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篇)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汇编

2026-01-30 07:03:52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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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四)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收获,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本次民主生活会要求的5个方面,我深入检视自身,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上,我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但在将政治忠诚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在“学懂”向“善用”转化上存在滞后性。对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虽然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参与研讨,但在思考如何将其与老干部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如何创新离退休干部党建、引导老同志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方面,思考谋划得不够深远。例如,在2025年谋划“银龄先锋”品牌深化工作时,初步方案仍停留在组织老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文艺宣传等传统模式,对于如何引导具备专业知识的老专家、老教师参与社区“微治理”、化解邻里矛盾等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实践,缺乏系统性的设计和及时的制度安排,导致理论学习成果未能迅速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创新动力。

二是在“上情”向“下达”贯通上存在衰减性。对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能够做到不折不扣地传达和执行,但在政策传导过程中,有时存在简单“文件转发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未能充分结合老干部群体的特点进行“二次解读”和“精准滴灌”。比如,在推进关于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惠老政策时,满足于在老干部情况通报会上进行宣讲,但对于如何帮助部分年龄较大、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弱的老同志真正理解并使用相关智能化服务,缺乏“一对一”的跟踪指导和更为贴心的服务措施,使得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未能完全畅通,好政策的实际效用打了折扣。

三是在“守正”向“预警”拓展上存在局限性。在工作中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斗争时,敏锐性和前瞻性有所欠缺。当前,部分老干部热衷于通过社交媒体获取信息,面对网络上的一些错误思潮和不实言论,我虽然在全局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正面引导,但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对机制,如何组织老干部网评员队伍进行有力辩驳,缺乏具体深入的研究和抓手。满足于“不开会、不转发、不评论”的被动式防守,而在主动占领舆论阵地、巩固老干部思想防线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深。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但在持之以恒的党性锻炼中,自我要求有时未能达到最高标准。

一是砥砺初心使命,有时失之于“软”。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时刻牢记老干部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会不自觉地陷入事务主义。例如,在组织每年一度的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时,前期将大量精力投入到慰问金筹措、路线规划、人员安排等事务性环节,确保了活动流程顺畅、不出差错。然而,在走访过程中,有时行程安排较紧,与老干部的交流更多停留在“身体怎么样”“生活上有什么困难”等常规问候,未能真正坐下来、静下心来,与他们深入交流思想、倾听他们对县域发展的真知灼见,使得本应是情感交流、思想碰撞的党性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为一项程序性的慰问任务。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有时失之于“宽”。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我深知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在个人要求上非常严格。但在管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中,偶尔存在“特殊化”思想。考虑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年龄大、身体不便的实际情况,对于一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组织生活形式较为单一的现象,有时更多的是口头提醒和原则性要求,而没有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去指导和督促改进。这种“不忍苛责”的心态,实质上是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上打了折扣,对党性原则的坚守不够彻底。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有时失之于“浅”。始终将服务好老干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拓展。工作中更多关注的是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硬件”需求,对于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心理健康问题等“软件”服务,投入的精力相对不足。比如,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虽然常年开放,文体活动也定期举办,但活动形式多年来变化不大,对一些有特殊兴趣爱好或渴望学习新知识、融入新时代的老同志吸引力不强。这反映出我在解决老干部“急难愁盼”问题时,未能完全跳出传统思维,服务的精细化、个性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始终对人民、组织和法纪怀有敬畏之心,但在具体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贯彻民主集中制和规范权力运行的细节上仍有不足。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有时“选点”不“全面”。在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开展调查研究时,有时会不自觉地选择工作基础好、成效显著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活动中心作为调研点,因为这些地方更容易总结出经验、形成亮点。比如,去年为了撰写一份关于老干部发挥作用的调研报告,我主要走访了县城内几个模范“银龄工作室”,与几位发挥作用突出的老干部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虽然调研报告质量很高,但也反映出我的调研存在“盆景化”倾向,对于那些地处偏远、活动开展困难、老干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后进”单位,主动上门问诊、解剖麻雀的次数偏少,未能全面真实地掌握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全貌。

二是发扬党内民主,有时“集思”不“广益”。在局领导班子内部,我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均通过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但在一些常规性工作的决策过程中,有时会因为自己经验比较丰富、对情况比较熟悉,在发表意见时带有较强的倾向性。例如,在讨论2025年老干部重阳节庆祝活动方案时,我基于往年成功经验,首先提出了一个较为成熟的方案,虽然也请班子其他成员发表意见,但在讨论引导上,更多是希望大家对我的方案进行补充完善,而不是鼓励大家提出颠覆性的新思路,无形中限制了集体智慧的充分发挥,使得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氛围不够浓厚。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有时“监督”不“到位”。在工作中能够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看似“细小”的权力运行环节,监督的“探头”没有覆盖到位。我局管理着一笔用于老干部各类活动的专项经费,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程序非常规范,审批严格。然而,对于一些小额、临时的活动物资采购,有时为了提高效率,简化了询价、比价的流程,更多地依赖于经办人员的自觉和我的最终审批。这虽然没有造成违规问题,但反映出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对“小微权力”的运行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督,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始终保持着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但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斗争精神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创新意识不够强。在推动老干部工作融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思考和实践上,站位还不够高,视野还不够宽。工作思路上习惯于就老干部工作抓老干部工作,满足于让老同志“安度晚年、颐养天年”,而在如何更好地组织引导他们“发挥余热、贡献智慧”方面,办法不多、载体不新。比如,县委提出要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我虽然也认识到这是一项可以引导老干部参与的重要工作,但仅停留在组织老干部书画协会到景区采风的层面,对于如何系统性地组织有相关经验的老领导、老专家为产业规划建言献,策,如何打造“银发人才智库”服务重点项目,缺乏主动对接和深度谋划。

二是破解瓶颈难题,攻坚力度不够大。老干部工作中存在一些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比如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企业退休干部的待遇落实协调等,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解决难度大。面对这些问题,我虽然也多次向上级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但当遇到阻力或短期内看不到成效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的韧劲和“钉钉子”精神有所不足。习惯于按照既有流程反映问题,而在创新协调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寻求突破性解决方案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智慧还不够。

三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务实导向不够鲜明。在总结工作、衡量成效时,有时还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比如,在年终总结时,往往会突出展示举办了多少场大型活动、走访慰问了多少人次、获得了哪些上级表彰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成果。而对于那些需要长期坚持、润物无声的“软件”建设,如老干部思想动态的精准把握、服务团队能力的持续提升、党内关怀文化的人文厚度等,虽然也在做,但在总结展示时往往一笔带过。这种“路径依赖”反映出我的政绩观还不够纯粹,未能完全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局党组书记,我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但在压实责任、纠治“四风”和队伍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有衰减。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时,能够做到对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但在责任传导上,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我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要求比较严,但对普通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提醒相对较少,更多依赖于制度约束和集中教育。比如,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我反复强调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等红线问题,但对于一些干部在接待老干部时存在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隐性作风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压力传导没有做到“一竿子插到底”。

二是纠治“四风”顽疾,常态长效有短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有深刻认识,并带头加以整治。但在防止其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方面,警惕性还不够高。例如,为了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我局大幅精简了发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正式文件数量。然而,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通知、安排任务、要求报送材料的频率有所增加。这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虽然形式变了,但实质上仍然给年龄较大的支部书记们带来了新的负担。这说明我在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上,未能做到举一反三,制度笼子扎得还不够紧。

三是严管厚爱队伍,抓早抓小有不足。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注重“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但在日常监督管理上,严管的力度还需加强。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出于爱护干部的考虑,多以提醒谈话为主,批评教育的“辣味”不足,未能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效果。对干部网络空间言行的规范引导,也多停留在会议要求层面,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干部队伍的“八小时之外”关注不够,严管的触角延伸得不够长。

