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和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
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管好“绝大”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洁性;
三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效。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人以上、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年。
第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和直属单位较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化、社会、生态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经常了解群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诉求维护群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