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市检察院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聚焦“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通过自我反思、群众提、同事帮、上级点等方式,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照酒驾类、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政治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治部主任职责,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和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对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标准,仍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具体查摆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本人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政治能力建设上仍有短板,与新时代检察政治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政治领悟的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多停留在通读原文、熟记要点层面,结合检察政治部工作实际的深层次思考不够,未能充分将全会精神转化为谋划政治部工作的思路举措、推动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规定精神的历史脉络、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理解不够透彻,仅满足于掌握具体条款,对作风建设背后的政治内涵、战略考量把握不够精准,未能从坚定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
二是政治判断力不够敏锐。作为政治部主任,肩负着强化队伍政治引领、防范政治风险的重要职责,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政治敏锐性不足,未能及时从政治上分析研判、防范化解。例如,在开展队伍思想动态排查时,更多关注干警工作状态、生活困难,对干警思想上的细微波动、言论中的不当倾向,未能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根源、及时引导纠正,缺乏“见微知著、防患未然”的政治判断力。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有时满足于“传达学习、部署安排”,对落实过程中的政治方向、政治效果跟踪问效不够,未能始终以政治眼光审视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够有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检察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上级检察院和县委关于政治部工作的工作要求时,有时存在“按部就班、被动执行”的情况,缺乏“创造性落实、突破性推进”的劲头。例如,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但结合本院队伍实际,探索具有本院特色、贴合政治部职能的创新举措不够,对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整治不够彻底,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同时,在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对学习教育的成效检验不够严格,未能确保规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外化于行。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努力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但在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上仍有不足,未能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上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存在“学一阵、停一阵”的现象,尤其是在日常工作繁忙时,往往忽视了理论学习,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当成软指标,未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虽然参与了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但主动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等内容不够,对作风建设相关理论知识的积累不够丰富,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把握,对全会提出的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的要求,未能充分融入日常党性锻炼,思想上偶尔出现松懈麻痹。
二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在日常工作中,更多关注政治部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忽视了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参加党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在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重视程度不够,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不够充实,未能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党性教育功能,导致自身党性修养提升缓慢。例如,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多以集中学习为主,缺乏实地警示教育、党性实践锻炼等形式,未能有效激发自身和干警的党性修养自觉,对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坚守不够坚定,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上不够彻底。
三是为民情怀不够深厚。虽然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关注干警的需求,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回应不够及时,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作为政治部主任,在组织干警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活动安排不够贴合群众需求,未能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例如,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虽然部署了相关任务,但对活动成效的跟踪问效不够,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整改不够到位,未能充分体现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怀,与党性修养要求中“厚植为民情怀”的要求存在差距。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干警的教育引导不够,未能有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导致部分干警为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但对照“三个敬畏”的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规范权力运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未能充分将“三个敬畏”融入日常工作、体现到具体行动中。
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对“人民至上”的理念理解不够深刻,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官本位”思想,未能始终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经常。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下基层调研时,多是听取基层干警的汇报,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对群众反映的涉检信访问题、司法需求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例如,在开展基层调研时,往往集中在乡镇检察室,深入乡村、社区、企业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够,对群众反映的检察干警工作作风、执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整改提升,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时,有时存在耐心不够、回应不及时的情况,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够牢固。在工作中,有时存在“个人主义”倾向,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挑肥拣瘦、讨价还价的情况,缺乏绝对服从、坚决执行的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在参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时,有时存在“随大流”的情况,缺乏主动建言献策的意识,未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主持政治部工作时,有时存在“一言堂”的倾向,听取科室干警的意见建议不够充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够。对组织的培养、信任不够珍惜,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情况,未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岗位职责,辜负了组织的期望。同时,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方面,有时存在不够自觉、不够主动的情况,未能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不够坚实。作为检察干警,虽然始终牢记法律红线、纪律底线,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一些“小节”问题不够重视,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未能始终以最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对政治部的权力运行监督不够到位,尤其是在干警考核、评优评先、选人用人等工作中,虽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但对一些细节环节的监督不够严格,未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自身作风建设要求不够严格,有时存在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办公用品浪费等情况,未能始终坚守法纪底线,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警惕性不够,未能有效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例如,在公务接待中,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纠正,反映出自身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强烈,底线思维不够牢固。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努力在推动检察队伍建设、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但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提高治理能力”的部署,对照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目标任务,仍存在担当不够、作为不足的问题,在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过分关注工作的完成数量、宣传效果,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成效,未能始终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例如,在开展干警培训工作时,过分关注培训的场次、参与人数,对培训的质量、效果跟踪问效不够,导致部分培训流于形式,未能真正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在推进政治部各项工作时,有时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缺乏长远规划,对一些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投入精力不够,未能做到循序渐进、久久为功。
二是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烈。面对新时代检察政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担当精神,对一些难点堵点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不愿迎难而上,往往采取拖延、回避的方式,未能主动担当、积极破解。例如,在推进干警队伍专业化建设中,面对干警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培训资源不足等问题,未能主动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处理干警矛盾纠纷时,有时存在“和稀泥”的情况,未能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导致一些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化解,影响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在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时,面对作风建设中的顽瘴痼疾,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整治不够彻底,未能有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干事创业的能力不足。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按老办法办事”的情况,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未能结合新时代检察政治工作的特点,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例如,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时,面对网络舆情的复杂形势,缺乏有效的应对处置能力,未能及时规范干警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干警发挥积极作用;在推进基层治理中,未能充分发挥政治部的职能作用,引导干警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为基层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同时,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方面做得不够,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预判不够、准备不足,未能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难以适应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工作要求。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本人始终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努力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未能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政治部主任,肩负着协助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精力不足,未能将党建工作与政治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方面,不够彻底,有时存在公文过多过杂、调研考察流于形式等问题,未能真正为基层减负。例如,在部署工作时,有时存在重复发文、多头部署的情况,增加了基层干警的工作负担;在组织调研考察、横向交流时,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况,未能真正达到交流学习、推动工作的目的,甚至存在公文抄袭的苗头性问题,整治形式主义的力度不够。
二是作风教育和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虽然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等活动,但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未能真正触动干警的思想灵魂,部分干警仍存在作风不实、纪律松弛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不够到位,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一些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例如,对干警中存在的迟到早退、工作懈怠等问题,有时只是简单批评教育,未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导致部分干警纪律意识淡薄。在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方面,不够深入,对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风险排查不够全面,未能有效防范风腐一体问题的发生。
三是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在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方面,虽然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开展工作,但在考查干部时,对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考查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有时过分关注干部的业务能力,忽视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未能真正选拔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干部。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研判不够精准,对干警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规范干警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干警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排查时,对干警的网络言论、社交动态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的不当言论,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同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引导不够,未能有效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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