二、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主观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还不够,导致政治站位不高。虽然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还有待加强。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但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的功夫不深,未能完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内化为自己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特别是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最新理论成果,在如何与老干部工作这一具体领域深度融合上,思考不深、研究不透,导致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有时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工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不足。

二是党性锤炼的“硬度”还不足,导致宗旨意识淡化。随着工作阅历的增长,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经验主义,认为对老干部工作驾轻就熟,从而在思想深处放松了对党性的持续锤炼和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时刻检视。在繁杂的日常事务中,有时淡忘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凝聚正能量,淡忘了每一位老干部都是党的宝贵财富。这种思想上的偶有松懈,导致在践行群众路线、厚植为民情怀时,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时走得不扎实。

三是自我革命的“锐度”还不够,导致担当精神减弱。在相对平稳的工作环境中,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革命精神有所消减,自我满足、求稳怕乱的思想有所抬头。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闯劲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习惯于用常规方法去应对,导致工作打不开新局面。在政绩观上,也未能完全摆脱“显绩”思维的束缚,反映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还不够彻底,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优良传统发扬得还不够好。

四是作风建设的“韧度”还不够,导致律己标准不严。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是深刻的,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存在“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认为经过多年整治,“四风”问题得到了根本性遏制,从而在抓常抓细抓长上有所松劲。对一些新动向、新表现研究不够,对一些“小问题”“老毛病”的反复性、顽固性认识不足。这实质上是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未能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在提升政治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最新精神,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带头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主持2次专题研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思路。紧密围绕“十五五”良好开局的目标,主动将老干部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定位,带领班子成员深入研究政策转化落地的有效路径,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老干部工作中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二是淬炼坚强党性,在践行初心使命上展现新作为。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四下基层”制度,改进调研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困难老干部家中,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创新服务模式,推动老干部工作由“保障型”向“服务型”转变,在落实好“两项待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精神慰藉和人文关怀,不断增强老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砥砺担当精神,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作出新贡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以实干实绩推动工作。聚焦老干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深化“银龄先锋”品牌建设,全力支持老干部在政策宣传、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优势和作用,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是永葆清廉本色,在推进自我革命上达到新高度。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D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带头严格执行中Y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完善制度建设,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树好“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老干部工作队伍。

市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围绕“五个带头”)

按照市委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政治、作风和工作实际,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本人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能力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理论武装系统性不足,学用结合不紧密。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倾向,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深钻细研的韧劲。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重大部署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未能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例如,在推进“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中,仅满足于完成任务指标,未结合本市外来务工人员多、青少年群体大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分众化、精准化普法宣传,导致重点人群法治素养提升成效不明显;在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中,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理解不透,简单套用传统调解模式,未能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效能不高,2025年全市人民调解成功率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二是政治“三力”锤炼不扎实,执行落实存在偏差。在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缺乏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的创造性转化。如在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中,仅按上级文件转发部署,未针对部分基层单位法治力量薄弱、审查能力不足的实际,配套制定操作指引、培训计划和督导机制,导致部分乡镇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2025年第三季度抽查发现,12%的乡镇未建立审查台账,8%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即印发;在应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政治敏锐性不足,对个别重复访、缠访背后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不够,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统筹协调处置。三是政治忠诚践行不到位,责任传导存在“中梗阻”。对“国之大者”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把握不精准,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法治部署落地见效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如在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收官任务中,对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关注不够,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裁量基准不统一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对偏远乡镇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解决办法不多,2025年全市仍有3个乡镇未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群众获取法律服务仍需跨区域奔波,反映出政治担当与为民情怀的落差。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本人能够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但对照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党性修养的深度、纯度仍有差距。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有所松动。随着任职时间增长,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存在“守摊子、不出事”的求稳心态。面对司法行政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案件量激增、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难题,有时产生畏难情绪,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例如,在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中,因担心案件积压影响考核,对部分复杂案件存在“能调则调、能缓则缓”倾向,未能坚决依法作出决定,影响了复议权威;对社会上一些质疑司法公正、贬低基层法治工作者的言论,虽能做到不信不传,但缺乏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的政治自觉。二是党内政治生活“辣味”不足。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多聚焦业务问题,对思想根源、党性弱化等问题触及不深。如反思某次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时,归因于“基层配合度低”“时间紧任务重”,未从自身政治站位不高、斗争精神不足上深挖根源;相互批评时顾虑较多,对班子成员在推进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法律援助质量不高等问题上,多以“建议加强”“希望重视”等委婉措辞代替直截了当指出,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参加“三会一课”时,有时以工作忙为由简化流程,发言准备不充分,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虽然经常下基层调研,但“身入心至”不够,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如在开展“法治惠民”走访中,多集中在城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对偏远乡村法律服务需求了解不深;在推进“法援惠民生”工程时,前期调研不充分,未充分考虑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实际困难,线上申请流程复杂、证明材料要求过多,导致2025年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率同比下降5.6%;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鉴定贵”等问题,协调推动力度不够,未能有效整合法院、公安、卫健等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影响了司法行政公信力。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本人始终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但在将“三个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仍有差距。一是敬畏人民立场偶有偏移。谋划工作时,有时更注重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对群众真实需求回应不及时。如在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开发APP、小程序,但未充分考虑老年人、低收入群体使用习惯,界面复杂、操作繁琐,导致平台活跃度不足40%;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时,过度追求“高大上”,在中心城区建设多个法治公园,却忽视了农村地区法治宣传载体匮乏问题,2025年全市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仅为58%,群众法治获得感不强。二是敬畏组织观念不够牢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局党委会讨论重大事项时,有时存在“随声附和”现象,对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如在审议年度预算时,对非业务口的经费安排未提出异议,导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对个人参加校外培训、接受媒体采访等事项,存在迟报、漏报情况;对组织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如牵头处置某重大涉法舆情事件时,初期存在“等靠要”思想,未能第一时间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三是敬畏法纪自觉有待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停留在“知其然”层面,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如在处理社区矫正对象违规问题时,有时出于“维稳”考虑,未严格依规给予训诫或警告,削弱了制度刚性;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环节,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学习不深,监督把关不严,2025年某信息化项目因程序瑕疵被审计指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对个别干部上班迟到、工作敷衍等问题,多以提醒代替问责,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面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使命,本人虽能履职尽责,但在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上仍有明显不足。一是攻坚克难锐气不足。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矛盾存在“绕道走”心态。如某县司法局办公楼产权不清问题长达十余年未解决,多次协调无果后,本人未能持续跟踪推动,导致基层干警办公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在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中,面对部分执法部门抵触情绪,缺乏“钉钉子”精神,未能有效破除部门壁垒,2025年全市仅60%的执法部门接入监督平台,远低于预期目标。二是创新驱动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仍停留在传统模式,数字化转型步伐滞后。如社区矫正“智慧监管”平台功能单一,仅实现定位打卡,未整合心理评估、就业帮扶等模块,2025年再犯罪率同比上升0.2%;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通率长期徘徊在85%左右,未引入AI智能应答、工单自动分派等技术手段;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陈旧,仍以发传单、挂横幅为主,新媒体普法产品更新慢、互动性差,青年群体参与度不足15%。三是狠抓落实韧劲不够。存在“重部署、轻问效”倾向。如在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虽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但未建立后续考核激励机制,部分“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时,对硬件达标关注多,对人员配备、业务能力提升督导少,2025年抽查发现,23%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未通过岗位能力测试;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后跟踪问效不力,同类问题在2025年省厅督查中再次出现。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本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但在压力传导、监督执纪、廉政教育等方面仍有薄弱环节。一是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多。如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党建工作内容泛化,缺乏量化指标;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中,更多关注执业合规性,对从业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抓得不紧,2025年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收到投诉举报同比增长12%;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力,部分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形式单一,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监督执纪“宽松软”。日常监督手段单一,多依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如对社区矫正执法、法律援助审批等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深,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存在盲区,对个别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对轻微违纪问题处理偏轻,2025年全局共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但无一人被问责,震慑效应不足。三是廉政教育实效性不强。教育形式老套,多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片为主,缺乏互动性和代入感。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照本宣科多、案例剖析少;警示教育后未组织专题讨论,党员干部触动不深;廉政教育内容与司法行政实际结合不紧,对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公证员违规出具证明等高风险点警示不足,未能真正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原因分析

