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我县财政资金监管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全县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财政资金是“血汗钱”“救命钱”,一分一厘都关乎发展大局、民生福祉。近年来,全县上下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这次会议,就是要亮家底、找差距、明方向、定措施,动员大家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力度,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财政资金监管思想根基
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认清监管意义,增强责任担当
财政资金监管意义重大,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强化责任担当。一是监管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关键。财政资金是维系政府运转、推动事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生命线”。从近年来的审计和检查情况看,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资金被挪用、挤占、截留等问题,不仅造成了资金损失,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加强监管,就是要为财政资金筑牢“防火墙”,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安全运行,防止出现“跑冒滴漏”。二是监管是提高资金效益的前提。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如果资金使用不讲效益,投入多产出少,甚至造成浪费,就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通过有效的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资金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监管是维护财经秩序的基础。财经纪律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红绿灯”,财政资金监管是维护财经秩序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才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把握监管形势,明确工作方向
当前我县财政资金监管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一是上级要求不断提高。中央、省、市对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问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责任人严肃问责。我们必须跟上上级步伐,把监管工作抓得更紧更实。二是资金规模持续扩大。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资金项目越来越多,资金流向越来越广。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民生保障,从产业发展到乡村振兴,财政资金覆盖了各个领域。资金规模的扩大,意味着监管的范围和难度也在增加,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三是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潜在风险。比如,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资金投入后效益不佳;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还有一些地方存在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财政资金的现象。这些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防范和化解,将会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树立监管理念,提升工作水平
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以理念引领实践,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一是坚持依法监管理念。财政资金监管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全程监管理念。财政资金监管不能只停留在某一个环节,要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开始,到资金下达、使用监督,再到绩效评价,每个环节都要纳入监管范围,形成闭环管理。三是突出效益监管理念。监管不能仅仅满足于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更要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全面评价,引导各单位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
(四)强化监管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强化监管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筑牢财政资金监管的思想防线。一是增强底线意识。要时刻绷紧财政资金安全这根弦,把守住资金安全底线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触碰资金安全的“红线”,不能让财政资金出现任何闪失。一是树立服务意识。监管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主动为各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咨询,帮助他们规范资金使用。三是提升协作意识。财政资金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财政局内部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管,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共同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保障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加强监管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一)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资金管理制度是财政资金监管的基础,只有制度完善,才能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有章可循。一是细化资金分配制度。要根据不同类型的资金,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对于民生保障资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人口、需求等因素科学分配;对于产业发展资金,要突出导向性,向重点产业、优势项目倾斜;对于基建项目资金,要根据项目规划、进度等合理安排。同时,要建立资金分配的集体决策机制,防止个人说了算。二是规范资金拨付制度。明确资金拨付的条件、程序和时限,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对于项目资金,要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做到按合同、按进度付款;对于经常性经费,要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要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错拨、漏拨等问题。三是健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内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大额资金使用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擅自审批。要加强对审批环节的监督,确保审批过程规范、透明。四是完善资金回收制度。对于结余结转资金、闲置资金等,要建立健全回收机制。定期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超过规定期限未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健全监管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监管职责
明确的监管责任是确保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要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管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格局。一是明确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县财政局是财政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预算科要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管;国库科要加强对资金拨付和库存的监管;各业务科室要负责分管领域资金的使用监管。同时,要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二是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县直各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负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负总责。乡镇(街道)书记或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财政工作的同志要具体抓,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确保惠民资金等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四是落实用款单位主体责任。各用款单位是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要对本单位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三)建立风险防控制度,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识别风险点,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要重点关注大额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的风险评估。二是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财政资金使用风险预警系统,对资金使用中的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比如,对资金拨付进度异常、资金流向异常等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核查处理。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明确风险处置的程序和责任。一旦发生资金使用风险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强化风险防控考核。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风险防控不力、发生风险事件的,进行问责追究。
(四)优化绩效评价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要优化绩效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一是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类型的资金和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指标设置要突出重点,既要包括经济效益指标,也要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既要体现数量指标,也要体现质量指标。二是规范绩效评价流程。明确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方法和程序。绩效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单位,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给予倾斜;对绩效评价较差的单位,相应减少预算安排,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推行绩效评价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倒逼各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责任意识。
三、强化源头管控,严把财政资金使用入口关
源头管控是财政资金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从源头上把好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财政资金出现问题。我们要加强对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源头环节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一)规范资金分配,确保科学合理
资金分配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起点,规范资金分配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坚持分配原则,做到公平公正。资金分配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要避免人为因素干扰,防止出现“关系款”“人情款”。对于有明确分配标准的资金,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于没有明确标准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集体研究决定。二是突出分配重点,保障关键领域。资金分配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要加大对民生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投入,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要兼顾一般,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三是优化分配方式,提高分配效率。根据不同类型的资金特点,采取合适的分配方式。对于普惠性资金,可采取因素法分配;对于竞争性项目资金,可采取公开评审、招标等方式分配。要简化分配流程,缩短分配时间,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四是加强分配审核,确保分配合规。建立健全资金分配审核机制,加强对分配方案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分配程序是否规范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分配方案,要及时退回修改;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二)严格项目申报,提高项目质量
项目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载体,项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项目申报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一是明确申报条件,严把准入关口。制定详细的项目申报条件,明确项目的范围、规模、标准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发展规划。二是规范申报程序,确保公开透明。项目申报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申报、逐级审核。要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间、要求等。各单位要如实申报项目,不得虚报、瞒报。三是加强项目评审,提高项目质量。建立健全项目评审机制,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等。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确保公平公正。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对未通过的,说明原因并退回。四是强化项目储备,做好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制度,加强项目储备。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要做好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确保有充足的优质项目可供选择。
(三)加强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
预算是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依据,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是做好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环节。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合理测算财政收入;根据支出需求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要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编制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二是严格预算审核,确保预算合规。建立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符合我县发展规划、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等。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编制单位整改。三是强化预算刚性,严格预算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确保预算支出按照进度执行,防止出现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问题。四是推进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要全部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包括收支总额、项目支出等。通过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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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县财政局长在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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