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张寒周多刚:
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论析基于“样态—动因—矫治”的分析框架……12.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爱军:
坚持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11
1.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专访: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5
2.天津市财政局党组: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全市发展大局贡献财政力量22
3.赵淑杰杨发庭: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5
4.赵虎:
内涵价值机制: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三重检视30
5.邸晓星: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40
6.肖文光:
四维发力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44
7.巫溪县委组织部部长谢桂芳:
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47
8.天津市和平区区委党校校长李浩:
为民服务为党尽责为政清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49
9.郑州市委党校乔明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
事业观重要论述的重要意义52
10.金华市委党校讲师张倩:
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指向55
11.阚昊王付欣:
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干部新型政绩观的建构路径探析62
12.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处长吴桂韩: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74
13.郭卫平:
用正确政绩观校正发展观80
14.新疆社会科学院李维维:
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82
15.天津市武清区委组织部部长高进田:
着力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天津市武清区为例84
16.马笑笑:
政绩观视角下基层“躺平式”干部的样态、动机及引向研究87
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论析基于“样态—动因—矫治”的分析框架
天津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张寒,周多刚
政绩即从政与施政之绩,是干部工作能力与工作成效的显著体现与评价标尺。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过程与结果。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就难以把握高质量发展中必须处理的各种关系,或顾此失彼,或畸轻畸重,或本末倒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1]。这是“政绩观偏差”作为政治概念首次在党的文献中被提及。按照词源学的一般解释,政绩观偏差指的是领导干部在追求政绩时,由于错误的价值认知,只注重数字政绩、形象政绩、泡沫政绩、观赏政绩、虚假政绩等,偏离了公共利益与长远发展的轨道,忽略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地方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其政绩观的偏差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会激化社会矛盾、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鉴于此,本文以“样态—动因—矫治”的分析框架,全面审视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病灶样态、生成动因、矫治路径,尝试为地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学理支撑和实践路径。
一、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病灶样态
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并不是抽象化的政治概念,而是体现出一定特征,具有明显标识、区别于其他行为的具象化生动呈现。具体来看,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至少具有以下四种病灶样态。
(一)“急”:寅吃卯粮抢政绩
“急”反映的是一种焦躁不安、迫切的心理状态。从生成的结果来看,恰如其分的急切有助于推动事业发展,提高办事效率。然而,当急切超越了正常范围,突破了底线规束,则会演变成为急功近利、贪功冒进的错误认知。政绩观上的“急”表现为领导干部急于个人升迁,违背了发展规律,盲目蛮干、竭泽而渔,透支未来资源、牺牲长远利益的“寅吃卯粮”现象。地方领导干部如果以急于求成的心理状态抓政绩,就会导致其在决策时缺乏深思熟虑,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注重局部不注重全域、只考虑个人不考虑整体、只追求速度不追求质量、只关注发展不关注污染;罔顾实际、大肆举债、破坏开发,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孤注一掷豪赌项目,只为给自身晋升积累资本,导致当地债台高筑,发展包袱沉重,进而形成“冲动式”政绩观、“盲目式”政绩观、唯G
DP政绩观等错误政绩观。甚至“部分领导干部将‘大’和‘快’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2],将政绩只视为经济增长、等同于城市发展,尤其是等同于GDP增长,忽略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忽略了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忽略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忽略了人本身的发展。这些做法尽管短期内可能带来经济增长,但从长期看却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造成发展的片面与畸形,严重损害地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这一问题,领导干部应正确把握“个人”与“整体”、“局部”与“全域”、“速度”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等关系,以科学的决策来推动地方发展,多办让群众受益、得实惠的好事。
(二)“虚”:徒有其表装政绩
“虚”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可理解为不踏实、不实在,像泡沫一样一触即破,没有实质意义,与“实”相对应。海市蜃楼、梦幻泡影、镜中之花、水中之月,这是“虚”的自然性呈现;虚伪造作、虚张声势、虚有其表、徒有虚名,这是“虚”的社会性表达。政绩观上的“虚”表现的是一种只注重华丽外表不注重内在里子的“徒有其表”问题,通常用“水分”来制造“政绩”,编造“GDP神话”。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一味求新求异、追求“高大上”。有的脱离实际、不计成本、盲目举债搞建设;有的整大场面、铺大摊子,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有的热衷打造领导“视线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只想干出“大动静”,而非干出“真政绩”;等等,试图利用这些华丽的工程去粉饰并不出彩的个人政绩,“工作只顾‘对上唯上’,不顾‘对下唯实’”[3],把有限的注意力投放到见效快、显眼性高、标识性强的“显功”上,常以重定目标、重画蓝图的方式消除前任痕迹,为自己立名牌、树标签。其行为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财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还会滋生、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践行使命追求、完成使命目标、达成使命夙愿,是其使命的不变要求。地方领导干部作为完成使命追求、使命目标、使命夙愿的主体性力量,应摒弃华而不实、徒有其表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格局,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
“潜绩”,在不尚空谈中创实绩、在踏实稳步中展佳绩、在求真务实中获成绩。
(三)“假”:以假乱真骗政绩
“假”,作为一种伪造的、背离真实的现象,诸如假象、虚假等,与“真”构成相互对立的范畴。哲学研究中,常常将真假问题与人类的认识问题有机统一起来。具体而言,所谓“真”,指的是认知、表述等内容与客观事实精准契合,能够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与之相对,“假”则表征着那些与客观事实相背离、无法正确呈现事物实际状况的内容。从表象特征来看,“假”具有隐藏性、欺骗性、危害性等特质。隐藏性决定了“假”不易被发现,往往混迹于“真”之中,辨识难度大;欺骗性决定了“假”的目的是以假乱真,往往以假象出现,不易察觉;危害性反映了“假”的出现具有扰乱现有秩序,破坏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政绩观上的“假”是一种通过弄虚作假、掺沙注水的方式实现“以假乱真”目的的行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重名利、轻政德,搞“伪忠诚”,当“两面人”,擅长投机钻营、见风使舵,表态信誓旦旦,行动南辕北辙。为了追求个人的政治前途,热衷于“造盆景”“刷数据”“捂盖子”,编造假经验、假典型,混淆“私利”与“公利”、“私理”与“公理”,妄图以民众利益换取个人政治资本,用光鲜外表掩盖实际矛盾,从而获得上级领导和组织的认可。这类政绩观上的偏差“既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思想和体制根源,也有个人私心杂念作祟,要害是为己不为民、为私不为公”[4]。这种通过骗取来获得政绩的方式,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挫伤了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不仅不能真实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反而妨碍相关单位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贻误机遇,导致决策失误,严重损害地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5]当干部就要干事创业,创出“造福一方”的真政绩,“假绩”永远成不了“佳绩”。以真诚书写忠诚、用实干托举发展,才能把为人民服务这篇大文章真正写进广大群众的心坎里。
