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
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精选5篇)
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篇、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
深入成都、内江、绵阳、广安、眉山、雅安等市,了解基层林业站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促进其在资源管护、林政执法、集体林改、重大生态工程日常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做好林业站建设重点县设备发放及采购招标
完成了x年叙永、平昌、青川、苍溪、简阳、郫县、道孚、珙县、雨城、九寨沟、宁南等个林业站建设重点县的设备发放;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正在开展“国家林业局x年林业站建设重点县”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3、完成林业站本底调查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安排,我省积极开展培训,指导各地开展调查,同时组织开发省级林业站管理软件。今年5月圆满结束林业站本底调查工作。
4、举办基层林业站站长培训班
改革培训方式,6月中旬,与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学员76名;9月上旬,举办“四川省第三十九期基层林业站站长岗位培训班”,来自宜宾、乐山等九个市(州)共计45名基层林业站站长参了培训。
5、出台《四川省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今年7月2日我省出台了《四川省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川林发〔x〕54),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工作。省林业工作站印刷下发,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人手一册。林业站工作总结6、组织召开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座谈会经厅党组批准,月下旬,我站在邛崃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座谈会”,对“x”基层林业站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郭亨孝副厅长做了重要讲话,提高了全省林业系统对于基层林业站“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的认识,明确了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的五项核心工作--“健全机构、改善条件、提升能力、发挥职能、规范管理”。
7、大基层林业站宣传力度
x年向国家林业局网站、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网讯及厅息中心发送息3余条,为目标任务量的33%,并完成5条政务息开,编发了6期“林业站工作简报”。x年上半年与厅宣传中心联合开展了“四川省基层林业站建设成就宣传活动”,在全省林业系统广泛征集稿件,在《绿色天府》杂志连续宣传六期。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厅里安排,年初,站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参了厅统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学习。积极开展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活动,全站职工没有违反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要求的现象发生。5月中旬接待国家林业局领导检查指导我省基层林业站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四川省基层林业站预防涉林职务犯罪面临的形势及预防对策研究”。
一、抓植树造林工作,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今年度县下达植树造林指导性面积8亩,我站通过方宣传发动,全镇共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93亩。
二、抓森林资源保护,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强伐区管理,制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
2.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止森林病虫害发生。
3.强生态益林资金发放监督管理,保护林农合法利益。
4.强林地管理,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5.协助林业警察强林业违法案件查处,有效打击林业违法案件肇事者。
三、抓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国土生态系统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状。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3.组织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
5.制定防火值班制度,发放《至学生家长一封》及其他宣传单万份。
6.组织各村防火巡逻,强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强防火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体系,营造生物防火林带2里,超额完成县下达生产指标。
四、积极参与山林权纠纷调处,稳定林区生产
协助县山林权纠纷调处办,调处林地纠纷一起,林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起。
五、抓好林业站作风建设,树立明窗口
.制定林业站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做到有章可遵循。
2.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做到工作上有人管。
3.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做到工作上有人监督。
4.制定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议题,确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
5.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x象。
森林管护个人工作总结篇2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从强化林地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木流通管理等方面入手,强了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了我市森林资源,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任务,实现了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现就我局X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采伐管理
采伐计划的申报与分解。X年,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9.42万立方米(益林:.39万立方米、商品林8.3万立方米)、楠竹7.44万根。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将X年森林限额采伐指标分解到了5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及林业生产管理单位。按照鄂政办发[]33、恩施州林发[]38及利政办发[]8件精神,我局严格审核审批了国有(合)、乡村林场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9-月,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作了《利川市X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分别经省林业厅和州、市林业局审核,批准我市今年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69.顷,采伐蓄积2646立方米、出695立方米,涉及甘溪山等6个国有(合)林场、凉雾乡等个乡(镇)、村林场的74个伐区,共计小班个。
限额采伐执行情况。截止月28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54份,实际采伐林木6.8万立方米,为年度采伐计划的64.5%。其中,益林采伐.97万立方米,占计划数的69.8%。商品林采伐4.6万立方米,占计划的57.3%,其中,国有国合及乡村林场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3.5顷,采伐蓄积.95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数的8.6%和82%。抚育采伐.5万立方米(占商品林计划)。采伐楠竹2.3万根,占计划数的3.2%。
森林采伐管理。一是实行网上办证,各乡镇采伐证核发员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认真填写和网上送审采伐申请表,经审核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落实采伐责任管理,国有(合)林场、乡村林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均与市林业局签定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责任书》、《人工商品林采伐现场监管责任书》。三是落实采伐监督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据实分解到各村,各村的采伐由驻村森林管护员监督实施。
6月以来,对全市林木采伐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违法采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各采伐和采伐监督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档案。月中旬至月上旬,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经判读点和抽查采伐地块的检查。为衔接采伐证核发全国网上系统的运用,及时申报了各采伐管理单位的采伐证核发员参2月份省厅将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二)木流通管理
木运输。及时指派人员参了全国木运输息系统培训学习,并严格按规定通过网上系统共办理木运输证55份,运输木2.5万立方米。
经营工。建立了我市木经营工行业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管理单位强对经营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工使用木台账、违法经营工查处登记等。对全市33家木经营户、工户、54份木经营户、37份木工户的经营工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核,对年检合格企业增设了视频监控设备。对非法经营工木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工场、点、店6家。
(三)林地管理
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全年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46宗,办理审核同意书45份,共征占用林地37.99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27.5万元。其中,长期占用林地2宗,占用林地22.55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5.5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34份,占用林地5.44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56.62万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占用林地8.33顷。
去冬今春,对X年长期占用的.723顷林地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并对造林地块进行了检查和验收。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检查,6月以来,我局组织对全市近三年来占用林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到期使用的林地,进行了清收或续办了手续,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处罚,及时进行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或责令补办了占用林地手续。
(四)依法行政及林业行政执法
推行政务开。林业法律法规种类、涉及面广,关系到群切身利益,为做到依法行政、明执法,我局坚持开、正、平、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职权、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等进行了示,对林业规征收的政策规定、标准等实行政务开,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根据市政府法治办的要求,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新办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考试,对3名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了《行政执法证》。
林业案件办理。全年共审批林业行政案件68起,其中,盗伐林木5起;滥伐林木67起;毁坏林木案件起;违法运输木、收购木238起;违法经营、工木25起、违法占用林地52起;违法收购野生动物起;违规野外用火起。在审理的案件中,共没收木5836立方米;追缴违法所得9.97万元;罚款244万元;没收绿化树木、苗木株。森林安共受理林业刑事案件7起,其中:移送起诉4起,取保候审7起,网上追逃3起,刑拘起,在侦2起。
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根据利林发[]24、恩施州林办发[]件精神,为维护正常的木流通秩序,在去年2月以来开展的木经营工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基础上,3月,结合全州的“春雷”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木经营、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拆除了无证经营工锯台27个、有证未年检锯台37个,对个年检未到期锯台进行了整顿,查处违法经营案件6起,没收违法经营工木8.6立方米。
林业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林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42起、行政复议案件8起。调处林权纠纷52起,还有87起林权纠纷正待调解。月上旬,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检查。
(五)普法宣传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市“六五”普法方案,制定了本系统“六五”普法方案。为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制作了林地保护与利用、林木采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2.4”法制宣传日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