。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相关排放标准,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监测技术指南。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研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充分运用经济政策和市场化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着力打造减污降碳一体实施的行动模式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作只有落地才能增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落地见效,需要在多层次、多领域推动试点的基础上,科学评价相关成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由点及面在全社会形成减污降碳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
一是开展多维度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充分考虑重点区域、城市、园区、企业的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控排潜力,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区域层面加强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城市层面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产业园区层面探索资源能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的机制和方法,提高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企业层面探索实现多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先进技术,并探索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通过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案例。
二是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体系。《方案》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协同度概念,要求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并明确“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的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协同度评价体系,有效发现在减污降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领域和主要问题,找到潜在的不协同和不够协同的领域,为及时调整优化工作重点和推进策略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统一基线的评价工作,在时间尺度上反映减污降碳工作的持续性进展,便于横向之间进行比较,进而为梳理总结特色工作和推广先进经验提供基础。
三是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基础能力。《方案》提出要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科技创新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核心驱动力,围绕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建筑以及生态碳汇等领域的减污降碳技术发展需要,加强科技落地和难点问题攻关。经济政策是落实《方案》的重要保障,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实施有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引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能力是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的根本支撑,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等制度,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
近年来,北京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率先突破,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
2021年,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臭氧(O3)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同步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稳定多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北京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天,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78.9%,“北京蓝”成为常态。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徐向超介绍,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北京聚焦施工工地、道路、裸地,强化扬尘管控,2021年降尘量为4.1吨/平方公里·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对石化、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推进餐饮、汽修等污染治理。推动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合作治污、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推动完善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联动等机制,协同津冀同步出台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煤炭、砂石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公转铁”。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3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优良水体占比75.7%,无劣Ⅴ类断面。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冯恺表示,北京坚定不移保护好密云水库,创新管理手段成立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在全国率先实现特定区域综合性执法。与周边省市共同实施《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实施以来,北京市共支付给河北省张承地区补偿资金9.5亿元,在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节水保水等方面实施了百余个项目,确保密云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密云水库水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作用,蓄水量创历史新高。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严格管控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市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全民共享绿色福祉。探索分区域、分类别、分阶段治理,实现首钢从老工业区到奥运赛场的安全转型,成为绿色奥运的标志和亮点。通过实施绿色管控、首创生态恢复,原东方化工厂变身“城市绿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顺利开园,还绿于民。
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北京市坚持把节约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先置性条件,下大力气推动首都绿色发展,推动节能降碳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推动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优化经济结构,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以来,累计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871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542家。狠抓节约发展,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轨道等公共交通以及自行车道、步道;节水优先,2021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
坚持低碳发展,推进能源、建筑、交通、供热等领域的碳减排,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升碳减排积极性。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率先启动低碳转型试点。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对生态涵养区不再单独考核GDP。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带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目前,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覆盖延庆、密云、门头沟、怀柔和平谷等5个生态涵养区,并延伸到中心城区。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十三五”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高。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2021年9月,北京市发布实施全国首个符合超大城市特色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地方标准《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DB11/T1877-2021),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统一监测评价,将生态环境质量与考核、生态保护补偿挂钩,为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生态空间监管。《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法律地位,建立了生态保护全过程监管执法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方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动态查处违法问题。
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编制出台《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年—2035年)》,作为北京市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统领性文件。依据国家规范,开展覆盖全市域、涉及多类群、连续进行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掌握本底状况,为系统保护奠定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北京市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优化机构设置。2019年,北京市组建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以及市、区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统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案、湿地保护修复方案等106份改革文件。
