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3-2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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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25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电投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国家电投党组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反馈意见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国家电投党组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电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中央巡视指出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整改要求上来。国家电投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巡视整改的工作中。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19年7月26日,党组书记、董事长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党组班子的思想认识。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领会把握,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工作。7月30日,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坚决、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跟进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健全工作体系,以上率下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责任。国家电投党组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和专职党组副书记以及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最难的11项整改任务,党组成员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同时,分别牵头负责党组关注集中整改的9项重大问题,发挥示范作用。建立起领导小组抓总,办公室抓日常协调督导,各责任部门(单位)以及协同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整改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为高质量落实完成好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突出真改实改,精准施策高效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国家电投党组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真改、实改、全面改,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全面整改,研究制定了“1+3+3”一揽子整改任务。“1”,即国家电投党组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第一个“3”,即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中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和中央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第二个“3”,即在涉及战略性、全局性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国家电投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一流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突出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3份指导性文件。坚持重点整改,聚焦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党建等的重大问题、深层问题、瓶颈问题抓整改,举集团之力开展集中攻关,有力提升了国家电投的发展质量。坚持深化整改,突出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全面改好当下问题,又形成一批长久管用的制度和机制,截至目前已新建立制度46个、修订制度31个,优化工作流程83项。实施清单式管理,每项整改任务均建立工作台账,每周对账,整改完成后予以销号,同时建立巡视整改周工作协调例会、双周向领导小组报告、月度向党组汇报、现场督导、整改销号5项工作机制,召开项目协调会、专题推进会等,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四)坚持统筹推进,以巡视整改力推国家电投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电投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将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和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查摆出的问题形成2张清单,与此次巡视整改,一体同步推进。将巡视整改与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制定推进专业化、区域化协同发展改革行动项,系统整合专业化、集约化资源业务,启动新一轮总部机构职能优化调整,着力建设“一流总部”。将巡视整改与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高标准整改推动国家电投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集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25亿元,利润总额162亿元,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4%、49.2%和59.6%,均创历史新高,大幅高于央企平均水平;一系列重大项目取得关键突破,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出现崭新的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国家电投党组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狠抓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底,制定的五个方面6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0项,占93.7%,剩余4项整改任务在2020年第一季度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另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15项整改任务和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8项整改任务,均已全部完成。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深化改革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亲自挂帅,成立专项工作组,按照“抓责任、抓重点、抓长远、抓质量”的思路,全面开展“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整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9年8月23日,国家电投党组向党中央报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国家电投黄河公司重要指示精神三周年工作情况报告》。8月31日,召开“落实总书记视察国家电投黄河公司重要指示三周年学习交流会暨中国能源发展高层论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论坛发布“国家电投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宣言”,计划到2025年,建设装机规模最大、核心技术突出、行业全面引领的“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光伏发电装机4500万千瓦。二是高起点谋划光伏产业和清洁能源转型发展。制定《国家电投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实施方案》,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出光伏率先实现世界一流的6个方面、21条产业发展重点措施,全力打造光伏能源技术、规模、质量、品牌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抢占光伏产业发展制高点。