(四)“懒”:敷衍了事混政绩
“懒”指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厌倦情绪,表现为精神松懈、行动散漫、不振作。从心理学角度看,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懒惰”的状态中,自身行动力的降低会影响个人的发展并且会消磨意志。由此可见,“懒”既是一种思想心理在行为层面的映射,又是一种价值取向在结果上的体现。政绩观上的“懒”体现的是领导干部抱残守缺、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庸碌无为的一种现象,试图通过蒙混过关的方式混取政绩。“实质上就是宗旨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
的退化,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出轨。”[6]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遇到难啃的“硬骨头”,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问题能绕就绕、能躲就躲,虚与委蛇,“只求完事、不求完美”,浅尝辄止、停于表面,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问题,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行为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诱发领导干部的投机心理,不仅会阻碍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而且还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领导干部应把“不担当不作为”当作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大敌,勇于担当负责,树牢“干”的导向,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专心致志地抓、务实落实地干,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圈接着一圈拧,努力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落到细处。
二、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生成动因
如果说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病灶样态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那么深刻剖析这一问题的生成动因,则是从“为什么”的角度对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进行回应。整体来看,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主观情理失衡诱发扭曲政绩观
“主观”在一般语境中指的是人思考的方式,与客观相对应。哲学意义上的主观指的是人类意识观念的内在活动,如主观主义、主观世界、主观能动性等。主观认识体现了人类的主观性和个体化。“行为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在进行认知、预测和决策时偏爱采用容易获得、容易理解、具体生动的信息,从而赋予那些易得的、易见的、易感知、易理解的信息过大的比重。”[7]主观情理失衡正是基于对易感知政绩的更大关注,从而有意无意地形成选择性偏好。这种选择性偏好使得个体在情感、理性、道德判断上出现偏差,未能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导致行为决策偏离正常轨道,进而诱发政绩观的扭曲。其主要表现为功利心理导致寅吃卯粮的政绩观、虚荣心理催生徒有其表政绩观、得失心理造成以假乱真政绩观、逃避心理滋生敷衍了事政绩观等。具体来看,功利心理导致寅吃卯粮的政绩观,表现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过于追求短期内的政绩成果的心理,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往往采取急功近利的手段,如过度开发资源、忽视环境保护等,以换取眼前的政绩。虚荣心理催生徒有其表政绩观,表现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过于注重表面文章和形象工程,追求表面的光鲜亮丽的心理,忽视实际的工作成效
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不惜欺上瞒下。得失心理造成以假乱真政绩观,表现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在政绩考核中过于关注个人的得失和升迁机会的心理,权力观扭曲,忽视工作的实际成效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提升自己的政绩,如篡改数据、虚报成绩等。逃避心理滋生敷衍了事政绩观,表现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缺乏担当和勇气的心理,往往采取逃避和敷衍的态度来应对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诉求置之不理。
(二)能力素质欠缺导致异化政绩观
能力指能够顺利完成某些活动所必须具备的个体特征,是胜任某项任务、做好某项工作的主观条件,其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自身能力素质的欠缺。“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是个集合体,包含政治能力、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知识水平、人格魅力、决策谋断能力等诸方面。”[8]这些方面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决策和行为。当这些方面能力欠缺时,就会导致政绩观的异化。一是政治能力不够。这一能力欠缺会导致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纷繁复杂的局势中迷失方向,无法准确判断形势,导致决策失误或偏离正确的政治轨道。二是思想品德欠缺。这一能力欠缺会导致领导干部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忽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将政绩视为追求个人荣誉或政治资本的手段,而不是将其作为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三是工作作风不正。这一问题会导致领导干部沾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长此以往,其将滑向贪污腐败的深渊,作出违法违纪行为。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更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知识水平有限。这一能力的不足会导致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性和前瞻性,难以提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方案,倾向于追求简单、易行的政绩项目,而忽视那些需要长期投入和复杂管理的项目。五是人格魅力缺乏。领导干部一旦缺乏人格上的魅力,往往会导致群众基础薄弱,难以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追求表面的政绩来提升自己的形象和影响力,从而加剧政绩观的异化。六是决策谋断能力不足。这一能力的欠缺会导致领导干部无法准确判断形势、把握机遇,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三)制度建构缺陷催生片面政绩观
制度是人造物,但绝非人类社会一种“异化”的存在。W.理查德•斯科特认为:“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
认知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9]从这个意义理解,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具体性指导框架。制度的建构并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始终处在动态之中。制度一旦出现固化、失灵、走样,不仅不能发挥制度的优势,反而会产生制度枷锁,形成制度缺陷,导致负面影响。制度建构缺陷是导致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来看,一是正向引导机制仍需强化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是对干部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一些地方在制定政绩考核指标时仍崇尚“速度情结”,对高质量发展的理解不深入,过于注重经济指标,而忽视社会、环境、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发展。这种相对单一的评价体系容易引致地方领导干部只关注与经济相关的政绩,忽视其他同样重要的领域,从而盲目“铺摊子”、热衷“搞形式”、一味“重显绩”。二是反向约束机制亟待健全完善。约束机制是对管理系统行为进行修正的机制,其功能在于保证管理系统正确运行以实现管理目标。只有健全完善反向约束机制,才能激发正向动能。具体来看,这些反向约束机制体现在预警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纠偏机制等方面,一旦这些反向约束机制存在缺陷,就会为政绩观偏差留下滋生的空间。预警机制的缺陷会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对源头性、苗头性、倾向性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作出精准预判;监督机制的缺陷会导致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监督不到位,为政绩观偏差提供温床;问责机制的缺陷会导致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责任追究不严格,从而产生负面示范效应;纠偏机制的缺陷会导致政绩观偏差问题持续存在甚至恶化,进而继续影响政府决策和行政效率。
