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党员干部2025年违规吃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召开违规吃喝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再一次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此基础上,我紧扣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以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对照“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层面。一是对违规吃喝在农业领域的特殊危害性认识存有偏差。作为一名长期与基层、与农村、与农民打交道的农业干部,我虽然能够认识到违规吃喝的普遍性危害,但对其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潜在破坏性,认识深度和广度仍有欠缺。有时错误地认为,农业工作“接地气”,与村干部、种养大户、农资经销商等服务对象在田间地头吃顿“便饭”,喝点“家酿酒”,是增进感情、方便开展工作的“润滑剂”,是“不拘小节”的体现。这种思想深处对“人情世故”与“纪律规矩”界限的模糊认知,导致对一餐一饭中可能隐藏的“围猎”风险警惕性不高。比如,在推广优良品种、下乡核查补贴、调解土地纠纷等工作中,面对服务对象的盛情邀请,有时会产生“不去不给面子,影响后续工作”的顾虑,未能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和拒绝不合规的宴请,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树得不够牢固。能够认识到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时未能做到“时时对照、处处看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有时停留在“通读一遍、学过一遍”的层面,对其蕴含的深刻政治内涵和实践要求,未能做到完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潜意识里,偶尔会产生“规定是针对大领导、大干部的,基层干部影响小,不必上纲上线”的错误想法。例如,在参加一些由同乡、同学组织的聚会时,明知其中有与自己分管工作存在业务关联的农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申报人,但碍于情面,未能做到主动回避或明确拒绝,没有深刻认识到这种“小圈子”里的吃喝,极易模糊公与私的界限,为权力寻租和廉政风险埋下隐患,本质上是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绝对敬畏的表现。
(二)行为表现层面。一是在拒绝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上不够坚决彻底。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下乡指导、检查验收、项目评审等环节,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情况。虽然我时刻提醒自己严守底线,宴请中绝不涉及具体项目资金的分配、不透露任何保密信息、不作出任何违规承诺,但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违纪。例如,去年在对我市某乡镇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项目所在的村委会以“尝尝我们自己种的特色农产品”为由,组织了“农家乐”宴请,我考虑到前期工作得到了村里的大力支持,便参加了。现在深刻反思,这实质上就是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无论其名义多么朴素,动机多么“单纯”,都触碰了纪律红线,损害了农业干部的廉洁形象,也可能对后续评估的客观公正性造成潜在影响。二是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上存在变通走样。在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地考察团或科研院所专家时,有时为了“体现地方热情”“展示农业成果”,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问题。比如,在安排就餐时,有时会超出规定标准,安排一些地方特色名贵菜品;在陪餐人员上,有时会把一些与公务活动无直接关联的局内或地方人员拉来作陪,认为“人多热闹,显得重视”。更有甚者,为了展示我市农业发展的“亮点”,将一些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内部餐厅作为接待场所,这些场所的消费标准远高于普通公务接待标准。这种“打擦边球”式的超标接待,看似是为工作,实则是好面子、讲排场的虚荣心作祟,不仅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更败坏了党和政府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三是在参与社交聚会活动中界限感不强。对于一些非公务的社会交往,特别是涉及商人的吃喝聚会,警惕性不高,界限感不清。有时会参加一些由朋友、老乡组织的饭局,而饭局的组织者或参与者中,不乏有从事农资销售、农产品加工、农业项目工程承包等业务的老板。在这些场合,虽然大家谈论的都是风土人情、家长里短,但这种“朋友”与“老板”身份的叠加,极易让正常的社交活动变味,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围猎”的对象。这种行为,不仅容易引起外界的猜测和误解,影响工作的公信力,也让自己置身于潜在的廉政风险之中,没有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三)工作作风层面。一是占用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宝贵时间精力。一些不必要的吃喝应酬,客观上分散了工作精力,挤占了本应用于深入田间地头、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的时间。作为农业干部,我们的办公室在田野,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但有时一场饭局下来,身心俱疲,第二天的工作状态便会打折扣,原计划的下乡调研、技术指导等工作,要么推迟,要么质量不高。深刻反思,这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不牢的表现。把时间花在酒桌上,就必然会减少花在田埂上的时间;把精力用在迎来送往上,就必然会削弱用在为农服务上的精力。这与新时代农业干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二是助长了脱离实际、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在一些接待和陪同工作中,为了追求所谓的“接待效果”,有时会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比如,为了让上级领导或外来客人看到“亮点”,精心设计考察路线,反复演练汇报内容,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看盆景”“听汇报”上,而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则存在遮掩回避的倾向。陪同的宴请活动,更是将这种形式主义推向高点,大家在酒桌上说的话,多是客套话、恭维话,很少能听到真话、实话。这种重形式、轻内容,重排场、轻实效的作风,严重脱离了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不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损害的是党的事业和农民的利益。
(四)对身边人员管理层面。一是对分管科室或团队的年轻同志提醒监督不够。作为一名老同志、老党员,在团队中没有时刻以最高标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对于一些年轻同志思想上出现的偏差,比如认为“多跟企业老板吃饭能拓展人脉”“在基层不喝酒就办不成事”等错误观念,没有及时地、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和引导。有时看到他们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过密,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提醒一句“注意影响”,没有从遵守党的纪律、保护干部健康成长的高度,进行深入的谈心谈话,导致廉洁自律的压力传导存在衰减。二是对家庭成员的教育约束存在宽松软。对配偶、子女的廉洁教育抓得不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传达不到位。有时认为自己行得正、坐得端就可以了,对家人参加的一些宴请活动,只要不是我本人出面,就觉得问题不大,没有进行严格的约束和提醒。比如,对于亲戚朋友以“家宴”名义邀请家人,而实际上有求于我分管工作的商人参与的情况,未能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没有教育引导家人深刻认识到其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这说明我的家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没有真正把家庭当作反腐倡廉的重要防线来守护。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