(一)理论武装深度不够,思想淬炼“纯度”有待提升。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未能真正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导致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二)党性锤炼标准不高,宗旨意识“底色”有所褪色。随着工作环境变化,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三)斗争精神有所懈怠,担当作为“锐气”亟待提振。面对改革深水区的复杂矛盾,存在“求稳怕乱”心态,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魄力,创新突破的劲头不足。

(四)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纪律规矩“篱笆”扎得不紧。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不深,存在“制度上墙即落实”的误区,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未能真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铸魂赋能”工程,建立“第一议题+专题研讨+实践调研”学习机制,每月开展“对标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每季度组织“政治能力提升”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我市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站稳人民立场,提升服务群众质效。深化“法治惠民”行动,推行“群众点单、司法派单、党员接单”服务模式,2026年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优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推行“容缺受理”“上门服务”,确保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应援尽援。

(三)勇于攻坚克难,激发干事创业动能。开展“改革攻坚突破年”活动,由本人领衔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智慧矫正提质增效”两项重点改革;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压实治党责任,涵养清风正气生态。制定《市司法局党组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创新“情景式+沉浸式”廉政教育,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开展廉政家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履职尽责,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县文旅局局长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按照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聚焦“五个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前学习的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

会前,我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思想上受到了深刻洗礼,认识上得到了新的提升。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作为县文旅局局长,必须坚持不懈用这一伟大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文旅工作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文旅系统形象。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作为文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对文旅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存在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和系统性不足。虽然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但在学习过程中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缺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对一些重要理论和政策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文旅工作实践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增强。在面对一些复杂的社会舆情和文化现象时,有时不能从政治高度敏锐地洞察问题的本质和潜在影响,缺乏见微知著的能力。对一些错误思潮和不良文化倾向的斗争不够坚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没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引领作用。

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力度不够。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文旅工作的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缺乏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不够自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缺乏自我反省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对一些小事小节不够重视,没有时刻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业务工作,而忽视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文旅方面的问题,没有及时给予回应和解决,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三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退。随着工作条件的改善,在工作和生活中逐渐滋生了一些享乐主义思想。在安排工作时,有时存在追求舒适、怕吃苦的心理,对一些艰苦的工作任务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在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铺张浪费现象,没有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不够深厚。在工作中,有时没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在制定文旅政策和规划时,缺乏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没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对一些文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没有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导致部分项目与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不够强。有时在工作中过于强调个人的利益和得失,对组织的安排和决定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在对待组织交给的任务时,缺乏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存在拈轻怕重、挑肥拣瘦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以组织利益为重。

三是法纪意识不够牢固。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矩,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对一些法纪规定的理解不够准确和深入,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对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不够经常和深入,导致部分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的现象。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工作创新意识不足。在文旅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对一些新的文旅发展理念和模式,学习借鉴不够,没有及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文旅品牌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创新举措,导致文旅工作亮点不多、特色不明显。

二是担当精神不够强。在面对一些复杂的文旅工作难题和矛盾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退缩心理,缺乏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对一些重大文旅项目的推进,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没有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而是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请示汇报,等待指示和安排,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够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对一些工作任务,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导致部分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对一些文旅市场的监管工作,存在走过场、形式主义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监管到位、执法严格。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不够深入和细致。对文旅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导致部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虽然能够明确自己作为文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不够严肃。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经常和深入,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在文旅工作中,涉及到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但目前我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够全面和深入,防控措施不够具体和有效,没有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

一是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每周安排不少于[X]小时的自学时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交流,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

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及时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政策,不断拓宽学习渠道。

三是加强学习成果转化。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旅工作的实际行动。定期对学习成果进行总结和反思,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方案,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

一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定期开展党性分析,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觉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引导文旅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大家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在工作中,鼓励干部职工勇于吃苦、敢于担当,积极投身到文旅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增强敬畏之心,严守纪律规矩

一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敬畏教育。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文旅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在制定文旅政策和规划时,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二是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规矩,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组织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三是加强法纪教育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矩,提高法纪意识。建立健全法纪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勇于担当作为,推动文旅发展

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加强对新的文旅发展理念和模式的学习研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鼓励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对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是强化担当精神。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对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给予重用和奖励。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畏难情绪和退缩心理,积极主动地承担工作任务。在面对复杂问题和矛盾时,要敢于挺身而出,勇于解决问题。

三是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强对工作任务的跟踪落实,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加强对文旅市场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文旅市场秩序。

(五)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旅系统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处理。

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文旅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此次对照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文旅局局长的职责,为推动我县文旅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帮助我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XX市统计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五个方面,并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能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治领悟的穿透力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计工作现代化等重要论述的学习,有时停留在“知道”“了解”层面,对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钻研不够深透,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思考不足。例如,在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等部署要求时,对其深远政治意义和实践要求的领会有时不够及时、不够精准,将其转化为推动统计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数据治理效能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存在一定的“时差”和“温差”。

二是政治判断的敏锐性有待提升。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特别是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干扰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正确判断的噪音杂音,虽然能保持基本警惕,但主动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辨别和应对的敏锐性还不够强。对统计数据可能潜藏的政治风险点,排查预见不够充分,有时更多从业务技术层面看待数据波动,从政治高度审视其背后可能反映的发展理念偏差、政策执行走样等问题还不够自觉。

三是政治执行的刚性有待增强。对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能够做到坚决执行,但在结合本市实际创造性落实上,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想法,攻坚克难的锐气和一抓到底的韧劲尚有欠缺。例如,在推动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纵深发展方面,虽然建立了制度、开展了检查,但在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形成常态化长效化震慑方面,措施的穿透力和刚性约束力还需进一步强化。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心态,在运用统计数据进行预警预判、提出精准政策建议方面,主动性和前瞻性有待提高。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能够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首位,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但对照党性原则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差距:

一是理论武装的系统性深入性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碎片化”现象,对其整体性、关联性把握不够。集中学习多、个人潜心研读少,对其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运用不够娴熟。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思、指导实践用的自觉性不够强,未能完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有时当作“软任务”,对其精髓要义和纪律要求的理解不够深透,用以正心明道、修身律己的标尺树得不够高。

二是理想信念的实践锤炼有不足。虽然理想信念是坚定的,但在长期和平环境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统计工作的繁杂琐碎和外界诱惑,有时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革命意志有所弱化。将崇高理想融入日常统计工作、转化为爱岗敬业具体行动的内生动力有时不够强劲,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照先进典型和榜样,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紧迫感有待增强。