三是全面推动资产结构向清洁能源转型升级。结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资产结构优化。截至2019年底,清洁能源装机容量7662万千瓦,占总装机50.64%,高出行业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2.针对一些光伏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46家光伏亏损企业”整改工作计划,系统分析各家单位亏损原因,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节点目标。一是针对12家生产经营亏损单位,主要在提质、降本、增效上下功夫。通过光伏场站技改工作,提升运维水平和设备可靠性,努力提高发电时数和电量。大力开展市场营销工作,积极争取上网电量和合理电价,努力增加运维收入。采用贷款置换等措施,有效减少财务成本支出。截至2019年底,12家生产经营亏损单位已有8家实现盈利。二是针对34家管理费用亏损企业,分3类进行整改。其中,9家机关单位主要通过强预算控开支,推进债务优化,置换高息贷款等措施,大幅压降管理、财务成本,同时,采取收取管理费、服务费和确认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收入来源。19家投资平台公司,梳理归集成本费用项目,科学合理调配资金,适时推行“子改分”,及时注销未发挥作用公司,对盈利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有效减少财务费用支出。6家前期/建设期单位,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在建的项目严控务期必成,对暂缓或无望的项目单位开展出售、注销等处置工作,4家预计投产后即实现盈利。
3.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7天四个单元的集中学习研讨,采取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研讨、现场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4000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回答“三个一”,即谈一个方面感受最深的认识体会、思考一个党组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制定一个一揽子整改措施。聚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学习和有机转化,并将其具体化为集团上下重点研究解决的400多个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分析、调查研究,党组成员带头示范,集团公司系统400多名局级干部紧紧跟上,共提出1900多项一揽子整改措施,形成破解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的“施工图”。二是针对13家照抄照搬党组实施意见的二级单位,一对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同时,组织二级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查找照抄照搬党组实施意见情况,采取措施推进解决,并将重“留痕”轻实效现象纳入常规巡视和党建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
4.针对党组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高度重视,在深入学习基础上,研究制定《集团党组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措施,并提出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修订计划和清单目录。同时组织召开解读宣贯视频会,抓好全系统宣传贯彻。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集团重组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推动总部机构深度优化调整。在2018年9月对集团公司总部、国家核电本部进行了融合调整基础上,2019年10月,按照国资委批复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深化总部机构优化调整,总部部门从20个优化到16个,人员从379人精简到324人,有效破解“总部机关化”难题。二是推动核能产业战略提升和转型发展。整合核电研发、设计、工程管理及寿期服务等相关资源,搭建核能技术创新与工程管理平台。三是推动专业公司和区域公司优化调整。按照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整体安排,制定实施《专业化、区域化协同发展总体方案》,逐步推进相关二级单位优化调整工作。
2.针对三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确定三项制度改革的三年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安排,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二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修订集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制定集团《干部谈心谈话和干部调研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评价。将干部考察、调研与绩效考核、巡视巡察、党建工作、审计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干部考核评价综合信息库,加强对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对不作为乱作为、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推进薪酬“能升能降”。党组务虚会专题研究薪酬,提出点的突破与面的稳妥相结合的原则,修订《直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增设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系数,按照“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原则,调控直管企业负责人年薪水平。指导直管企业做好其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完善调控机制,严格控制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水平。
(三)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坚守主责主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确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原则,制定实施《集团公司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未达超低排放标准问题整改计划》,以清单管理为抓手,确保计划有效落地。按计划13个电厂的17台、容量133.1万机组在5年内完成改造,即将关停、转让以及进行容量替代的19台机组将按期实现关、转、替。二是督促8家企业加快落实各项整改治理措施,已于2019年9月底完成整改闭环,将持续做好检查指导工作,督导相关单位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2.针对核电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集团党组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以纵深防御为原则、以强化核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为支撑,全面落实核安全责任,认真落实《核安全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核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集团党组定期研究核电发展工作,促进公司在建、在运核电项目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集团承担国家核电重大专项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推动行业共性或短板问题研发。国家电投组织相关单位梳理了核电行业短板等清单,将其中补短板、占高地的项目纳入核电重大专项2019年立项课题。目前,已经完成全部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和经费拨付。同时,组织集团内企业,制定了《核电领域技术装备攻关行动方案》,针对部分泵、芯片、仪表、阀门、通用软件等展开攻关或替代,确保核电建设和运行自主可控。