严格督察考核问责。出台《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等,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断夯实本市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严格法规标准。制修订《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地方法规。截至2021年底发布现行有效标准为107项,倒逼节能减排、绿色转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把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列为治理重要内容。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到“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深入、力度逐渐加大,治理工作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因此,“十四五”期间对新污染物的治理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也是未来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新污染物治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目前,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存在风险的污染物有很多种,有的已被发现,有的尚未被发现;有的已被纳入管控体系,有的尚未被纳入管控体系。这表明,随着工业快速发展和各类化学品的大量生产使用,一些新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正逐步显现。
新污染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涵盖生活消费、工业生产等领域。首先,新污染物在我国海洋和淡水水体、土壤和地下水、室内外空气、沉积物中广泛分布,一些水源地、饮用水中也有发现。此外,在蔬菜、鱼类等生物介质和人体血液、尿液等人体介质中也被大量检出。其次,近年来,虽然我国的新污染物风险防范工作已经在制度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监测评估、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进展,但是,由于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处在发展阶段,在治理中须不断加强和完善。
因新污染物本身具有的新特性,与常规污染物相比,在治理层面仍面临着诸多共性的挑战。一是从全生命周期理念到按物质和区域分级优先管理理念及其风险预防和监控的化学物质管理理念缺位,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理念有待加强。二是国家层面的化学品管理单行上位法尚未建立。配套办法和规章不足,尤其是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抓手的行业企业环境管理和化学物质管理衔接不够,现有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污染物名录主要以常规污染物为主。三是我国关于新污染物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相对滞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匮乏,在环境监管方面包括新污染物在内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和规范明显缺少。
新污染物治理,难在哪?从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虽然在环境中浓度较低,但具有多种生物毒性,同时具有较强的生物持久性、明显的生物富集性、难以监测等特性,其危害性更为复杂。
治理之所以难,难在新污染物有别于传统和常规污染物,归纳其具体新特性为:一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可一旦发现危害性时,它们可能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中。二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能够随着空气、水流长距离迁移或顺着食物链扩散。三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存在较大危害。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风险。五是治理复杂。由于新污染物涉及行业广泛、产业链长,但单位产品使用量小,在环境中含量低、分布分散,其生产使用和环境污染底数不易摸清。同时,新污染物还可以远距离迁移,部分是人类新合成的物质,具有优良的产品特性,其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不易研发,其管理需要大尺度区域协同防控。此外,在重点区域、流域调查监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方面,尚无明确的跨部门环境管理协调机制,相关部委职责不明,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基本没有新污染物管理能力。
新污染物治理,如何发力?基于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考量,新污染物治理应纳入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基本理念,精准识别各类物质管控重点,充分结合经济社会条件,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生态环境管理,在“筛、评、控”和“禁、减、治”上下功夫,逐步实现分类、分级、分阶段、分区域的科学化、精准化、务实化治理。
具体来说,“筛”,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其环境风险。具体到“禁、减、治”层面,在“十四五”期间,应聚焦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且环境与健康风险已经显现的新污染物,集中攻关,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等管控措施,解决突出的环境风险隐患。
首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建立国家统一的新污染物数据库,制定数据入库标准,分批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确定重点管控对象,制定控制标准,确定管控措施,利用大数据手段管控化学品,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体系,明确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目标,修订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完善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制度,确定工作任务,提出管控执法手段。
其次,拓展区域差别化研究,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典型EDCs、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生产使用状况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同时,开展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建立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将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研究新污染物管控的激励政策,在特定行业开展试点。
再次,探索可测、可查、可考、可追责的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建立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制度框架、环境风险评估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制度、损害赔偿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数据收集和数据质量监督制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部门之间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气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务院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气象工作者肩负新的光荣使命,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勇担历史责任,全面落实《纲要》,奋力开创气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深刻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保障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气象高质量发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气象事业从成立之初就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如今气象服务已成为百姓不可或缺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气象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气象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气象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关联性不断增强,气象信息、数据等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行各业。防汛抗旱、应急调度等工作需要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预警,农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保供、海洋经济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都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气象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坚持创新发展,着力实现气象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协调发展,着力补齐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拓展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域范围;坚持开放发展,着力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共享发展,着力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强不强”转变。