三是党性修养的日常砥砺有欠缺。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有时存在“事务主义”倾向,参加组织生活满足于人到、会到,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深刻思想检视和党性分析不够经常。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不够充分有力,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批评同志有时“和风细雨”,辣味不足。对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反躬自省、修身律己的标准不够严格,在一些细节小事上自我要求有所放松。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能够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但深入反思,敬畏之心仍需进一步筑牢: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深度广度有欠缺。虽然能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有时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社区住户,与基层统计员和调查对象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不够经常。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需求,了解不够全面精准;在统计服务产品开发、数据发布解读上,如何更贴近群众、更通俗易懂、更有针对性,思考谋划不够深入。解决统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如减轻基层统计负担、提高数据查询便捷性等,虽然有行动,但推进力度和效果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严谨性有待提高。在班子议事决策中,虽然能遵守规则,但有时在会前酝酿、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方面做得不够到位。对一些自认为比较熟悉、有把握的工作,有时存在“先入为主”的情况,未能完全做到集思广益。在推动决策落实中,与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凝聚共识的主动性有时不足。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帮助同志、促进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的刚性自觉性有待强化。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一些细节上要求不够严格。例如,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领会虽然持续进行,但在执行中有时存在“习惯性”思维,对一些“隐形变异”问题警惕性不够高。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够细致经常,存在“重制定、轻落实”现象。对分管领域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监督提醒抓得不够紧、不够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实不够到位。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反思,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需时刻警醒、常敲警钟。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能够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统计事业发展。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担当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加强:

一是政绩观的树牢践行需持续用力。虽然明确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统计数据的“量”和“速”,对其反映的“质”和“效”分析挖掘不够深透;在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时,有时存在“报喜多报忧少”的潜意识,客观全面反映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勇气需进一步增强。对统计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基础性建设,如统计信息化升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有时投入精力不够,存在“显绩”与“潜绩”处理不够平衡的问题。

二是创新突破的锐气勇气有所弱化。面对统计领域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如“三新”经济统计、数字经济核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路径依赖”,习惯于沿用老思路、老办法,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大胆探索创新的意识不够强。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对经济统计带来的挑战时,预研预判和应对策略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攻坚克难的斗争精神有待提振。在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等工作中,面对阻力、压力和说情风,有时存在顾虑,斗争的艺术和策略有待优化,敢啃“硬骨头”的劲头不足。在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统计领域重大风险方面,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风险隐患排查有时不够全面细致。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跨部门协调难题,有时存在“绕道走”或“等靠要”思想,主动担当、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韧劲需加强,未能完全做到以历史主动精神迎挑战、克难关。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能够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履行“一岗双责”,但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要求,仍有改进空间:

一是“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满足于开会部署、签订责任书,深入检查、跟踪问效不够经常有力。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够细、不够实,谈心谈话有时泛泛而谈,针对性、警示性不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纠正不够及时、不够严厉。

二是作风建设常抓不懈韧劲不足。虽然能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对统计系统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如调研“走秀式”、文件“抄袭式”、报表“重复式”等问题,查摆整治不够深入彻底。在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基层反映的报表负担、检查考核过多等问题,从源头治理、制度优化上发力不够。对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认识不够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时停留在口头强调。对统计数据的发布解读、统计分析报告的导向把关不够严格,未能完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分析研判不够深入,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及时有效。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我深入反思了通报的关于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例,深受触动和警醒。这些案例虽然看似是个人行为失范,实则暴露出当事者纪律观念淡漠、规矩意识缺失、自我约束松弛,更是对党和政府形象、公信力的严重损害。对照检查自身: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未能做到时刻“如履薄冰”。虽然自己未发生此类问题,但反思案例根源,说明对“小节”不守、“小事”不管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时刻保持“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的警惕。有时认为只要不碰“高压线”,日常细节上不必过于苛求,这种麻痹思想是危险的。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看似是“小毛病”,实则反映了特权思想残余和对法纪的漠视,必须引以为戒,彻底清除任何侥幸心理。

二是在行为约束上,未能做到完全“慎独慎微”。反面典型警示我们,纪律规矩的防线一旦出现缺口,就可能步步失守。反思自身,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禁止违规饮酒等相关规定方面,虽然能遵守,但有时在非公务场合、八小时之外,对自身要求的标准偶有放松,未能时时刻刻以最严的尺子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有时不够严格、不够经常。

三是在监督管理上,未能做到真正“抓早抓小”。案例表明,问题的发生往往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反思我局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建立了制度,但“严”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常态。对于干部职工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敏锐性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这说明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特别是抓好作风建设、纪律教育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下沉重心。

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违纪违法者的堕落轨迹,也警示我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和道德修养,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住手、管住嘴、管住心,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理想信念根基有待加固。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其中关于世界观、方法论的核心要义,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到位,导致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思想“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在长期实践中,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导致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主动性减弱,理想信念的实践支撑不够坚实。

(二)宗旨意识不够牢固,人民立场站得不够稳。随着职务和环境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拉开了与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距离,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倾听呼声不够经常。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时,有时从“上级要求”“考核指标”出发多,从群众实际需求和感受出发少,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统计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党性锤炼不够严格,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方面有所欠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导致一些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成绩和赞扬面前,有时滋生了自满情绪,对自身缺点和不足警惕性下降,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不足。

(四)纪律观念不够强化,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对其严肃性、权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行纪律规矩上,有时存在“随大流”思想,未能时时刻刻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充分,履行“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重视不够,未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反思。

