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05-16 07:03:52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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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实现一个创建目标(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精心打造两个品牌(城舰共建、城连共建),创新推动三级书记项目(市县乡三级书记话双拥、走边防、进军营、登战舰),扎实推进四项提质行动(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行动、开展军地结对共建增效行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赋能行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展陈优化行动),常态开展五讲宣教活动(讲XX精神、讲创新理论、讲政策规定、讲关心温暖、讲典型风采),持续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凝心聚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增新光添浓彩。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省市“两会”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单位(科室):机关党办

责任单位(科室):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2.强化思想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英模事迹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功臣模范、参战老兵宣讲战斗经历、英雄事迹,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精神血脉。常态化开展“兵教师”培养和军事教官进校园活动,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在中小学国防教育中的作用发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途径,打造思政教育、政策保障、平台支撑、作用发挥的退役军人工作链。

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典型示范。做好“陕西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推荐工作,挖掘整理宣传“兵支书”“兵教师”“兵经理”“兵工匠”“兵站长”典型事迹,营造参军受尊崇、退役受尊重的社会氛围。常态化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实践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军休机构开展“口述历史”、红色宣讲等活动。责任单位(科室):移交安置科、市军休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4.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创新宣传工作模式,发挥官微、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强退役军人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深化网评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加强线上工作宣传和对网络负面舆情应对,传播网络正能量、弘扬退役军人在新时代新作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科室):政秘科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5.强化志愿服务。积极壮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力量,依托退役军人服务支队、红色宣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各县(市、区)志愿服务大队,参与基层服务、社区治理、关爱帮扶、抢险救灾等活动,打造XX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二、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6.加强部门联动。完善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发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市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小组领导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协调解决跨军地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退役军人工作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合力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的重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科室):政秘科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全年

7.深化落实“五有”。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文件要求,落实镇(街)事业编制人员专门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和根据退役军人数量核定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8.规范牌匾悬挂。指导基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7号),积极协调组织、民政部门,规范村级退役军人站牌匾悬挂,切实守牢基层阵地。

责任单位(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三、服务备战打仗,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9.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军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党委议军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军地座谈会等议事协调制度,全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0.奋力实现创建目标。严格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和驻延各部队,全力做好“十连冠”大考迎检准备工作,争取实现“一城一县”创建目标。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1.注重营造浓厚氛围。在高速公路口、进出城区的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双拥宣传牌,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进一步加强双拥街区、双拥公园等双拥文化宣传阵地和双拥宣传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富有时代特征、XX特点的双拥文化品牌。积极挖掘并广泛宣传报道示范作用强、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双拥创建活动中的新举措、新典型、新成果,拥军爱民的感人故事,激励引导全市广大军民投身新时代双拥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完成时限:全年

12.竭力服务保障部队。深化“城连共建”“城舰共建”活动,密切开展走访慰问,按时保质完成城连共建协议帮扶项目。大力支持驻延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部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协助做好演训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后勤供给等服务保障。落实解决部队实际问题交办、推进、反馈“三项制度”,竭力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拥军支前工作机制,建设拥军支前数据库,组织拥军支前专项演练,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和“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开展赴边海防部队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军供站建设,打造成平时保障部队、战时服务官兵的重要阵地。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配合单位(科室):市军供站

完成时限:全年

13.凝聚社会力量拥军。充分利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这一契机,在全社会持续掀起双拥热潮。结合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陕西省新时代双拥工作“双十条”行动的意见》,精心组织开展“十件实事”活动,把拥军优属工作引向深入。持续开展“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推荐评选活动,评选推荐出一批在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社会影响广泛的军地单位。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发挥XX爱国拥军协会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拓展社会化拥军方法路径。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入双拥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拥军优属活动,打造社会化拥军服务品牌,着力扩大双拥共建影响力和覆盖面。

责任单位(科室):双拥共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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