二、准确把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实现气象高质量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气象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突出气象事业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属性,统筹推进落实发展的各阶段目标和任务,切实转变发展的思路和方式,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明确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气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远景目标是,到2035年,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全球领先,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国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明确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实现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思路和方式,实现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提升气象国际竞争力,实现我国由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的转变。坚持需求牵引发展,针对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多样化精细化的需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优势,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更大程度激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全面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部署任务
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气象事业的全面领导,用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全面落实、目标如期实现。
大力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气象战略科技力量配置,打造世界气象科技创新高地,在地球系统数值预报模式、灾害性天气预报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天气机理、气候规律等基础研究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国际气象科技合作,不断提高气象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综合立体、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提升气象设施装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发展无缝隙、全覆盖、智能化、数字化的精准预报系统,大力加强自主可控的地球系统数值预报,有效提升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和提前量。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探索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打造高度集约、技术先进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气象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建设地球系统大数据平台,构建数字孪生大气,模拟真实地球大气系统,更好地分析研究人类活动与大气环境的相互作用。
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水平。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行各业,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等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不断完善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持续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开展气候资源区划研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能力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
持续加强高水平专业化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世界高水平气象人才高地,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气象高层次业务、科技、管理等各方面人才。选优配强各级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强化气象基础人才、基层人才储备,健全气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气象干部人才的综合素质能力。
新征程上,全体气象工作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锐意进取、接续奋斗,以实际行动开创气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节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要求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我国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节能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全社会节能增效,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5%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降低26.2%,相当于少用能源约1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29.4亿吨,有力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为碳达峰碳中和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
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绿色低碳转型蹄疾步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推进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结构节能,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36.2%。累计建成绿色建筑约85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17亿平方米。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居全球首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8.8%、21.7%。
节能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我国已形成由节约能源法为统领,建筑、公共机构等节能条例和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规章为支撑的节能法规体系。“十一五”以来的每个五年规划期,国务院均出台节能领域专项规划。能耗双控制度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累计发布节能领域国家标准378项。价格、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不断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逐渐形成,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
节能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持续深化,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全面展开,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新的风尚。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做好节能工作的基本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能源资源约束依然突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高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节能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贯彻节能优先方针。节能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然选择。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快促进用能方式由粗放浪费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更需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我们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节能优先不动摇,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突出能效引领,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源利用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标志。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能耗强度依然偏高,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2倍。必须要树立能效引领的鲜明导向,加快形成高效用能的倒逼机制,全链条抑制能源浪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完善制度政策,构建节能增效长效机制。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我国节能管理体系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要从有利于节能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用好法律、行政、技术、标准、市场等多种手段,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节能工作。
坚持稳中求进,科学把握节能工作时度效。要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碳,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要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防范急功近利的思想,坚决杜绝以能耗双控为名搞“拉闸限电”。积极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强化节能形势分析研判,不断提升节能工作精细化水平。
三、扎实推进“十四五”节能重点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节能摆在推动能源革命的优先位置,作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切实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持续完善能耗双控政策,优化节能目标评价考核频次和方式,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序推进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化项目管理方式,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从产业规划和政策、审查审批手续、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方面严把增量项目关口,深挖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升级改造。对标能效先进水平,推动传统产业节能升级改造,拉动装备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支持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筑领域节能改造,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不断强化节能制度政策保障。研究修订节约能源法、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持续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内生动力。
