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奋力推进主动创稳工作全面提升
同志们:
根据全县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的统一安排,今天由我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职勇于担当,推进主动创稳全面提升”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研讨。主要目的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与全县政法战线的同志们一道,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厘清推进主动创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思路举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贡献政法力量和智慧。
一、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进作风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其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激浊扬清、自我革命的新篇章。作为政法领导干部,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管党治党、从严治警的根本要求。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有更严的纪律、更硬的作风。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聚焦作风建设,剑指“四风”顽疾,其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键是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政法队伍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政法机关形象。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坚决纠治政法队伍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别是要警惕和整治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滥用执法司法权、办案不公不廉等突出问题,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八项规定精神所倡导的勤俭节约、轻车简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调查研究等,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试想,如果我们的法官干警整天忙于文山会海、疲于应付各种不必要的迎来送往,如何能静下心来钻研业务、办好案件?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调研走“经典路线”、听汇报多于听民声,如何能准确把握社情民意、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因此,必须将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转化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服务的具体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锻造过硬政法铁军、提升战斗力的必然选择。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支纪律涣散、作风漂浮的队伍是没有战斗力的。当前,我们面临的维护安全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风险挑战严峻复杂。唯有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作保证,才能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不碰纪律红线,着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为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全县政法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要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精准施治、久久为功。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清风正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县政法系统化风成俗、落地生根。
二、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
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更是政法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全面履职、勇于担当,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延伸,是推进主动创稳的力量源泉。
(一)担当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忠诚。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我们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来坚持,作为首要政治本色来坚守,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来锻造。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办案件、抓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担当体现在服务大局、护航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全县政法机关要自觉将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案件,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破产审判,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也要立足职能,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等方面主动作为,为XX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三)担当落脚于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主责主业。执法司法是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勇于担当,就是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每一次执法司法的活动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一要坚守法治定力。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司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被滥用。
(四)担当彰显于攻坚克难、化解风险的斗争精神。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前所未有。勇于担当,就是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直面风险挑战,敢于啃硬骨头。对于长期未结的“骨头案”,对于涉诉信访积案,对于执行难问题,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以解决。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五)担当检验于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初心使命。政法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勇于担当,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畅通司法便民渠道,优化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奋力推进主动创稳工作全面提升
“主动创稳”是对传统维稳模式的深刻变革,其核心要义在于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塑造,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变单一管控为多元共治,实现从“保稳定”到“创稳定”的跃升。这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全县政法机关履职担当能力的直接检验。
(一)准确把握“主动创稳”的深刻内涵与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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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全县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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