(五)担当精神不够充沛,斗争本领有待提升。面对统计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挑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怕担风险的思想,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闯劲有所消退。对标新时代新要求,知识储备、能力结构存在短板,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改革办法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在复杂形势和斗争任务面前,战略定力和必胜信心需要进一步锤炼。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提升政治能力上狠下功夫。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终身课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数据基础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动统计工作,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统计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在筑牢信仰之基上狠下功夫。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常态化开展党性分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不断净化思想,锤炼过硬党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始终恪守为民初心,在践行群众路线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头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开展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统计服务供给,提高数据发布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通俗性。持续整治统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民主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在勇于担当作为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统计监测分析,精准服务宏观决策。聚焦统计现代化改革重点任务,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在完善统计体制、变革统计生产方式、优化统计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范化解统计领域风险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从严管党治党上狠下功夫。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阵地、管好队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肯定有认识不到位、查摆不深刻的地方,恳请各位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XX市统计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通过自我查摆、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相关要求,从五个方面深入查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更高标准仍有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往往满足于通读原文、掌握核心要义,却未能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钻研其方法论意义,尤其在将全会精神与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服务“十五五”良好开局等具体工作结合上思考不深、研究不透。例如,在学习全会关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部署时,仅停留在表面理解,未主动牵头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统计监督实施细则。二是政治执行力有待加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传导不畅问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虽然自身高度重视,但在推动基层统计机构压实责任、健全机制上力度不够,部分区县仍存在数据质量管控不严的隐患。三是政治敏锐性需进一步提升。面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更多从业务层面分析解决,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研判其潜在影响。比如,在处理部分企业统计报表迟报、漏报问题时,初期仅作为常规业务问题督促整改,未深刻认识到其背后可能影响宏观决策数据真实性的政治风险。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注重加强党性修养,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仍有不足。一是理想信念锤炼不够经常。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更注重业务指标完成,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的自我检视不够频繁,在面对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时,偶尔会出现畏难情绪,缺乏依靠理想信念支撑攻坚克难的持久动力。二是党章党规学习不够扎实。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存在碎片化现象,未能系统掌握其核心要求,在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性教育时,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在组织系统内党纪学习教育时,多以集中宣读文件为主,未结合统计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导致学习效果打折扣。三是党性修养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未能始终以党性原则统领统计业务工作,在推进统计调查项目优化、统计服务提质等工作中,有时过分强调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对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渗透不足,导致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性”的倾向。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守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但对照“三个敬畏”的高标准仍有差距。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开展统计调研时,有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未能真正坐下来倾听基层统计人员和群众的急难愁盼。例如,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时,往往提前安排好调研点位,听取预设问题的汇报,对基层统计人员反映的报表负担过重、业务培训不足等实际问题,未能及时拿出系统性解决方案。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在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中,虽然能够坚持集体领导,但有时在讨论专业性较强的统计业务问题时,因自身掌握情况更全面,发言过于前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班子成员的充分表达,存在“主导性过强”的倾向,未能完全做到集思广益。三是纪律规矩敬畏心需进一步强化。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未能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导致纪律约束的震慑力不足。例如,对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迟到早退、推诿扯皮等问题,批评教育后跟踪整改不够到位,未能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我始终坚持干字当头,积极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但对照正确政绩观和新发展理念要求仍有不足。一是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不足。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统计产品供给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企业发展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存在“重数据生产、轻分析研判”的问题。例如,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虽然能够及时提供基础数据,但深层次、前瞻性的分析报告较少,未能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改革创新意识有待提升。面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习惯于沿用传统工作模式,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探索不够主动。虽然上级部署了统计信息化建设任务,但在推动数据资源整合、构建智能化统计分析平台方面进展缓慢,未能有效破解基层统计工作效率不高的难题。三是担当精神需进一步强化。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智慧。例如,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面对部分重点企业的不配合行为,担心影响营商环境,未能坚决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存在“宽松软”的倾向;在推动跨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时,对部分部门存在的推诿扯皮问题,协调力度不够,导致工作进展未达预期。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我始终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仍有差距。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够经常,对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的问题未能及时纠正,导致部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作风建设整治不够彻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虽然牵头整治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但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完善。例如,在整治公文抄袭问题上,仅开展了专项检查,未建立常态化查重机制;在规范调研考察工作中,对“走过场”“重痕迹”等问题的整治不够深入,部分调研仍存在“拍照留痕、座谈了事”的现象。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在选人用人中,虽然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和廉洁度,但对干部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不够重视,统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与统计现代化改革需求不相适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对干部职工网络空间言行的规范和引导不够到位,缺乏常态化的教育提醒,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个别干部的不当言论。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特别是XX省政府原党组成员XX违规配备、使用公车,XX市XX县文化委临聘人员XX多次私驾公车办私事等公车私用典型案例,我深受警醒、深受教育,对照案例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纪律规矩意识存在松懈。XX在已有公车配备的情况下,仍违规占用其他公车长期使用,XX多次私驾公车办私事,核心原因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照反思自身,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公车使用规定,但在日常工作中,对公车管理的细节要求不够重视,例如,有时因紧急工作需要,安排司机超时用车后,未及时按规定报备;对分管领域干部的公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够细致,未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这与案例中暴露的管理缺位问题本质上是纪律意识松懈的表现。

二是责任担当存在缺位。城口县文化委公车多次被违规私用,根源在于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对照自身,作为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我虽然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够频繁,对一些潜在的作风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担心严格监督会影响干部积极性,这与案例中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具有相似性,若不及时纠正,可能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

三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XX、XX等案例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单位公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对照我局,虽然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办法,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弹性操作”的情况,例如,对公车使用登记、里程核算等环节的审核不够严格,有时存在登记不规范、核算不及时的问题;对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对公车使用的纪律要求一知半解,这为违规问题的发生留下了空间。通过对照剖析,我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案例为镜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从严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上述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根源: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度,未能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导致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受到影响。同时,对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统计工作,存在“就统计论统计”的局限思维,导致部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二是党性根源:党性修养锤炼不够经常,宗旨意识不够牢。在日常工作中,忙于具体业务,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检视、自我提升不够主动,导致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同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群众的需求关注不够,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不够强,导致部分工作脱离实际,未能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作风根源:担当精神不够强烈,进取意识不够足。面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新形势新挑战,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钉钉子”精神,对难点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对新领域、新技术的探索不够主动。同时,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工作中有时重部署、轻落实,重痕迹、轻实效,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佳。

四是责任根源: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制度执行不够硬。作为党组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业务硬、党建软”的错误倾向,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同时,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制度不够完善,且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机制,导致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和根源,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一是深化系统学习。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天至少1小时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每月撰写1篇高质量学习心得,每季度牵头组织1次专题研讨,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重点围绕全会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牵头研究制定《XX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二是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牵头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每半年开展1次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三是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把统计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十五五”良好开局,牵头开展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每月形成1期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每季度提交1篇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

(二)锤炼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

一是加强党性锤炼。坚持每月开展1次党性自我检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查找自身不足,及时整改提升;每季度参加1次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牵头组织系统内党性教育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结合统计系统先进典型案例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践行宗旨意识。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月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4次,重点走访企业、社区和统计站点,倾听基层声音,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基层问题台账,对调研中发现的基层统计报表负担过重、业务培训不足等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统计服务流程,简化统计报表报送环节,推行“一网通办”,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负担;建立统计服务企业联系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10家重点企业,及时提供统计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三)强化担当作为,推动改革发展

一是勇于改革创新。牵头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年内建成全市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及时反映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增强斗争精神。面对统计执法检查、跨部门协调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依法依规办事。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本局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为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督查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

