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巡察反馈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反思、逐条剖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检视和党性分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贯彻执行中的偏差与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与审判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还不够系统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了解和原则性把握,未能完全将其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破解司法难题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法院工作谋划、推动司法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思考深度和实践转化效果有待提升,存在一定的“学用脱节”现象。
二是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精准性有待增强。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市委相关工作要求,虽然能够及时传达学习,但在结合本县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思考不深、措施不够精准。例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提升空间,未能完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前瞻性谋划、一体化推进。
三是司法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时存在温差。对上级法院的一些司法政策、指导意见,有时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具体案件审理或工作推进中,可能出现执行效果与政策初衷存在偏差的情况。对一些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如何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探索实践和总结提炼还不够。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上的差距
一是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经常强调司法为民,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更侧重于审判业务的内部管理和效率提升,对当事人的司法体验、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关切和解决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在立案信访窗口服务、诉讼引导、判后答疑等环节,还存在不够耐心细致、程序性解释多实质性解决问题少等现象,“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隐性问题尚未完全根除。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存在一定的文山会海现象,一些会议、文件未能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调查研究有时“走马观花”,深入基层法庭、深入群众中间了解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不够经常和深入,导致一些决策和措施与基层实际、群众需求贴合不够紧密。对干警队伍中可能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和震慑力度还需加大。
三是廉洁司法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不够完善,对一些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虽然高度重视廉政建设,但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还有差距,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仍需加强,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透彻,廉洁司法的“防火墙”需要进一步筑牢。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上的不足
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待强化。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领导作用有时发挥不够充分,在谋划法院长远发展、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的力度需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有时不够严格,在一些决策事项上,征求意见、酝酿讨论不够充分。党组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相互补台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支部建设的指导和投入精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所弱化。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未能有效以党建引领审判质效提升。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存在短板。在激发干警队伍活力、提升整体素能方面谋划不够深远。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有待加大,专业化审判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加强。干警的思想动态把握不够精准,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结合不够好,激励担当作为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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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县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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