(四)社会舆论压力造成短视政绩观
按照不列颠简明百科全书的定义,“舆论”指“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话题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10],这一集合体具有整合、反思、引导等作用。舆论是大众社会里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社会舆论作为公众意见的集合体现,是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综合反映,往往反映一定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社会舆论既有正向引导的积极作用,又具有反向影响的消极作用。当今社会,舆论力量日益凸显,既能够推动社会正义与进步,也可能成为滋生短视政绩观的温床。一方面,媒体和公众往往倾向于关注那些能够迅速产生视觉冲击、吸引眼球的政
绩成果。这种偏好使得领导干部在面对舆论压力时,为了迎合社会大众的期望而仓促决策、盲目行动,倾向于追求能够迅速显现成果的项目和政策。这种追求短期效应的做法,往往会牺牲长期利益,如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公平正义等。同时,为了快速展现政绩,一些领导干部倾向于选择那些表面光鲜但实际效果有限的项目,即所谓的“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此外,社会舆论压力还会导致地方领导干部在政绩评估上弄虚作假。为了避免负面舆论冲击,其可能会虚报政绩,甚至篡改数据,试图以彻底扭曲的“政绩”塑造出一个完全背离真实的虚假成功形象。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即时性和广泛性特点,使得领导干部在面对负面舆论时,往往急于撇清责任、挽回形象,从而采取一些短平快的应对措施,而忽略对问题根源的深度挖掘与根本解决。尽管这些行为从短期看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应和政治声誉,但从长远看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造成负面影响。
三、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矫治路径
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形成受其工作经历、政治生态、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因而矫治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必须从症结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总体来看,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矫治主要可从价值重塑、能力锻造、制度健全、环境营造等四个方面入手。
(一)价值重塑:校准思想偏差,树立正确政绩导向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政绩观偏差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错位。政绩观偏差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疾病”,预防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首要之举在于校准思想,树立正确政绩导向。习近平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5]从党性来看,党性坚强方能保证方向不偏;从本性来看,摒弃私心杂念方能做到一心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筑牢防范政绩观偏差的思想堤坝。一方面,强化党性锻炼,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的政绩观。党性是坚定理想信念、履行根本宗旨的根本保证,也是弘扬务实作风、创造真实业绩的根本保证。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工龄增长而增长,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从党性高度来认识政绩观问题,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确保政绩观不出现偏差、发展观不出现偏离、价值观不出现偏移。另一方面,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与正确群众观相一致的政绩观。没有正确的群
众观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绩观。要把群众的“好差评”作为政绩的“度量衡”。“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11]50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树立和践行为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真心真情拉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能力锻造:提升本领水平,强化综合素质培养
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无论是干事创业还是攻坚克难,都需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毛泽东曾指出:“过去我们有本领,会打仗,会搞土改,现在仅仅有这些本领就不够了,要学新本领,要真正懂得业务,懂得科学和技术,不然就不可能领导好。”[12]可见,本领能力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必要前提。一旦领导干部本领能力达不到工作实践要求,就会导致政绩观走样,进而产生政绩观偏差。因此,树牢正确政绩观,还需提升领导干部的本领能力,强化综合素质。一是提升政治能力。在党员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有了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保证立场坚定、方向不偏。党员干部要在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中提高政治能力、提纯政治品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提升专业素养。专业素养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核心竞争力,党员干部要针对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需的知识体系。三是提升科学思维能力。科学思维能力是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重要思维方式和有力思想武器。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13]四是提升人格魅力。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可以经过后天磨炼、修养而成的。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政治品格、外化为担当作为;坚决摒弃诸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类只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视行径;以清正廉洁的操守、谦虚谨慎的作风,树立起令民众可信、可敬的公仆形象。
唯有将党性原则融入精神气质,用人格力量凝聚人心,才能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力同心、接续奋斗。
(三)制度健全:消弭制度缺陷,完善制度体系建构
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特质。一套完整的制度建构需要通过具体的体制机制来执行和保证。当前矫治错误政绩观面临表现隐蔽、识别困难、方法单一、因时而变的现实障碍。因此,必须从制度建构层面出发,消弭制度缺陷导致的政绩观偏差,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优化教育培训机制。把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提高学习实效。突出抓好党性教育,深入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计划,注重用好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是干事的“指挥棒”,也是成事的“助推器”。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分级分类考核,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精准度。善于挖掘、科学评估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持显绩、潜绩一起考,通过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引导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抓发展,杜绝盲目铺摊子、低水平无序竞争等问题。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细化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把那些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好大喜功、沽名钓誉的干部没有市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四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好干部既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对“形象工程”、懒政怠政这类政绩观严重偏差的行为,坚决施行终身问责机制,严厉打击,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形成长效震慑。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管理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收集反映干部政治表现方面的具体情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机制,对存量“家底”、遗留问题、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新官要理旧账”。打出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问责这一套“组合拳”。
