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助推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经营主体,渠道开展《电子商务法》宣传,依法降低电商准入门槛,鼓励企业、自然人利用虚拟地址开办乡村电商网店。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其中从事养殖业4429户、种植业4679户、农机39户、农资服务9户、土地流转服务37户,其它785户。已登记家庭农场8824户,按登记类型分,个体户585户,非司私营企业2958户,有限责任司5户;按行业分,种植业5659户,养殖业365户。
二、抓好农业标准化建设。
强化农业品质提升和品牌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29年出台《稻虾模式面源污染防控技术规程》等三项地方标准,为乡村虾稻产业规范发展确定了标准。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导,支持7万元资金,把市局乡村振兴联系点作为重点对象,向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申报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项目,争取通过建设一个示范区,建立一套标准体系、打响一个品牌、研制一批标准。
三、实施乡村品牌振兴计划。
发挥各镇、街道品牌指导站作用,引导涉农企业积极注册商标,注册和运用好地理标志(产品)、集体(证明)商标。积极培育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区域共品牌和“品字标”农产品,发展“三品一标”“一乡一标”,推动快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形成以品牌为引领的中高端农产品连锁经营体系。目前,已帮助注册商标9件。上半年,新增地理标志商标2件(洪湖市的“洪湖小龙虾”、安县的“麻豪口螃蟹”),全市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57件,居全省第三位。
四、大“合同助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