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分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纪检监督工作指引》的要求,我行纪委认真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一)专题汇报
收到省分行通知后,市分行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省分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纪检监督工作指引》的相关精神向行党委作了汇报,取得党委支持。行党委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明确表示将全力配合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确保专项监督检查能够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成立专班
市分行纪委及时成立了xx年度专项监督检查专班,专班成员由纪委办主任和2名纪委办专职监察员组成,并明确了各自职责。纪委办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整个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组织专班成员开展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报告;两名专职监察员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监督检查,一人侧重于信贷业务和扶贫工作相关资料的审查,另一人重点检查党委会、行务会等会议记录以及信访举报线索、巡视巡察整改等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召开协调会
xx月中旬市分行纪委办公室召集市分行办公室、资产处置部、内控合规监督部、信贷管理部、三农业务部、普惠金融部、个贷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传达学习省分行开展纪检监督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开展疫情防控、信贷业务、乡村振兴、为基层减负等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市分行纪委书记xx对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确保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合规、高效开展。
(四)明确责任人
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了做好xx年度专项监督检查的联系人名单,市分行纪委办公室也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职责。联系人负责本部门与检查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传达检查组的要求,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资料并提交检查组审查。同时,市分行纪委办公室责任人负责对检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监督检查情况
本次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专项监督检查业务时间范围为xx年度。监督检查中,检查组查看了党委会记录、行务会记录、相关部门党支部学习记录、会议记录、自律监管报告、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相关报表等资料,抽查了重点客户项目及扶贫工作等相关资料,梳理了近两年信访举报线索、巡视巡察整改等相关资料。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政策传导情况
xx分行各级党委和涉农部门及时传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上级行党委、纪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总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确保全体员工准确把握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基层网点对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在向客户宣传解释政策时不够准确、全面。
2.工作部署与推进情况
市分行党委制定了详细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在推进过程中,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个别部门存在工作进度滞后的情况,未能按照计划完成相关任务,影响了整体工作推进效率。例如,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点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地区选址困难、协调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
3.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与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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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银行纪委关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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