(四)环境营造:引导社会风尚,形成正向舆论氛围
政绩观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尺,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正确的政绩观注重实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首位。习近平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
[5]引导形成正确政绩观的社会风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坚持率带引领,发挥模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做起,以身作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14]激发整个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二是强化典型引领,发挥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以榜样为“镜”,汲取榜样精神力量,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展示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成果和价值所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向榜样致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三是加大宣传引领,发挥正向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涵、表现特征、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政绩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或者项目数量,而是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营造“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11]30的良好环境,形成追求实效、注重民生、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结语
习近平指出:“中央看一个地方工作得怎么样,不会仅仅看生产总值增长率,而是要看全面工作,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15]政绩绝非浮名,当以民心为秤。领导干部从人民中走来,必须为了人民群众而谋政创绩,必须把为人民群众谋了多少福祉作为政绩的检验标准,决不能为政绩注水、贪功冒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跑偏”政绩观的校正是一个长流水不断线、永远在路上的过程。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坚持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
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爱军
202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并用“十三个坚持”对这一重要思想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集中概括。其中,“坚持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们锻造干部过硬能力作风提供了科学指引。正确政绩观是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总开关”,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正确政绩观的外化表现。当前,黑龙江省正处于振兴发展的攻坚期,既面临全面振兴的政策机遇,也需破解产业结构偏重、创新动能不足等现实问题。在此背景下,唯有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才能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一、正确政绩观是实现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基石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问题。
正确政绩观强调人民至上、系统思维、久久为功三者的统一。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政绩之本,在于为民”,要校准“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是“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要破除“唯GDP论”,坚守为民初心,不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期增长,不以虚假数据掩盖矛盾问题,不以群众利益置换个人升迁。政绩观的偏差往往表现为重“显绩”轻“潜绩”、重“数据”轻“实效”。要实施好民生振兴计划,实现民生实事从“政府配餐”到“群众点单”的彻底转变。要以“开门决策”的方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金标准”,推动干部从“我觉得”转向“群众要”。要在充分收集群众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民生工程项目内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尺,诠释好“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深刻内涵。二是坚持系统思维的科学方法。在工作中,要统筹好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之间的关系。具体实践中,在推动冰雪经济、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时,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生态账。要通过打破“资源经济”的路径依赖,实现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三是肩负久久为功的历史担当。具体实践中,要避免“重招商轻服务”“重签约轻落地”现象的发生,建立和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招商引资项目“五年跟踪问效”制度,将税收贡献、就业带动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从而有效杜绝“面子工程”。
正确政绩观强调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创新的统一。一是从当前与长远的统一来看。广大干部既要抓立竿见影的“显绩”,更要谋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通过实施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计划,避免“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现象发生。二是从局部与全局的统一来看。要打破地域分割、部门壁垒,通过建立“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将不同地区的不同产业布局向腹地延伸,带动区域GDP增长,形成“一域突破”带动“全域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从发展与创新的统一来看。在底线发展思维上,要严守生态红线、安全底线。具体实践中,要通过建立“林长+警长+法院院长”协同机制,将森林覆盖率、碳汇增量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推动“伐木工”转型为“护林员”,增加森林生态价值。在高线创新意识上,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效能为特征的产业类型发展。
二、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是检验干部政绩观成色的一线标尺
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是检验干部政绩观的经验交流。要在黑龙江振兴发展中检验干部能力作风成色,把黑龙江振兴发展成效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的正确方向。
要在高质量推进产业振兴中看政绩“含金量”。一是在产业振兴一线实践中看政绩。要通过实施“百大项目战场练兵”计划,将干部推向项目建设、乡村全面振兴一线。当前,黑龙江振兴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叠加期,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必须与一线实践同频共振。二是在产业转型升级中锤炼过硬本领。要聚焦“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和实施“揭榜挂帅”机制,攻克“卡脖子”技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三是在产业振兴观念转变中下功夫。要实现干部工作业绩从“拼资源”到“拼创新”的转变、从“单打独斗”到“集群突破”的转变。