(四)压实治党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牵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文抄袭、调研考察形式主义等问题,建立常态化查重机制和调研实效评估机制。对照公车私用等反面典型案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审核等制度,定期开展公车使用情况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和专业能力,完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专业培训,年内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网络空间言行规范教育,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当言论,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材料,不足之处,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和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XX县财政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特别是作为县财政局局长、县人大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和预算监督等工作的职责使命,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自我剖析,重点从四个方面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并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工作实际,我清醒认识到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具体查摆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我始终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努力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在明显短板。一是理论武装深度不足,政治领悟力有待提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多停留在会议传达、文件通读层面,缺乏系统性钻研,尤其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论述,未能结合县域财政实际深入思考其实践路径,导致学习成果与工作需求脱节。在组织分管科室学习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对学习成效的跟踪问效机制不健全,部分干部出现学用“两张皮”问题。二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全局观念有待强化。在统筹财政局工作与人大分管工作时,有时存在“本位主义”倾向,未能始终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工作。例如,在预算监督工作中,更多关注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对资金使用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契合度分析不足,未能充分发挥预算监督对全县发展的保障作用。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政策落实存在温差。对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虽然能够及时传达部署,但在结合县域实际细化落实举措上缺乏创新,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如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时,对如何依托我县产业优势挖掘政策红利研究不深,导致部分政策效应未能充分释放,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有效性”要求存在差距。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始终注重加强党性修养,但对照“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首位”的要求,仍存在锤炼不够自觉、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在日常工作中,忙于事务性工作,静下心来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感悟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时间较少,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够持续深入。面对县域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债务防控压力增大等困难,有时会产生焦虑情绪,反映出理想信念对工作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党性锻炼的主动性不足。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有时存在“走过场”心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避重就轻、怕得罪人的思想,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时,主动交流思想、听取意见不够,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道德修养与廉洁自律细节把控不严。虽然能够坚守廉洁底线,但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上存在差距。例如,在公务接待中,有时过分强调接待标准的合规性,对细节上的节约把控不够严格;在办公耗材使用上,缺乏精打细算的意识,未能完全体现财政干部“过紧日子”的示范作用。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牢记权力的来源和边界,但在将“三个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仍需持续用力。一是敬畏人民不够深入,群众工作存在短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扎实,深入乡镇、企业、群众家中了解实际情况的频率不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财政保障问题,有时满足于政策解释和常规办理,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在财政资金分配中,更多依据上级政策和部门申报情况,对基层群众的真实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导致部分资金配置与民生需求契合度不高。二是敬畏组织不够到位,纪律意识有待强化。对组织安排的工作,虽然能够按时完成,但在主动汇报工作进展、争取组织指导支持方面做得不够。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作为财政局局长,有时在班子会议上因担心影响效率,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讨论引导不够充分,未能充分听取所有班子成员意见;作为人大副主任,在分管工作决策中,有时存在“先入为主”的倾向,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三是敬畏法纪不够严格,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对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学习不够系统,对部分新修订的法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预算监督中对一些隐蔽性违规问题发现不及时。在日常工作中,对分管科室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重业务、轻纪律”倾向,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纠正不够及时。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我始终坚持干字当头,但对照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担当不够有力、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重心不够精准。在财政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收支数据的完成情况,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长远影响重视不够。例如,在推进项目建设财政保障时,更多关注资金及时拨付,对项目后期效益评估、资金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要求不符。二是担当精神不足,攻坚克难劲头减弱。面对财政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如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推进中的部门协调难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复杂形势,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在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中,对发现的违规问题,有时因担心影响部门关系,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够尖锐,监督的刚性不足。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应对风险能力有待提升。在把握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思路不够开阔,习惯于沿用传统工作模式。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下的财政增收难题,未能及时探索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增收路径;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风险挑战时,财政保障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缺乏前瞻性布局。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我始终重视管党治党工作,但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要求,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作为财政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谋划和推进不够系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足,谈心谈话方式单一,未能真正触动干部灵魂。二是作风建设整治不够彻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虽然组织了集中学习,但在常态化抓落实上存在差距。对分管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坚决,如部分调研活动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公文流转中仍存在简单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情况,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干部管理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中,对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考察不够全面深入,有时过于关注业务能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的规范引导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通过学习酒驾类和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我深受警醒、深受教育。这些案例中的干部,有的因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触犯法律法规;有的因纪律意识淡薄,违规使用公车,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对照这些反面典型,我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是纪律规矩意识存在松懈。虽然我从未发生酒驾和公车私用问题,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一些“小节”问题重视不够。例如,在公务接待后,虽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饮酒,但对同行人员的提醒不够坚决;在公车使用管理中,虽然能够遵守基本规定,但对分管科室公车使用的细节监督不够到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这些问题看似微小,实则反映出纪律规矩意识不够牢固,若不及时警醒,可能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二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反面典型案例的发生,根源在于自我约束的“闸门”没有拧紧。反思自身,在工作之余,有时存在放松对自己要求的情况,对一些不良风气和潜在风险警惕性不高。例如,在节假日期间,对个人出行、社交活动的自我规范不够严格,未能时刻以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在分管工作中,对一些边界模糊的事项,缺乏主动规避风险的意识。

三是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够。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过硬,还要管好身边人、管好分管领域。对照反面典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对分管科室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宽松软问题。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为主,缺乏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导致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酒驾和公车私用问题,本质上是作风问题。反思自身,在工作作风上仍存在不够扎实的地方,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对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在生活作风上,虽然能够坚守底线,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淡化,未能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上述问题,根源主要在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等多个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能力的核心途径,导致在复杂形势面前思想上出现迷茫、行动上出现偏差。对“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践行不够到位,在工作中逐渐淡化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导致群众工作出现短板。同时,随着工作年限增长,产生了一定的懈怠情绪,缺乏“永远在路上”的自我革命精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够深刻。

(二)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不足。未能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和推进工作,对“国之大者”领悟不够精准,导致在统筹各项工作时出现本位主义倾向。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新形势下财政工作面临的政治风险认识不够充分,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缺乏前瞻性和创造性。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不够深入,未能将其完全内化为行为准则,导致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差距。

(三)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弱化。忘记了权力来自人民,对群众的感情不够深厚,落实“四下基层”等制度不够扎实,导致工作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在工作中存在怕难、怕担责的思想,面对复杂问题和矛盾时,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决心,担当作为不够有力。同时,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不够,未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作风建设机制。

(四)履职能力和创新思维不足。面对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挑战,缺乏主动学习提升的意识,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关于财政改革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理解不够透彻,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创新思维不够活跃,习惯于沿用传统经验和方法开展工作,对新形势下财政增收、风险防控、民生保障等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思路和举措。同时,管党治党能力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律把握不够,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根源,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一是深化系统学习。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坚持每天至少1小时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每月撰写1篇学习心得,每季度参加1次专题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提升学用结合能力。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和人大分管工作实际,围绕预算监督、民生保障、财政改革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举措,切实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头组织分管科室开展学习活动,建立学习成效考核机制,通过定期测试、交流发言等方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锤炼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底线

一是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主动交流思想、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公务接待、办公耗材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三是筑牢廉洁防线。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财经法律法规,定期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反思,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三)践行宗旨意识,增强服务群众实效