积极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深入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把节能降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效提升全民节能能力。大力推行绿色消费,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增强工作本领,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推动节能事业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种变化在作为“中华水塔”“地球第三极”的青海尤为明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多次亲临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青海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举全省之力坚决扛起生态保护重大政治责任,瞄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目标,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中华水塔”和“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全力推进,取得来之不易的明显成效,成为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设、中国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丰硕成果的重要窗口。
高质量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我们,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上走在前头,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我们深刻认识到,建设国家公园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要步骤,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资源保护、生态治理、公益管护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有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办首届国家公园论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来贺信,为我们携手创造世界生态文明美好未来、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指明了前进方向。创新建立“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在园区53个行政村成立村级生态保护专业协会,1.72万名农牧民放下牧鞭、持证上岗,人均年增收2.16万元,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双赢。携手组建中科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颁布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规范有效的地方管理制度。通过不懈努力,国家公园面积占到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2.2%,初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高标准建设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高标准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加强可可西里世界遗产地保护,做好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工作,构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聚力打造具有高原特色和国家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地典范。建立健全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形态。
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我们,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是“中华水塔”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和重中之重,必须扛起源头责任、干流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扎扎实实开展“中华水塔”保护行动,制定出台水生态保护规划和“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政策措施,全面增强保水、增水、净水等核心生态功能。出台河长制湖长制条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等,建立江河源守护人制度,建立健全维护水生态安全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河源区生态保护和谷盆地环境治理,因地制宜开展生态补水,有序实行休养生息制度,全力守护江河流域上游生态安全。加快推动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等一批事关全局、支撑发展、保护生态的重大项目,初步形成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骨干水网。搭建流域、区域合作平台,建立联保联治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三江流域省份共建共享机制。通过不懈努力,青海每年向下游输送源头活水近千亿立方米,水源涵养地作用更加凸显,中华水塔更加丰沛坚固。
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度节水控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两屏护水、三区联治、一群驱动、一廊融通”战略格局,着力维护天然生态系统完整性,一体化保护高原高寒地区独有生态系统。深入研究保护和弘扬黄河文化,打造黄河上游生态文化旅游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长江源头区生态服务功能。
扎实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我们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修复是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开展青藏两省区保护极地净土行动,加强人类活动迹地修复。制定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行动方案,加强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自然生态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土绿化2100多万亩。加快青藏高原第二次科考大数据平台、展示平台和科考基地建设,深化全球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影响研究。通过不懈努力,青海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8%,藏羚羊从不足2万只增长到7万多只,普氏原羚从300多只恢复到2700多只,青海湖裸鲤数量比保护初期增长42倍,生态功能持续巩固。
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落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总体部署,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加强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生态系统保护,构建“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保护修复,在生态治理上交出优异“成绩单”。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保持关键物种和旗舰物种数量恢复性增长,呵护自然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健全落实国家生态综合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全力彻底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标志性战役,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河流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土壤环境持续保持清洁稳定。认真细致做好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行动,深化“无废城市”和全域无垃圾示范区创建,深入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全覆盖。通过不懈努力,如今的青海,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呈现出一幅海晏河清、碧草连天、生机勃勃的大美画卷。
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创建“洁净青海”,巩固提升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集中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务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完善全域环境问题发现和跟踪治理长效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深刻认识到,青海清洁能源发展优势明显,生态固碳增汇潜力巨大,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作出青海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青海经济社会向绿色发展稳步转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为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奠定了重要基础。青海拥有森林、草原、湿地、冻土、冰川等多种固碳资源,是巨大的碳汇盈余地。有关研究成果认为,森林碳汇潜力预估每年在3000万吨左右,天然草场面积超过6亿亩、植被碳库占比排在全国前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总量全国第一,土壤生物碳储量达到267亿吨,青藏高原多年冻土区土壤有机碳储量达到1600亿吨,冰川碳固持功能十分突出,在抑制二氧化碳上升和全球变暖方面具有重要地位。特别是,青海具备极为可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潜力,清洁能源将在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坚持供给端、消费端、固碳端协同发力,推动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稳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着力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和零碳产业园,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园区行业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转化能力,充分发挥林草等资源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功能,积极参与国家碳交易市场建设,拓宽生态碳汇价值转化路径。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广泛倡导绿色、节约、环保理念,提升公众低碳意识。