要在高质量推动民生改善中看政绩“含情量”。一是将群众的“急难愁盼”变成“幸福清单”。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作风。具体实践中,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走流程”常态化,发现并整改审批环节冗余问题,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要通过开展“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以办事群众身份体验医保报销、房产过户等流程,借此推动审批环节压缩,打造和优化“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政务办事“快车道”。二是将群众的“民生痛点”转为“发展亮点”。具体实践中,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可采取“互助养老+庭院经济”模式,建设村级养老驿站,引导老人种植庭院蔬菜、制作手工艺品,实现“养老自养结合”。这样的实践既可以解决社会问题,又可以激活乡村经
济,从而彰显“致广大而尽精微”的工作智慧。
三、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
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之间具有内在联系。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要将政治能力与专业能力统一起来。一是将政治能力作为根本保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创新开展“红色课堂进车间”“田埂上的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干部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淬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将专业能力作为攻坚利器。面对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赛道,要实施好“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工程”,通过建立“产业链长+专家智库”协同机制,选派干部赴国内经济发达的工业园区和企业跟岗锻炼学习。
要将担当精神与务实作风统一起来。一是将担当精神作为破题关键。要锤炼攻坚克难魄力。对于历史遗留的“半拉子工程”,要成立“攻坚克难专班”,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复杂问题”制度,彰显“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担当魄力。二是将务实作风作为效能源泉。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好各类走访调研活动,做好各种专项整治工作,用“马上就办”的作风赢得群众的口碑。
四、以长效制度机制实现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实现常态长效。
要以良好制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建好用好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要经常性开展“政绩观大家谈”活动,组织干部对照“新形象工程”反面案例检视整改,学会用勤恳踏实的创业精神涤荡浮躁心态。二是建好用好考核激励精准化制度。要树立“底线思维”,推行“红黄绿”三色政绩评价,用“绿色”标注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长期性工作,用“黄色”预警“重形式、轻实效”倾向,用“红色”严惩数据造假、违规举债等行为。三是建好用好容错纠错制度。要通过出台政策机制,对因客观因素导致的探索性失误予以免责,经评估属“不可抗力”的工作行为应予以免责,以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积极性。
要以科学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突出细化考核监督机制,构建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多维立体考核机制,推行“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实现从“一刀切”到“精准化”
转变。要设置具有差异化的“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势型”“生态功能型”的不同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权重的分类考核机制,有效遏制“盲目攀比GDP增速”的冲动。具体实践中,对于煤炭资源型城市,可以新增“接续替代产业占比”“塌陷区治理率”等考核指标;对于林业地区,可以强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率”“森林碳汇交易额”等考核指标。二是设立监督“防火墙”,建立政绩回溯评估制度机制。要树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鲜明导向,建立强有力的依法追责问责机制,避免干部因政绩观偏差而乱作为。要构建“大数据+干部监督”平台,运用好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等数据源,对干部进行作风预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要对已经签订的发展项目进行“全周期评估”,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实行“责任倒查”。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正确政绩观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既是价值追求,更是实践要求。干部能力作风既是生产力,更是凝聚力。每一名干部都应当努力成为改革攻坚的“急冲锋”、为人民服务的“贴心人”、振兴发展的“排头兵”。广大干部唯有将“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把“打基础利长远”作为行动自觉,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振兴发展主战场锤炼过硬本领,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在振兴大潮中闯出新路、开创新局,书写新时代新征程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篇章。
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专访: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特邀嘉宾: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朴强;天津市北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郭莹;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田锐。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对于共产党人来说,要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这些突出表现可能违反哪些纪法规定?如何做实政治监督,精准识别、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问题?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一、新时代新征程,共产党人应当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
朴强: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努力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都办在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好眼前的问题,又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投机取巧,踏踏实实一
件实事接着一件实事办。
三是要解决“靠什么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业绩都是干出来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注重科学决策,遵循客观规律,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郭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系统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前进方向,推动了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同时也应当看到,政绩观错位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治要求,造成严重危害。比如,有的不重“潜绩”重“显绩”,违背群众意愿和当地实际,不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有的为了追求所谓政绩,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违法违规或者变相举债融资形成隐性债务问题;有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成绩片面夸大,对问题遮遮掩掩,甚至数据造假,搞“数字政绩”;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背离党中央要求,造成严重损失;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
二、政绩观错位、跑偏可能违反哪些纪法规定?如何做实政治监督,精准识别、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问题?