一是深化“四下基层”。建立常态化调研机制,每月至少深入基层调研2次,重点关注民生领域财政保障、企业发展财政支持等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亲自督办、亲自协调,确保及时解决。二是优化财政服务。在财政资金分配、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充分征求基层群众和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简化财政业务办理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工作进展,及时争取组织指导支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四)强化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财政工作重心放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生福祉、防控风险隐患上。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增强担当精神。面对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牵头组建攻坚专班,着力解决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债务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在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三是提升创新能力。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财政增收、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创新举措。加强与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水平,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五)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作为财政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简会议文件,改进调研方式,切实为基层减负。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考察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和担当精神,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干部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不足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县财政工作和人大分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X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四个方面”要求,重点从五个维度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与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我始终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但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政治领悟的深度不足。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部署要求,虽组织全局传达学习,但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转化落实时,更多聚焦具体业务流程优化,对其中蕴含的政治导向、战略考量把握不够精准,未能将全会精神完全内化为谋划工作的政治标尺。例如,在推进智慧警务建设时,侧重技术升级和效率提升,对如何通过科技赋能筑牢政治安全屏障、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等深层次问题思考不深。二是政治能力的适配性不够。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有时习惯于从业务角度分析问题,缺乏从政治高度洞察本质、防范风险的敏锐性。如在处置个别涉企信访纠纷时,初期重点放在法律程序衔接和矛盾调解上,对事件背后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政治影响研判不足,未能第一时间从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统筹推进处置工作。三是贯彻落实的穿透力不强。对党中央关于禁毒攻坚、扫黑除恶常态化等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做到闻令而动,但在推动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时存在力度递减现象。比如,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对公安机关内部办案流程监管较严,但在推动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的线索移交、协同作战机制建设上,主动协调、制度设计不够深入,导致个别案件深挖彻查进度滞后。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始终坚持加强党性修养,但对照“把政治修养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的要求,仍有短板。一是理论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能够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局党委集体学习,但个人自学缺乏系统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理论、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满足于记住基本观点,对其世界观、方法论的理解不够透彻。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更多关注具体条款记忆,对其背后蕴含的作风建设规律、自我革命要求思考不深,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党性锤炼不够常态化。参加组织生活会时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会后主动反思、自我检视的自觉性不足,常以工作繁忙为由忽视思想“体检”。面对基层民警长期高强度工作产生的倦怠情绪,有时出于同情,在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硬性措施时存在“宽松软”倾向,本质上是党性原则坚定性有所弱化,未能始终以共产党员最高标准要求自己。三是初心使命践行不够扎实。虽始终强调“人民公安为人民”,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更关注破案率、打击数等量化指标,对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重视不够。如在优化户籍办理流程时,更多聚焦线上办理覆盖率,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线下办事的便利性考虑不足,未能真正把为民情怀融入每一项工作细节。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坚守敬畏之心,但对照“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的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时,存在“被安排”调研现象,与基层干部交流多、与普通群众深入谈心少。在处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时,虽多次现场办公制定整治方案,但未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沿街商户的真实诉求,导致部分措施落地后效果不及预期,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未能完全打通。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坚持集体讨论,但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如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前与非分管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不够充分,更多征求业务部门意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和全面性。在班子议事中,有时因急于推进工作,对不同意见的听取和吸纳不够耐心,存在“主导性过强”的倾向。三是纪律敬畏存在“温差”。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但对“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对一些细节问题警惕性不足。如基层单位安排超出标准的接待时,有时碍于情面未坚决拒绝;对身边同志偶尔出现的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反映出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防范不够到位,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存在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我始终坚持履职尽责,但对照“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历史主动精神攻坚克难”的要求,仍有不足。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有时过于追求显性业绩,对基层基础建设、队伍能力提升等基础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如在年度工作部署中,对刑事案件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等指标强调较多,对社区警务、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长效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二是担当作为的劲头有所弱化。面对复杂疑难问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心态,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在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中,因担心引发执法争议,对一些突破性措施的推进较为谨慎,未能主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大胆探索。面对“十五五”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主动谋划、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够强,对如何依托新发展理念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思考不深。三是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对新型网络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新型风险的预判和应对能力不足,前期防范宣传、源头管控措施不够精准,导致此类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影响群众安全感。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我始终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但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要求,仍存在短板。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虽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但在具体推进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指导不够频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坚决。在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上,缺乏系统思维,未能将作风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形式主义整治不够彻底。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时,虽减少了会议文件数量,但一些工作仍存在“重痕迹、轻实效”问题。如开展基层调研时,有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调研报告抄袭借鉴痕迹明显;对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有时过度强调台账完善,增加了基层民警负担。三是队伍管理和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在选人用人中,虽注重干部能力素质,但对忠诚度、廉洁度的考察不够细致全面,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对民警网络空间言行规范不够严格,日常教育引导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公安队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正向引领作用。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通过学习多地纪委监委通报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公车私用典型案例,如XX省XX市XX县XX镇原副镇长阳某两次酒驾,其中一次驾驶公务二轮摩托车且醉酒驾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判处刑罚,XX省XX市教育局原教师XX在外地饮酒后驾车被查处并受到开除处分等案例,我深受警醒、深刻反思,对照自身及公安工作实际,查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纪法意识存在“盲区”。上述案例中,涉案人员均明知酒驾醉驾、公车私用是违纪违法行为,却因侥幸心理、特权思想作祟铤而走险,根源在于纪法意识淡薄。对照反思自身,虽从未发生此类问题,但在日常工作中,对队伍的纪法教育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为主,缺乏案例警示教育的深度和针对性,对“党纪严于国法”的道理强调不够,导致部分民警存在“小节无害”的错误认知。如在日常督查中,发现个别民警存在酒后骑电动车、公车停放不规范等问题时,批评教育多、纪律追究少,未能以“零容忍”态度筑牢纪律防线。

二是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阳某作为乡镇领导干部,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仍再次醉酒驾驶公务用车,暴露出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缺位,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对照自身,我在公安队伍管理中,虽建立了监督机制,但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监管不够深入,尤其是对公车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存在短板,GPS定位、使用登记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重使用、轻监管”现象。同时,对异地执行任务、节假日值班等关键节点的监督提醒不够及时,给违纪违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三是作风建设存在“松懈”。这些典型案例背后,往往隐藏着特权思想、侥幸心理等作风问题。阳某认为驾驶公务车有“特殊性”,毛建明觉得在外地酒驾“不会被发现”,本质上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对照自身,我在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虽注重查处显性问题,但对隐性的特权思想、侥幸心理整治不够彻底。如在公务接待中,有时对超出标准的细节未坚决抵制;在下基层检查时,对基层单位的过度接待有时碍于情面未严肃拒绝,这些行为虽未触碰纪律红线,但反映出作风建设的警惕性不够高,未能时刻做到慎独慎微。

四是责任追究存在“宽松”。案例中,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追责,警示我们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对照自身,我在履行“一岗双责”时,对队伍中出现的轻微违纪问题,有时存在“护犊子”心理,担心影响单位形象和干部成长,批评教育多、纪律处分少,未能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在风腐同查同治上,未能深入挖掘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隐患,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不足。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

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更多精力投入业务工作,忽视了思想理论武装的基础性作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度,未能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导致在复杂环境中思想上偶尔出现迷茫和动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受到影响。在面对工作压力和困难时,未能始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担当作为,有时出现畏难情绪。

(二)党性修养锤炼不够自觉

随着工作年限增长和职务变化,逐渐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有时把自己当作“业务干部”而非“政治干部”,未能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组织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不符合党性原则的行为警惕性不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有待提升,导致党性观念有所弱化,为民情怀有所淡化。

(三)宗旨意识树立不够扎实

虽始终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站在“管理者”角度思考问题,而非真正站在群众立场换位思考。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流于形式,缺乏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意识和行动。在推进工作时,更多考虑上级评价,忽视群众感受,导致部分工作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四)责任担当精神不够强烈

面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艰巨任务和复杂挑战,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钉钉子”精神,有时存在“求稳怕乱”“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消极心态。在推进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时,缺乏敢于突破常规、大胆探索的勇气;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愿得罪人、不敢较真碰硬,导致一些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

(五)纪律规矩约束不够严格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认为自己能够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对一些细节问题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够细致;在纪律教育中,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未能真正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导致部分民警纪律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一是深化系统学习。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至少2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每月组织1次专题研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谈体会、找差距,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二是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历练,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和解决问题,每季度围绕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开展1次专题调研,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加强对全局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锤炼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本色

一是加强党性锤炼。坚持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每月进行1次自我党性分析,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身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带头传承红色基因,每年组织民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1次党性教育,强化初心使命意识。二是厚植为民情怀。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月深入基层所队、社区、企业调研不少于3次,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群众诉求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三是提升道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培养高尚情操。加强对民警的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十五五”良好开局目标,将工作重心放在基础性、长效性工作上。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队伍能力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工作的投入,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摒弃“重显性业绩、轻隐性成效”的倾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强化担当精神。面对复杂疑难问题和风险挑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成立改革创新专班,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大胆推进执法规范化、智慧警务等领域改革,每年推出2-3项突破性举措。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究预判,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每月组织1次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实战演练,提升自身和队伍的专业素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既查处腐败问题,又整治作风问题,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调研考察活动,杜绝公文抄袭、“走马观花”等问题。注重工作实效,以结果为导向评价工作成效,切实减轻基层民警负担。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等典型案例为警示,每年组织开展2次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完善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考察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和能力素质,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加强民警网络空间言行规范教育,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引导民警自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发挥正向引领作用。

以上对照检查材料,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XX县税务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央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县税收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本人能够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转化度”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等重要文献,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温差”。例如,对于全会提出的“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税收生态观”的系统性要求,更多地停留在概念理解和任务分解层面,如何将其与我县产业结构调整、营商环境优化、税收风险防控等具体实践进行创造性结合、生成具有XX县特色的落实路径,思考得不够深、谋划得不够细,存在一定的“本本主义”倾向,导致政治能力向工作效能的转化不够充分。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风险洞察力需进一步强化。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对税收工作中可能隐含的政治风险、意识形态风险的预见性和防范性措施还不够周密。例如,对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曲解税收政策、攻击税收改革成效的杂音噪音,虽然能做到不信不传,但主动发声亮剑、进行权威解读和正面引导的主动性、及时性不足。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对全局干部职工网络空间言行的常态化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未能完全做到防微杜渐。