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既是我们的时代重任,也是我们的庄严承诺。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守护好大美青海这片高天厚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青海贡献。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国家富强,关乎民族复兴,关乎人民幸福。纵观人类发展史和文明演进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生态文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法治规范,离不开制度保障,同样也离不开生态文明教育的常规化、系统化。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让生态文明观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教育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生态文明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厘清生态文明教育的对象和层级
生态文明教育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职业教育等。其教育对象广泛多层,认知水平差异较大。生态认知属于生态文明教育的基础内容。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学、环境学、地理学等学科的科学知识为依托,学科知识体系博大精深。在一般的学校和社会教育中,由于时间有限,生态文明教育不必追求广博、精深,而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系统阐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比如生态系统平衡理论、污染物扩散规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技术等。与此同时,要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根本之道在于形成全民性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各个学段的学生、各行各业从业者均纳入生态文明教育范围,并根据不同层次对象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传授不同的生态知识,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针对学生群体主要可采用正规教育方式,要求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相关的生态知识,最终在全社会形成完整的生态知识链条。在幼儿园阶段,孩子要学习“爱护自然”“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生态启蒙教育;在小学阶段,教师应主要教授简单的自然常识,让孩子明白自然对人类的意义,培养与大自然的亲近之情,形成责任意识;在中学阶段,任课教师应根据各学科的特点与要求,讲解一些环保的基本原理;在大学阶段,学校可以开设相关环境科学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生态文明方面的专业素养。
在社会层面,针对从业者可采取灵活教育方式,把生态文明教育有机融入各行业。鼓励各行业探索符合自身行业特色的生态文明教育方式方法,帮助从业者提高生态认知能力,掌握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知识。全社会通过实施全民性和层次化的生态文明教育,形成完整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必将显著提升我国国民整体生态文明素养。
明确生态文明教育的伦理指向
生态伦理是指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应遵守的道德规范,生态伦理教育的重点是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责任感。
强化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文明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次革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这场深刻革命,既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同时也是对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一次重大改变,是生态道德的一次根本变革。强化生态道德教育,其重点就是要让民众明白,我国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主要是因为它的根本诉求是要调整人的行为,从一味地利用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转变,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转变。
强化生态平等教育。生态平等注重解决“代内”和“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培养大众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意识,要求全社会在开发自然资源过程中主动承担生态责任,推动民众树立正确的生态平等观。
聚焦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就是要促进每个人从意识到行为的深刻转变,就是要让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首先是加大绿色穿着教育。目前,我们需要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穿着环保,倡导旧衣物再利用和互赠儿童衣物,有效提高衣物的利用率,起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垃圾污染的社会效果。
其次是加大绿色饮食教育。在全社会培育健康低碳饮食文化,为不同人群制定融合健康和低碳双重目标的膳食指南,采取切实措施推广健康低碳饮食模式。大力倡导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食品购物袋,自觉少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和一次性木制筷子。家庭减少食物浪费,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再次是加大绿色居住教育。鼓励房企和居民在设计、建造、装修住房时注重生态环保,在建材方面制定严格标准,鼓励采用绿色建材,营造简单和环保的居住环境。
最后是加大绿色出行教育。交通运输消耗大量的能源,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和诱发其他能源问题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改进,为鼓励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以减少燃油消耗和改善空气质量打下了重要基础。
生态文明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做好生态文明教育的整体设计和分类开展,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森林覆盖率高的县域,是一个潜力巨大的超级“碳库”,需立足山区森林资源,加快打造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森林“碳库”作用,稳步提升县域碳汇增量,助力国家更好更快实现“双碳”目标。
做好“加法”增加碳储量,将“碳库”转化为保值增值的自然资本。森林固碳是国际社会公认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经济有效方式。通过科学植树造林、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可提升县域生态碳汇增量能力,让“自然资本”保值增值。一是增加森林面积。持续推进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一造管三年”管护制度,不断提升新增国土绿化面积。重点加强新造林和补植造林的抚育管理,做到养林护林同步,重视树种收集和幼苗管理,建立专门的苗木培育基地,对现有树木进行抚育、改造和更新,切实提升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二是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以“绿”为基调,以“彩”为点睛,采取造、补、改、育等措施,精选适合本地特点、固碳能力强、宜栽易活、生态防护功能好、经济价值高的树种,不断美化森林景观、完善森林结构、提高生态功能。三是打造森林城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坚持城区林成片、乡村林成网、林网水网交融、城乡绿化一体,全力打造山城相依、绿廊穿梭、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的现代森林城市。
做好“减法”降低碳排放,将“碳库”转化为后发强发的内生动力。森林是碳汇还是碳源,会随着时间、空间发生变化。应通过减少林地占用、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实现碳排放强度、单位GDP能耗降低,为县域绿色赶超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一是减少占用。通过大力推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产业林绿化率和整体森林蓄积量。同时,注重从源头严格把关,从严审查造地项目,尽量减少占用林地。二是减少林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适时发布森林防火令,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反应速度和工作实效,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提高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严防较大森林火灾发生。三是减少虫害。加强松材线虫、柳杉毛虫、马尾松毛虫等森林病虫害防治,严格按照除治技术规范对发病山场内的当年受害树木采取清理、补救措施,全面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监控,通过测报、防止、检疫工作的严密配合,确保有害生物得到迅速且较好的控制。
做好“乘法”放大碳经济,将“碳库”转化为扶农助农的富民产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好“碳库”的同时更要利用好“碳库”。应坚持用效益说话,充分发挥“碳库”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把“碳库”真正转化为扶农助农的富民产业。一是拓展林下经济。围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林业模式,充分结合山区县高山优势,科学规划坡地森林。如结合当地实际,泰顺推广铁皮石斛、三叶青、多花黄精、白芨等系列适种药材,加大推广“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实现林上枝繁叶茂,林下富民增收;通过打造猕猴桃、竹木、油茶全产业链,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近5万亩、产值达20多亿元、带动农户近3万户。二是激活森林旅游。深挖森林资源优势,建设一批珍贵彩色森林示范基地和森林古道,打造一批精品景观公园、绿色村庄、美丽廊道、森林产业,推出精品“森旅”路线,着力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助推全域旅游升级,努力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如建设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市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森林人家特色村等,形成立体多元化新业态发展模式,使“碳库”成为撬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金杠杆”。三是深推碳汇交易。紧盯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工作进展,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实施森林经营碳汇项目,通过采取抚育间伐、造林补植、保护管理等技术措施,提高林分的生长量和碳汇量。
