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切实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二十大提出的“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要求和“云南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XX、法治XX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及目标
以“党委领导、人民至上、夯实基础、发挥实效”为原则,推动综治中心“功能定位科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网格服务精细化、运行机制高效化、工作手段信息化”建设。同时,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建设思路,重点实现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建设目标,兼顾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重点任务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工作方案》(云组发〔2022〕9号)、《保山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城乡社区(村)推进“多网合-”优化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保政法通〔2022〕17号)标准和要求,整合基层力量,明确职责任务,优化工作流程,统一建设标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健全综治中心领导体制机制
镇综治中心。由镇党委政法委员兼任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和综治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职责任务是:统筹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力量、社会组织、调解组织进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定网格员入户走访、信息报送、工作例会、业务培训、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协调处置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员上报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信访诉求,并及时上报重大问题。每月定期评定、报送关爱服务家庭。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等力量。推进“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实战应用,每天查看系统内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及时研判、分流指派各类事件(含矛盾纠纷、民众诉求、安全隐患),并负责督促、督办;按期评定家庭等级,按期走访,落实关爱帮扶措施。
村(社区)综治中心。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并担任网格长,职责任务是:科学划分“全科网格”,落实专兼职网格员的录用、管理、培训、奖惩、考核、解聘等相关制度,组织网格员开展工作。协调处置网格员上报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并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等力量。推进“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实战应用,规范采集事件(含矛盾纠纷、民众诉求、安全隐患),按期处理事件;及时更新家庭和人员信息,科学精准评估家庭等级,按期走访,落实关爱帮扶措施。
(二)优化综治中心运行机制
1.建立运转机制。综治中心负责承接同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中心指令,管理调度下级综治中心工作。通过“工作联席会议”实现实体化高效运转。联席会议原则上按周、月、季度、年召开,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召开,由各级综治中心主任负责召集,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任务是总结督办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分析研判辖区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推进“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实战应用。联席会议应书面记录,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要工作要抄报同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中心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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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镇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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