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9月6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委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7位委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12个牵头单位、16个协办单位,确保整改任务具体到人到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立行立改上下功夫。对巡察反馈意见分类施策、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对宏观问题,制定政策,着眼长远,分期分批解决;对具体问题,迅速整改。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三)注重建章立制,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48项。加强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努力做到抓长抓常,真管真严。通过整改落实,促进全委干部作风转变和全市“三农”事业发展。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服务‘三农’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不力”问题。修订《市农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完善《淮北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选好用好干部。
2.针对“一把手‘家长作风’严重,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完善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委本级及委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到了“五个不直接分管”。
3.针对“选任程序不规范,任用干部缺乏公信力”问题。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市农委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4.针对“人、岗、编不匹配,干部管理混乱”问题。按照市农委“三定方案”科室设置及职能界定,对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工作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各科室、各单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杜绝“事随人走”现象。已调整理顺编制与岗位6人。
5.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人才支撑不力”问题。加大引进培养力度,公开招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2名。完善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绩效管理、干部聘任等改革措施,建立并完善了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6.针对“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12名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建立项目申报监督管理机制,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制定《淮北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遴选培训机构8家,全面对县区、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师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7.针对“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健全《请销假和外出人员登记制度》,并将考勤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养殖场213家。加强监督检查,通报批评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督促市农科所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强科研基地建设。
8.针对“干群关系不和谐”问题。落实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政策,已申批老拖拉机手8批764人,其中相山区66人、杜集区96人、烈山区87人、濉溪县515人。市财政局追加拨付资金81万元,用于司机等聘请人员安置费。委领导班子带头参加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9.针对“党委议事制度规定不具体不明确,执行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精神,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针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问题。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参加党建活动、上党课等,与支部班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完善考核制度,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1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优领导班子,改选总支班子,调整支部班子,各党支部全部成立党小组,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做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百分之七十的支部标准化达标,圆满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达标任务。认真落实好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制度。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带头上党课,充分发挥党委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了“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开设机关周末课堂,将每月第一个周五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互讲互学。
13.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委党委班子自查问题12条,互相批评30条,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着力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
14.针对“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正常,有的党员缺乏规矩意识,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纪”问题。建立理论学习制度,每半月党委中心组开展学习、每周五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5.针对“主责意识不强”问题。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班子成员变动后的领导力量,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党委书记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分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
16.针对“制度笼子扎得不紧”问题。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梳理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63项。开展廉政风险“回头看”,建立风险信息库,制订防控措施40条,加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教育。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把接待标准,细化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17.针对“一岗双责履职缺失”问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廉情约谈。巡察反馈以来,廉政约谈12人次,提醒约谈2人次。
18.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认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转变观念,准确定位职责,主动担当监督责任。理清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
19.针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工作主动性,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0.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震慑力不强”问题。明确执纪重点,抓好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责任追究。对巡察组移交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究,决不姑息迁就。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21.针对“公款吃喝问题严重”问题。依照《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逐项清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认真做好“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年度公示公开工作,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2.针对“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注意事项》,并对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报备制和承诺制。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对涉及违规婚丧嫁娶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诫勉谈话。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今后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的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23.针对“公款旅游”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2名当事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说明和剖析,已向财务退回多报的6921元,给予2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出差行为。
24.针对“乱发津补贴”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责令涉事单位、涉事人员主动退回乱发的津补贴,并对有关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委党委成员每季度到分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偏纠错。
25.针对“往来账款长期不清理,数额巨大”问题。开展往来帐款的整改清理工作,已清理单位和个人帐款169487.07元。对委办公楼工程款长期挂帐问题,组织专家对大楼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市政府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计的帐务处理工作。
26.针对“长期库存现金,数额较大”问题。认真执行财政部门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严禁从农业项目中提取现金,从严控制现金存量。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使用现金。目前,现金库存量4.3万元,符合现金管理的要求。
27.针对“规避财政监管,年底借款和预付支出,数额较大”问题。严格控制年底借款和预付款的支出,确需办理预付款的单位,一律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照市农委《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务活动结束后,尽快办理销帐手续。