郭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甚至错位,违反党纪法规的要求,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必须严肃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政绩观错位的一种典型表现,不仅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而且对本地区(单位)的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
政绩观出现偏差,往往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按照《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依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上述党纪法规,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田锐:政绩观错位,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反映了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的偏差。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防止和及时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在具体化上下功夫,唯实务实求深入。查找政绩观偏差问题,必须冲着具体事情去、盯着具体目标抓、扭住具体问题改。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地方部门改革发展的目标定位,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中查找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紧盯落实“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找准着力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群众普遍反映、意见集中的问题定任务、
建台账、查责任、保落实,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弄明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
二是在精准化上下功夫,靶向聚焦求实效。聚焦“重点人”,抓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化监督,充分运用信访情况收集、廉情研判、政治生态分析等方式,全面掌握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及时提醒、纠偏,消除政绩冲动、权力任性的苗头隐患。聚焦“重点事”,严肃查处主观上急功近利、好大喜功问题,决策部署中违背规律、盲目拍板问题,推进发展中过度举债、乱铺摊子问题,政策落实中作风漂浮、虚假浮夸问题,日常工作中不思进取、无所作为问题,督促干部干在实处、务求实效。聚焦“重点环节”,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重大项目开展全周期监督,实行烂尾工程、重复建设问题终身追责制,监督保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在常态化上下功夫,久久为功求长效。精准把握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内在关系,在日常监督中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视角审视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纠正政绩观偏差问题。完善政治监督保障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统筹力量资源,促进信息互通,强化措施配合,推动成果共享,以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助力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三、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朴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意义重大。实践中,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用好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个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又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把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创新培训形式,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根基。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比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促进党内同志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防范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提供多元保障。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是突出精准考核。群众满意是衡量政绩观的第一标准,要强化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评判标准。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指标设置、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红线,严格考核责任,提高考核质量,推动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是从严监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常态化监测监督其履职行为,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分领域制定政绩观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那些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郭莹: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可以从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监督、完善考核工作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教育引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等学习内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实效性,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背后的政绩观错位问题,引导领导干部举一反三、纠偏正向,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我们要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把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紧盯突出表现,抓住问题本质,时刻防范政绩观错位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考核是直接影响干部政绩观的“指挥棒”,要将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
法,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功能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的时候要体现差异化。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四、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朴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项硬任务。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问题意识贯穿政绩观塑造的全过程,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政治忠诚教育作为管根本、保方向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生动展示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伟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把干部能力建设作为重大任务常抓不懈,把加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把一线摔打作为干部成才之道,通过专题培训、外出研学、跟岗实践等形式,引导干部立足实际把握好岗位工作的规律,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
三是强化激励担当。把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负责作为价值取向,健全完善精准赋能、撑腰鼓劲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宽容干部在改革攻坚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做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遇到任何困难,发展的意识不能淡化、发展的热情不能降低、发展的干劲不能减少。
四是强化用人导向。把好的导向体现到干部调整使用中,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惯性思维,通过严格考察把关,把勤政为民、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让作风漂浮、弄虚作假、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惩戒、没有市场,真正以精兵强将、德才兼备的强大阵容担起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
田锐: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思想引领、能力提升、制度保障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强化党性教育,校准价值坐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理论+实践”双轨教育模式,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培训,开展课题调研,强化学习效果。依托红色资源,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走初心之路、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
锤炼干事本领,砥砺担当品格。“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需要过硬的能力支撑。要紧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要求,着重提升干部能力素养,精心组织培训,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能力基础。紧跟时代发展变化,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打开思路视野、充实技能储备。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让干部在基层一线“墩苗壮骨”“啃硬骨头”,在打好“顺风仗”、打赢“逆风局”中勇挑重担,把正确的政绩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绩。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健全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制度机制,既严肃查处政绩观错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又积极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全市发展大局贡献财政力量
天津市财政局党组
近年来,天津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着力培育“以政领财、厚生惠民、精筹细算、崇廉尚俭”的天津财政精神,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防风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以强化政治引领为根本夯实正确政绩观
财政部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党性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让正确政绩观扎根内心深处、融入灵魂血液。
