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签发团委件、审核团委新闻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团委签发件的规范性,强对审核把关以及进一步规范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稿件报送工作,提高学校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充分发挥校园网站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签发团委件,审核团委新闻办法由校团委、办室负责任进行签字审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校团委发情况。
第二章签发团委件
第四条团委进行件发,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写标准、格式要求、拟发程序等为要求。
第五条需发要制定专人进行起草书面笔宝写作。笔宝写作要准确、精练,用语要规范、贴切,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
第六条团委书记负责对所起草稿件进行核稿,办室负责对发进行审核。核稿人要对稿件作全面检查和修改,核稿的重点是对件的内容、字和发送范围等进行把关。件下发各部门、科室应由办室进行审核。
第七条审核件要把好行关、内容关、政策关、字关和格式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无必要以中心团委名义行,发规格是否恰当;
(二)是否符合的行规则,与过去发布且继续生效的规章制度有无矛盾;
(三)情况是否确实,观点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结构是否严谨,条理是否清楚,字词是否规范,标点是否正确;
(四)种使用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