做好“除法”破除碳障碍,将“碳库”转化为共建共享的制度成果。建设好森林“碳库”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凝聚最广大的共识和力量,从制度层面巩固“碳库”建设成果。对于山区县来说,仅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练好“内功”的同时,借力外部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形成“碳库”作用快速转化的制度成果。一是形成以林长制为主抓手的长效保护体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设县级林长、乡镇级林长、村级林长三级林长,划定责任区域,明确林长职责,基本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实现林长制从“建制”向“见效”的转变,使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得到质的提升。二是形成以生态补偿为核心的政策激励体系。探索推行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将有限的资源投向生态领域,创新“一优先五捆绑”制度设计,即坚持生态优先,实行资金、项目、土地、人才、政策五要素捆绑,每年统筹安排相当额度的绿色发展基金,按生态考核结果分配奖励资金,让差异化的生态激励政策极大调动各方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三是形成以全民参与为标志的宣传教育体系。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森林是超级‘碳库’”的生态理念,不断提高群众对碳汇林业、碳补偿、气候变化等知识的了解,以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以小切口切实推动“双碳”理念深入人心。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科学回答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更是创造性地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具有极强的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性。
一
作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核心问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是贯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条理论主线,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的根本问题。在党的百年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着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曾指出:“革命是干什么呢?就是要冲破这个压力,解放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解放中国人民”“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正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并巩固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扫清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政治前提以及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要发展生产力,就要实行改革和开放的政策。”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社会主义本质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实行改革开放,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面向新世纪,江泽民同志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扣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在新世纪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要思想,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坚持生产力发展的质和量相统一,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和升华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着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创造性地提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一系列富有中国智慧的生态文明思想与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深刻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继承、发展和创新了我们党关于生产力发展的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客观规律的准确把握,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指明了方向,是具有原创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创新,开辟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境界,指引我们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二
良好的生态也是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本质要求,更是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生产力不仅包括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也包括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与制约作用。而现实发展中往往忽视自然界的功能和作用,对自然环境进行过度开发而忽视对其保护似乎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似乎已成为各个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如何完整地把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坚持其理论整体性是贯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内在要求,更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直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造性地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深刻阐明怎样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问题,着力扭转一段时期以来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恶化趋势,改变传统的以单纯的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生产力发展模式。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一个个战略部署令人鼓舞,一项项改革举措催人奋进。传统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在逐步转型,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深入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在逐步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在稳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绿色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迎来高质量发展的光明前景,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三
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一代接着一代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新时代新征程上统筹好生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第一,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经济体系,从根本上转变以往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坚持走绿色创新、集约高效的绿色发展之路,使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第二,充分发挥科技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污染治理、环境修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强化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培育绿色产能,全面提升生态保护领域内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实现科技创新赋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采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来切实保证绿色发展,通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等,切实保证大自然的绿色底色。第四,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总方针,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及海岸带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发扬光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光增色。”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进而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维护好绿色这个大自然的底色,不但是指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乘风破浪、行稳致远的必然选择,亦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美丽中国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显然,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生态治理被提升到更高的战略高度。生态治理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内在认同与积极参与。因此,强化公众的主体意识是关键。