28.针对“报销凭证不合规、手续不全,数额较大”问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照报销手续的流程规范操作,该补签的补签,该完善相关手续的完善手续,已整改到位。
29.针对“长期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建立了“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检查面达100%。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于能够实行“收缴分离”的非税收入,一律采取“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达”的方式收取,截断“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30.针对“不收手、不收敛,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查处干部违纪问题。加大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31.针对“申报省级财政项目资料不规范,农委大楼出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把关,对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申报程序规范、资料完善。加强农委大楼出租管理,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成功拍租,农委大楼年出租费60万元,已划入非税账户。对国有资产出租、变卖,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开招标、公开拍租。
三、巡察整改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农委党委将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委干部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产业兴旺,为加快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淮北市水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6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
市水务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上升到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高度,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及时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心,作为提高全局各项工作管理水平上台阶的契机,抓紧抓好。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分解,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持续跟踪督办。在整改工作中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思想根源,提高全体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淡薄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学习;二是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组务虚会,每季度集中抓好一两件大事;三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进行总结、督促、反馈,一件一件抓落实、要结果;四是严格落实扶贫包保责任制,明确具体包保责任人,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扶贫募捐活动,领导干部带头集中走访,落实扶贫责任,慰问贫困户家庭。
2.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制度》,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重点研究和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二是强化民主意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成员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前充分征求每位党组成员的意见,广泛收集议题;四是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生活,注重基层党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3.针对“棘手问题解决乏力”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做好不在编职工的思想疏导和安抚工作,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稳定职工情绪;二是研究制定职工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日常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将职工平时工作表现作为职工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和保管制度,按照相关程序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四是高度重视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严格按照水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二)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抓党建不紧不实”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全局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党建重点工作,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健全党建制度体系,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三是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局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四是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问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各项工作。
5.针对“机关党委和个别党支部未按规定进行换届”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成立离退休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组织程序切实做好离退休支部换届工作。
6.针对“基层党支部管理松散”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强化监督考评,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评议考核。
7.针对“党内会议记录和管理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委、各支部的党务业务培训,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严肃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档案有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档案管理能力与水平。
8.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干部职工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现象突出,专业技术骨干较少,二级机构负责人长期未交流轮岗)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从水务事业长远发展和工作大局出发,积极为年轻干部创造有利条件;二是逐步推行竞争上岗机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通知》文件精神,持续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落实分管责任;三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四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五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10.针对“‘庸懒散’现象严重”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分别查摆“庸懒散”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纪律执行到位;二是强化思想动员,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庸懒散”的危害;三是研究制定干部职工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勤罚懒、鼓励创新,将平时工作表现作为干部职工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问责力度,视情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
11.针对“监督执纪缺失偏软”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二是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党章全面查摆,围绕专题研讨,每名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标反思、带头查摆不足,在思想政治上先一步警醒警觉,切实解决监督执纪缺失偏软问题。
1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的开展,进一步深化认识,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考评机制,在全局细化中央八项规定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和严格查处力度,坚决刹住顶风违纪行为。
13.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近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二是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筑牢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要求,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4.针对“持证挂靠问题突出”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动员会,传达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让每一位职工清楚持证挂靠的危害性;二是对持证挂靠这类问题进行普查,限定整改期限,发现问题重点调查,对于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5.针对“水利工程项目存在工程管理不严格、监督监管不到位、技术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建设“四制”管理,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二是加强质量管理,从参建单位质量体系建设、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安全管理,从参建单位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行为和安全效果等方面确保安全生产;四是加强工程验收及管护落实,强化工程验收的规范性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落实建后管护主体、管护机制和管护质量。加大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或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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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中共淮北市农业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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