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巡察整改”核心主题,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在XX区委社会工作部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实际,通过自我反思、群众提、同事帮等方式,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与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查摆存在的问题
围绕巡察整改要求,我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认识存在偏差,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前期参与巡察整改工作中,我未能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片面将其视为“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对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敬畏之心。对巡察反馈问题的学习仅停留在表面,没有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要求,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审视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导致在整改过程中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存在“被动整改、敷衍整改”的倾向。
2.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闭环管理存在漏洞。针对巡察反馈的“基层社会治理调研不深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缓慢”等相关问题,我虽参与制定了整改措施,但在具体落实中缺乏“钉钉子”精神。例如,在协助推进社工人才培训工作时,仅完成了通知下发、人员统计等基础工作,对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效果的跟踪评估缺乏有效跟进,导致整改措施流于形式,未能形成“问题查摆—措施制定—落地执行—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
3.成果运用不够充分,举一反三效果不佳。未能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缺乏主动梳理、总结提炼的意识。没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部署,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导致整改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动力,同类问题在不同基层单位仍有不同程度的显现。
(二)聚焦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1.对政策精神学习不深,理解存在偏差。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钻研,仅满足于参加集体学习、阅读原文,没有结合社会工作部的核心职责,深入思考全会提出的“健全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等要求在基层的具体落实路径。在学习省市区委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时,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对政策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不准,导致在指导基层开展工作时出现方向偏差。
2.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存在“温差”,推进力度不足。面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等重点工作部署,我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例如,在推进辖区内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两个覆盖”工作时,因担心协调难度大、基层配合度不高,未能主动牵头开展“拉网式”排查,仅被动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交办任务,导致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建滞后,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3.工作创新意识不足,破解难题能力有限。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习惯于沿用传统工作模式,缺乏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的思路和举措。针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的要求,我在协助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时,仅停留在督促基层开展常规排查,对如何整合社工力量、志愿者队伍参与矛盾调解,缺乏有效探索,导致部分复杂矛盾纠纷未能及时有效化解。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我虽参与了相关学习,但未能将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自觉行动,在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倾向。例如,在开展基层调研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提前通知基层准备材料,调研过程中听汇报多、实地走访少,未能真正了解群众在社会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整理工作台账时,过度追求“表面规范”,存在重复填表、材料造假等问题,增加了基层负担。
2.为民服务意识淡薄,解决群众诉求不够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的群众诉求时,存在“重答复、轻解决”的问题。例如,有群众反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我仅协调社区出具了情况说明和整改计划,后续未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导致群众诉求长时间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
3.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监督提醒不够到位。作为普通党员干部,我对自身及身边同事的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缺乏“防微杜渐”的意识。在参与民生服务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时,对项目流程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缺乏严格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和提醒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身边同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碍于情面不愿主动提醒,缺乏斗争精神。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组织生活参与度不高,质量有待提升。在参与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时,存在被动参与、应付了事的情况。例如,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时,缺乏主动思考,发言内容空洞,多是照本宣科;在参与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动真碰硬,批评意见缺乏针对性,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工作中缺乏“争先进、创一流”的意识,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缺乏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的勇气。例如,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中,仅按部就班完成分配的任务,没有主动思考如何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未能充分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未能深刻认识到“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核心要义,在工作中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例如,在协助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时,仅关注党组织组建、制度完善等表面工作,没有结合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等业务工作开展党建活动,导致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作用不明显。
二、剖析主要原因
针对上述查摆的问题,我深刻反思,从思想根源、宗旨意识、能力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政治站位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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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区委社会工作部普通党员干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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