3.针对聚焦主责主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系统梳理涉及17家二级单位的38个非主业项目(含存量、在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成立非主业领域处置专项工作组,分6类研究提出处置工作总体思路、基本策略和保障措施,细化任务分解,统筹推进实施。目前,已退出2个非主业领域。一是“铝业”项目方面,结合实际积极落实煤电铝一体化发展战略,优化存量资产质量,弥补资源保障短板,提高铝业板块产业链自我保障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涉及“光伏设备制造”项目方面,鉴于光伏设备制造是光伏产业上游产业链不可或缺的核心环节,是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光伏设备制造”视同主业管理,紧跟国际先进技术,保持适度发展规模,努力打造科技型、创新型和小而精的高端光伏制造产业。三是涉及“产业金融”项目方面,鉴于其在实现“产融结合”服务主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照其他产业集团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惯例,拟采取“视同主业管理”的态度“持续保留”,并按照金融行业监管规范,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四是其他非主业项目方面,在处置上坚持“是否与集团公司主业互补性协同性较高,是否能有效降低交易和运维成本,是否能提升主业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是否有较高的投资收益或预期投资回报”的标准统筹处置,对于不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并且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非主业项目则果断退出。
4.针对金融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调整优化金融业务布局。通过调整组织架构、持续优化薪酬考核体系等措施,推动信托业务向产业金融、绿色金融、信托本源、投资投行四大业务方向转型,信托创新业务占比升至35.66%。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政策,逐步压降房地产业务规模占比,提高准入门槛,房地产信托占比已降至25%以下。二是建立以融促产长效机制。编制信托业务三年滚动战略规划,明确信托业务调整方向和具体业务指标,建立战略规划建设、实施、跟踪、评价及调整机制,通过SPI和JYKJ体系建设驱动战略规划落地和业务结构调整,加大对集团主业支持力度。
5.针对发展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扭亏增盈专项工作。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统一安排下,集团公司成立了由专职董监事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扭亏增盈调研组,针对10家重点亏损单位和4家盈利单位开展专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下发重点二级单位(10+5)扭亏增盈措施任务(行动项),针对10家重点亏损单位,每家确定一名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牵头,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督导各单位将扭亏增盈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区分经营性、政策性、平台性亏损,因企制宜、因企施策,用3年的时间解决亏损子企业多、亏损金额大的问题,确保亏损额和亏损面逐年下降,纳入国资委重点亏损子企业治理范围的42户子企业,每年总体减亏20%。
(四)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集团公司决策体系专题研讨会,重点对党组会、董事会、经理层职责和工作边界进行梳理,并形成集团公司“三重一大”清单和权责清单(C版);二是按照国资委批复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方案,修订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了法人结构,清晰了权责边界,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界定了“三重一大”范围、事项和权限(包括资金额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和方式,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19类69项,进一步提升了党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搭建“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
3.针对党组会审议重要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议题计划管理。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制定全年“党组定期听取汇报”、“党组前置研究或决策”和“党组务虚研究”三类事项计划表,按计划逐月推进,实时动态调整。二是形成党组重大事项充分酝酿机制。制定《集团公司党组务虚会实施细则》,建立党组研究重大问题充分沟通酝酿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提前酝酿、务虚讨论。三是建立党组专题会议机制。对配合中央巡视等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11次配合中央巡视及巡视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四是规范议题申报流程。制定发布《集团公司党组会议实施细则》和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召开党组会。在综合办公系统中对党组会议题网上申报流程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了上会议题数量和质量的可控在控。
4.针对二级公司设立董事会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系列要求,紧紧围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1+N”文件体系,集团总部新设法人治理部,加快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步伐,分类组建了二级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进一步理顺了董事会与出资人、党委、经理层关系。
第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政治巡视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党组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每轮巡视结束后,各巡视组分别向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反馈意见,汇总形成综合报告向党组汇报。二是完善党组成员参加巡视反馈、整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进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巡视过程督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巡视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和指导。每轮巡视进驻前,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巡视组组长集体谈话时,及时传达上级巡视工作要求,明确巡视重点,强化政治监督要求。三是紧扣政治巡视和“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及配套办法,修订完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巡视工作流程》等17项工作规范和意见,系统夯实了巡视工作基础。四是高度重视巡视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巡视前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了集团公司巡视库人员培训,近200人的二级单位巡察组长和巡察办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组织成员开展集中学习,熟悉巡视工作流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政策,准确把握巡视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巡视人员履职能力和政治担当。五是进一步落实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提升巡视报告质量的意见》要求,从第四轮集团内部巡视开始,加强对巡视报告撰写、修改、审核的过程管理,要求巡视组在撤点前研究形成报告初稿,并经巡视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现场,切实提高了巡视成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