一是坚持以政领财。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增强财政部门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市委市政府当家理财,财政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内化于心、固化于行,打好“铁算盘”,管好“钱袋子”,将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到财政工作实践中,确保财政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是厚植为民情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心、基层关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换百姓过“好日子”,统筹资金加大民生领域支持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布局更多优质公共服务资源。2024年民生支出占比超过70%,有力保障20项民心工程建设,支持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支持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三是注重守正创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理解正确政绩观中蕴含的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为推动财政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坚持打基础、立长远,充分发挥税源专班作用,不断夯实财源税源基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用到关键处;坚持“发展是政绩,化
债也是政绩”,抢抓中央支持政策机遇,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一茬接着一茬干、一锤接着一锤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以鲜明用人导向为关键引领正确政绩观
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不断优化选育管用工作,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引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是锻造担当“真本领”。实施干部培养“五航工程”,广泛开展预算管理、金融会计等财政业务培训,持续打造财政大讲堂、业务微讲座等品牌,开展“策论财政”“筑底行动”等特色活动,帮助干部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坚持以干代训,让干部在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中扛重活、打硬仗,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税源建设、财会监督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训补课”,让干部在火热的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增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二是树牢实干“风向标”。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态度和实际效果,作为考察干部的核心标准,重点了解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树立“战马优先”鲜明用人导向,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任务,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既关注攻坚克难的显绩,也关注默默耕耘的潜绩,真正让吃苦的吃香、优秀的优先、有为的有位、能干的能上。近年来提拔使用6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其中80后年轻干部占比超一半。三是用好考评“指挥棒”。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打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组合拳,围绕深化财政改革、化解债务风险、盘活资源资产等财政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予以及时奖励。注重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设立“光荣榜”推介优秀代表和经验做法,先后推荐9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在全系统营造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浓厚氛围。
三、以从严管理监督为抓手践行正确政绩观
财政部门注重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突出管好“关键少数”,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质效,时刻校准政绩观偏差,防止出现
政绩观错位问题。
一是抓住关键“人”。坚持依靠制度管人,注重以制度建设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治本之策,先后制定修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具体落实举措、加强年轻干部监督、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督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兼职审批等各项制度,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和承担重点任务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综合运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方法,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督促其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二是抓住关键“事”。坚持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财政重点任务提质增效“1+10+4”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明确5方面23项改革任务,建立清单化、台账式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责任,打通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千方百计统筹调度资金。2024年超额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同比增长5.2%,增速位居全国前列;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使政府财力超过300亿元;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现2023—2024年两年攻坚计划圆满收官。三是抓住关键“点”。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聚焦完善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建立“1+9+N”的三级内控制度体系,构建起廉洁安全“防火墙”。强化问题导向,紧盯干部可能出现的政绩观异化、政绩观偏差问题,坚持常态长效纠树并举,推动规范履职、规范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政绩观的轨道上运行。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赵淑杰杨发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同时严厉批评了错误政绩观的各种表现和严重后果,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的表现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中的具体体现,对党员干部怎样从政、如何施政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其实际效果不仅关乎党员干部能否健康成长,更关系到一个部门或地区甚至是党和国家事业能否顺利发展。总体来看,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体现出来的政绩观是正确的、积极的,但从当前一些干部的履职情况来看,特别是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部分落马官员案件来看,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偏差甚至扭曲异化。
在决策部署时,少数党员干部为求“功绩”独断专行。有的党员干部罔顾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将权力看作是个人“私产”、唯我独尊。从一些落马官员的情况来看,这种现象在两类党员干部中尤为值得引起注意。一类是长期担任地方“一把手”的官员,容易受这种思想作祟,在决策时经常“先拍板后走程序”,面对不同的意见“大张挞伐”,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党的组织纪律,“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另一类是部分行业性干部,他们往往有知识化水平高、专业素养强的优势,但也容易在决策时恃才傲物、高高在上,听不进不同意见。
在政策执行中,少数党员干部为求“重绩”层层加码。有的党员干部层层加码,将任务加码、项目拓宽、标准拔高,借此表明自己执行坚决、落实到位。这种情况在三个时间段表现较为突出。一个时间段是岁末年初,为了突击完成年度任务或者做好所谓“开局篇”,一些领导干部提出“提前”“超额”等要求、“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等口号,给干部群众带来不必要的压力。一个时间段是任务下达之际,有些领导干部面对上级任务,为规避“考核风险”,实行层层加码。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时间段是在新官上任之初,为了烧好自己上任“三把火”,有的党员干部大搞不必要的“新动作”。
在提拔晋升时,少数党员干部为求“显绩”急功近利。有的党员干部上任
后,无心做好工作,只想“一步一步向前走”。为出成绩、捞政绩,以换取职务晋升中的政治资本、形成“比较优势”,他们在花资金、上项目上急功近利。只走“上层路线”,做表面风光、显山露水的“高大上”的事情,热衷打造“可视范围”内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乱铺摊子,劳民伤财。更有甚者为了贪一时之功搞破坏性开发、掠夺式经营,寅吃卯粮、透支财政,留下“半拉子工程”独唱“空城计”。
在解决问题时,少数党员干部为求“佳绩”敷衍塞责。有的党员干部只对“大案要案专案”上心,专注于搞“专班”,解决“重大问题”,对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杂事、小事、急事、难事置若罔闻。也有的党员干部习惯报喜不报忧,对成绩片面夸大,对问题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敷衍了事。这些以“作秀”代替“做事”、“造势”代替“造福”的行为,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政绩观的扭曲。
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奉行做“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们善于“风险评估”,不是自己牵头的工作决不去做,有风险的事情决不沾边,承担责任的事项决不沾身,遇到问题往往能躲就躲、避实就虚、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
二、政绩观异化问题的深层根源
政绩观是一个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党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对事业产生种种不良影响,深层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缺失、政治意识淡漠、党性修养匮乏,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发展观等方面出现了偏差。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从根本上讲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根本。一名丧失理想信念的党员干部,往往会经不起诱惑和考验。
一些政绩观异化的官员往往“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这些官员为官从政的初始动机就不纯,都是在“私”字上起心动念,不顾大局谋“私绩”,中饱私囊谋“私利”,贪图享乐谋“私欲”,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归根到底是没有扣好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松动了。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是地位观、群众观发生了扭曲。政绩观映照的是党员干部如何认识和理解政绩,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如何看待党和人民的
事业,如何处理党群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党员干部要用这样的理念来看待政绩,用这样的标尺来衡量政绩。政绩观异化的那些党员干部恰恰相反,他们一心钻营往上爬,只做能尽快升官上位、让领导看得见的工作。为了能够获取升迁的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名利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对群众的安危冷暖“看得轻”,在对待名利、权力和事业的问题上出现了扭曲。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是发展观出现了偏离。政绩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也是党员干部的发展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不能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但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无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是习惯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老路,看到好项目一哄而上,为了上项目举债开发,建设新项目贪大求洋,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党员干部如何才能做出业绩、干出实绩、留下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并提出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
