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精选5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篇为贯彻落实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_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钦北食药监食字〔2_〕22)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_年9月5日起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我所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食品安全法》、《钦州市钦北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逐一对照,重点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围绕“三证”情况、设备设施、制度落实、食堂卫生、各种记录、规范操作等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期整改后向我所提交整改报告,然后我所将择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工作成效
在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我所出动执法人员2人次,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5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填写《2_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3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份。钦州市小董中学和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的蔬菜由广西驰洲后勤服务有限司配送,每日配送的蔬菜均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食堂做到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情况落实比较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通过检查发现,由于大部分私立幼儿园的食堂为自己经营,食品工人员换频繁,导致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中发现8私立幼儿园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也没有及时换。
2、部分幼儿园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数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并没有做晨检。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管理人员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新入职人员强培训,保证学校的食品安全。二是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篇2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强执法效果;
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二、检查情况
、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工制作管理、食品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家,有学校食堂7家,有许可证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5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