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绩观教育方案

2026-03-08 15:40:05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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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及省委办公厅相关实施方案部署,现就在全市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对本地区、本省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贯通融合为抓手,以开门纳谏、制度完善为保障,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绝对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守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价值导向,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正确政绩观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本地实践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具体安排

全市学习教育于3月初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学习研讨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优先纳入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开展专题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细化推进举措,确保学习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学习教育中落实并长期坚持〕

2.组织专题读书班学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牵头举办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中自学、领导领学、分组研讨、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省份及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切实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核心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3.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制定专项学习计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核心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体会、明确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价值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学习教育中落实并长期坚持〕

4.推动基层党组织学习全覆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形式,采取交流研讨、宣讲解读、案例教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系统学习。针对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新兴领域党员等群体,采取专人对接、线上推送学习资料、党群服务站点增设学习专区等灵活举措,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党员。〔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5.开展分层分类专题培训。依托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等教育培训主阵地,将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全面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结合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相关教学内容,重点强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及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学习教育中落实并长期坚持〕

6.强化示范引领与警示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用好中央及省级层面编印的典型案例,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选取政绩观方面正反典型案例,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案例剖析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正面典型学习标杆、汲取经验,对照反面典型深刻反思、警醒自省。充分用好各类警示教育资源,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纪律教育专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多种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成效,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学习教育中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查摆问题

7.深入开展问题查摆。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严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本地区、本省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用好《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通过专项督查、调研走访、征求群众意见等多种途径,切实把自身、职责、工作融入查摆全过程,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党性修养、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找差距、查根源、强提升。查摆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问题查摆全面、具体、深入。〔牵头单位:市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巡察办、市委督考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4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在学习教育中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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