首先,发挥党性的决定性作用,廓清为谁创造政绩的误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明确了根本的价值取向。党性强不强、纯不纯,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牢固与否。党员干部拥有了坚强的党性,才能摒弃私心杂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性坚强和正确政绩观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在强化党性锻炼中不断升华和校正,做在经常、融入实践,持之以恒、常修常炼。一是要把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在不断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中自觉校正政绩观;另一方面党政干部培训也要把政绩观教育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特别是在党性分析时嵌入政绩观,把政绩观是否正确作为衡量党性是否坚强的标志之一。二是要把理论学习和真
抓实干结合起来。既要发挥科学理论的价值指引作用,使通过学经典、读原著所建立起来的理性认同成为正确政绩观的“底色”,也要发挥实践的重要作用,办实事、务实功、求实效,用真抓实干检验政绩观的“成色”。三是要把反面警示和正向引导结合起来。在剖析一些问题干部时,批评政绩观上的偏差,亮出“底线”“红线”,产生警示作用;同时在宣传优秀干部时,褒扬正确政绩观,亮明“标尺”“参照”,产生引导作用。
其次,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明确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干部考核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和方法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是干部选拔奖惩的有力依据。有什么样的“指挥棒”,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能够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要健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一是在考核主体上,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机制。在完善上级、同级和下级三级考核主体的结构配比的同时,扩充群众参评的渠道,发挥人民群众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全方位的监督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二是在考核内容上,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体系。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实行动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是否干出政绩的基本依据,督促激励他们更加深刻理解政绩的科学内涵,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三是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更加合理充分。既要使考核结果成为选贤任能的重要参考,也要使其成为落实追责问责的重要鞭策,更要留有容错、纠错的空间。
最后,以工作落实为抓手,解决好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解决的是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敢于创新开展工作,也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要一换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纯粹要政绩而“另搞一套”;既要做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强烈的那些看得见、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能够为后人打预算、作铺垫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破除只留痕、不留绩的虚招,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扫除发令多、服务少的官气,不生搬硬套、敷衍塞责,大抓落实、狠抓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心系人民、造福人民。要牢固树立
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站稳人民立场,带着群众感情做事情,立足群众观点看问题,心怀群众冷暖解难题,自觉用广大人民群众的“脸色”来检验自己工作和政绩的“成色”。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境界和责任担当,坚决杜绝出现“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满意的答卷。
内涵价值机制: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三重检视
赵虎
政绩是领导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的业绩和成果。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
[2]政绩观正确与否既影响领导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向新时代新征程,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等政绩观偏差问题,深入探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义、价值意蕴与实现机制,对于强大政党建设和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涵要义:“价值—内容—方法”三重视维的辩证统一
作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标尺,政绩观不仅蕴含着对政绩价值追求的认识,政绩内容所指的把握,也彰显着对创造政绩途径方法的理解,是价值论与方法论的辩证统一。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围绕政绩观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义,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思想指引。
(一)锚定价值追求,把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
从政党政治来看,政党本质上是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政党的价值指向反映其价值立场,是政党活动的行为准则。毛泽东曾强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3]。“政绩为谁而树”既是政绩观的根本性问题,也反映了一个政党的价值立场与行为选择。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对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局限于狭隘政党私利的行为逻辑的超越,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与人民同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在主政浙江时,习近平就指出,要真正干出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实事。[4]202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5]
坚持政绩为民而树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规定,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进入新时代,广大领导干部在历次集中性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中逐渐树立和践行了为民造福的政绩观,但个别领导干部在追求和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出现了重“上级”轻“群众”、重“显绩”轻“潜绩”
等问题,这从实质上折射出其在“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上出现了偏差。作为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必须把准政绩为民而树的根本立场,把握好政绩的政治方向。
(二)理清主要内容,把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根本要求
领导干部在追求和创造政绩的过程中既要从价值层面把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也要从内容层面把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只有把准“树什么样的政绩”,才能行有所趋,真正做到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政绩不是抽象片面的概念,而是具体全面的范畴,涉及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第一,树为民造福政绩。“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6]领导干部要将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融入到政绩创造过程中,将创造政绩的过程作为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一方面,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坚持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领导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民用权的理念,坚定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干事创业的首要问题。另一方面,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坚持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领导干部要在真抓实干中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将人民群众意愿融入到政策制定中,认真解决民众关心的收入分配、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推动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树高质量发展政绩。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其他方面的发展。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领导干部必须把发展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上。需要指出的是,现阶段的发展并非盲目地追求发展的速度与规模,而是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的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曾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7]。为此,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作为衡量政绩的标尺,防止盲目上项目、搞“形象工程”等错误行为,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效能。
第三,树党建政绩。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列宁高度重视党的建设问题,并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视为无产阶级政党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中国,党的建设更是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成败。习近平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8]。只有将
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其他政绩才能有所保证。为此,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必须将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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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18篇)2025年政绩观素材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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