保障公众对环境治理的知情权。知情权是公众的一项基本权利,环境知情权是环境权与知情权的结合权,体现为对环境事务的参与性权利,公众的参与程度越高,对知情权的要求相应也就越高。首先,知情权关系到公众对环境治理的协同能力。近年来,公众对环境问题及其危害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日渐觉醒。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既是公众实现参与权利的过程,也是公众承担社会责任、与行政管理主体共同应对环境污染威胁的复合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知情权的实现程度影响着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力度。其次,环保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第五章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依法明确了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要公开环境信息,及时发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再次,让公众知情的重要性在于唤醒其积极参与环保的主体意识。如果实现了“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的转变转型,将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源。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公众素养。广大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建设的主体和实践者。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出现“气候变暖、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问题越来越多地被人类发现,解决环境问题不单纯是环保技术的创新与资金的投入,更主要的是如何有效提升公众环境素养,这将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动力。一是要大力提升公众“知”的水平。生态环境治理素养包含着公众生态环境的知识素养、伦理素养、情感素养、意志素养、行为素养等。生态环境之“知”是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与把握程度,可以通过深入的宣传与案例的警醒来不断提高公众“知”的水平。二是要切实增强公众“行”的能力。生态治理之“行”是公众的环境保护行为取向和具体行动。比如一些地方明确提出“树上山、水进城、煤变气、地变绿、天变蓝、城变美”的工作要求,但每一步之“变”都是建立在公众生态环境治理行动的基础之上,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真正推动变化和实现美化。为此,可以通过典型示范与氛围营造来不断增强公众“行”的能力。三是要不断强化公众“知行合一”的自觉性。只有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意识和战略思维,摒弃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点滴短视行为与浪费举动,自觉按照《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要求,从关注、节约到绿色消费、低碳出行,从垃圾分类、环保实践到监督举报、生态倡导等,始终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真正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才能以高度自觉性和时代责任感为美丽中国作出最大贡献。
健全公众全过程参与治理的法律保障。从我国法律精神与环境治理要求来看,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不是“想不想”或“愿不愿”的事情,而是一种法定义务,这是公众主体意识的法律依据。其一,公众要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其二,加快构建“全民共治”治理格局。公众主体意识是在实践中养成和强化的,健全的制度为强化公众全过程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提供有力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强调构建“全民共治”的治理格局。在此格局中,公众的作用举足轻重,既关系到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的落地,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市场与社会组织力量协同作用的发挥。其三,强化公众监督的保障机制。公众主体意识与行动自觉的增强在于制度层面的落地、落实、落细。比如要“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其四,提高环境治理宣传的制度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深入宣传,健全环境治理宣传工作的体制机制,例如,在3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加大生态环境治理的“知”“行”宣传力度,让人们在宣传中对我国环境状况和污染形势形成基本认知,使其切身感受保护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环境治理舆论氛围,并通过创新性的体验或考验形式大力倡导各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公益活动。所以,制度化的宣传造势应包括宣传的指导原则、基本内容、创新形式、考评办法和保障措施等,将全国的统一性要求与各地创新性举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效能。
持续、有效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形成社会协同效应,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关键所在。大力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认知水平,培养人对自然高度的道德责任感,才能为生态治理奠定坚实的主体基础。只有人人从我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才能促进生态治理各项重要任务的完成,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核心阅读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能够开创新局面,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领导人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重大理论成果,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越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更加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项;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其中一个。这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例子有许多。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人类文明发展规律,指明工业化进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也产生了难以弥补的生态创伤,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强调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人类文明的持续繁荣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建设美丽中国,必须深化对人类文明进步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认识,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科学阐明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自然是生命之母,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等等。这些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哲学依据,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建设美丽中国,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强调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破解了西方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僵化思维,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丰富与发展。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14万亿元,占全球经济的比重由2012年的11.4%上升到18%以上,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得到巩固提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万美元,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同时,我国植树造林约占全球人工造林的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约34%,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的装机容量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居世界第一。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有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造性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指明生态环境在民生改善中的重要地位,深化和拓展了传统民生概念,丰富和发展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向,实现了对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的超越。建设美丽中国,必须把优美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牢固树立起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机制问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建设美丽中国,必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和行动主体问题,彰显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的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汇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
坚持共同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就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清洁美丽世界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我国主动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我国率先发布《中国落实二〇三〇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这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开展全球行动、全球应对、全球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凝聚全球环境治理合力,让发展成果、良好生态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伟力、实践伟力。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