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穿透力”有欠缺。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能够做到不折不扣执行,但在结合基层实际创造性地抓落实上,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问题。例如,在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的部署时,思考如何将宏观政策转化为服务我县具体企业、具体项目的“滴灌式”措施不够,一些工作停留在会议传达、文件布置层面,深入一线检查督导、跟踪问效,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最后一公里”有时不够畅通,战略定力未能完全转化为基层实践的强大执行力。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本人始终牢记党员身份,注重加强党性修养,但对照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追求和党性原则的严格要求,反思自身,仍感不足:

一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常态化不足。能够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但有时将其视为“任务”而非“淬炼”,内生动力有待加强。例如,在参加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时,有时存在“事务化”倾向,沉浸式体验、触及灵魂的反思不够;运用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的形式不够新颖,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提升。在自我革命精神的发扬上,习惯于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进行时时勤拂拭的自觉性不够强。

二是理想信念融入日常、化为行动有差距。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学习运用不够娴熟。在面对税收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复杂征管难题时,有时首先从技术层面、操作层面寻求解决,未能始终自觉地从理想信念中汲取攻坚克难的力量。将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到对党忠诚、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的具体行动中,虽然能尽力而为,但距离“彻底”、“纯粹”的标准还有提升空间,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新时代条件下如何更好彰显,思考和实践不足。

三是道德品质修养的标杆立得不够高。能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但有时对自身要求停留在“不违规”的底线上,向革命先辈、时代楷模看齐,追求“高线”的劲头有所松懈。在涵养为民情怀方面,虽然重视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但主动“身入”基层、“心到”群众,与普通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听真话、察实情的频率和深度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需要持续滋养。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本人深知权力来自人民、属于组织、受制于法纪,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标对表,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虽然能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有时调研安排线路“被安排”成分较多,直奔问题现场、随机走访不够;与纳税人缴费人面对面交流,听汇报、看亮点多,聚焦痛点、堵点、难点“解剖麻雀”式调研少。例如,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过程中,关注技术升级和流程优化多,但对偏远地区、老年群体等特殊对象使用电子税务局的困难体验不足、对策不够精准,未能完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充分。在班子议事决策中,能够遵守规则,但在一些议题上,会前酝酿沟通有时不够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广泛性和深度有待加强。虽然不存在“一言堂”问题,但在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特别是听取不同意见的雅量和耐心上,还可以做得更好。有时为了追求效率,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对个别存在疑虑但并非原则性的意见,解释说服工作做得不够细致,未能最大化凝聚集体智慧。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的“防火墙”有待加固。能够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但对新形势下“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风腐一体特征警惕性需持续提高。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虽然建立了内控机制,但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和风险排查,有时依赖既有流程,主动靠前、嵌入业务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的意识和方法需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力度有待加大。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繁重的税收改革发展任务和“十五五”开局的更高要求,本人努力履职尽责,但对照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反思如下:

一是政绩观有时存在偏差。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对其整体性和协同性把握不够到位。例如,更加关注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和税收收入的增长(税收经济观),但在统筹考虑减税降费政策效应评估、涵养优质税源(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及运用法治方式规范征管、化解矛盾(税收法治观)方面,精力投入和系统谋划不够均衡。在推动工作时,有时不自觉地看重短期内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但见效慢的工作,如税收大数据深度应用、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系统性提升等,韧劲和恒心有待加强。

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争精神有所减弱。面对税收征管改革中的硬骨头、历史遗留的复杂涉税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习惯于向上级请示或按旧例办理,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创造性提出解决方案的魄力不足。例如,在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税方面,遇到协调阻力时,有时未能坚持一抓到底,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斗争精神。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细化。

三是担当作为的实效性有待增强。对一些上级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虽然能够推进,但在结合本地实际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方面作为不够突出。例如,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提升风险防控精准度方面,目前多停留在应用上级推送的模型和指标,自主挖掘本地风险特征、构建个性化防控模型的能力不足。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鼓励基层创新方面,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敢闯敢试的积极性。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县局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我深知责任重大,但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要求,仍有不足:

一是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衰减”。能够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班子成员和下级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但日常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有时不够严格、不够具体。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质量,满足于程序到位,对实际效果跟踪问效不够。在推动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上,找到的结合点有时不够精准,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抓作风建设的韧劲有待加强。虽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如“屏幕中的形式主义”、调研考察中的层层陪同、横向交流中的务虚应酬等,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在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上,虽然精文减会,但通过微信工作群、临时性报表等方式变相给基层增加负担的情况,仍需警惕和持续整治。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和关心引导,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是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不够精准深入。廉政教育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观看警示片为主,结合税务系统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点(如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环节)开展情景式、案例式警示教育不够,教育的震撼力、穿透力不足。在选人用人方面,虽然坚持标准程序,但对干部“忠诚度廉洁度”的日常考察和综合研判,方式可以更加多元、更具实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税务系统内部通报了数起涉及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的反面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看似是作风和纪法问题,实则是理想信念滑坡、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敬畏之心缺失的集中表现,教训极为深刻。我认真对照反思,自身虽未发生此类问题,但案例中暴露出的思想根源和行为逻辑,给我敲响了警钟:

(一)特权思想仍需警惕。案例中的干部将公车视为个人待遇、将公务身份视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根子上是特权思想在作祟。反思自身,虽然能够严守公车使用规定,但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在潜意识里存在职务带来的优越感?是否在资源配置、工作安排上不自觉地优先考虑自身或机关的便利?这些问题需要时刻自省。必须深刻认识到,公权姓公,一丝一毫不能私用,领导干部的任何特权思想和行为,都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

(二)敬畏之心必须常存。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案例中的干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根本原因是对法律、对纪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这警示我,敬畏之心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不仅要敬畏国法,也要敬畏党纪,还要敬畏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要时刻谨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在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确保任何时候都不越轨、不逾矩。

(三)“八小时外”监督不可放松。这些案例多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暴露出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作为局长,我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关注和引导。要完善干部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这些反面典型犹如一面镜子,让我更清醒地看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刻不停。我将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思想根基有待进一步夯实。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有时满足于“已学”,但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的功夫不够。未能完全将科学理论内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崇高的价值追求和强大的思想武器,导致运用党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税收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党性锻炼不够严格,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随着职务提升和工作繁忙,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党性修养的主动性和高标准要求。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身份意识”强于“锤炼意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在成绩和赞扬面前,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警惕性有所下降;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发扬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所懈怠。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增强。

(三)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人民立场有待持续站稳。虽然主观上想为群众办实事,但有时坐在办公室时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交流少,对新时代纳税人缴费人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体察不够深入细腻。工作中有时更侧重于从管理者、执法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服务者、贴心人的角度换位思考不足,导致一些政策措施的“用户视角”不够鲜明,服务温度和精度有提升空间。

(四)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烈,斗争精神有待进一步激发。面对税收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矛盾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有时存在“稳”字当头的思想,怕出错、怕担责,锐意进取、敢闯敢试的劲头不如以往。在推动落实中,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狠劲。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有时不够到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压力传导和具体抓手创新不足。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终身课题,特别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税收生态观”的内涵,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年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带头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宣讲,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和调研报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二)锤炼坚强党性,永葆政治本色。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每年至少参加2次沉浸式党性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传承红色基因。时刻用党性原则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恪守根本宗旨,践行初心使命。带头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年用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和企业一线开展调研,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服务“十五五”发展的关键税收课题,亲自牵头1-2项重点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并推动转化。完善局长接待日、税企恳谈会等机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四)勇于担当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带领全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围绕我县发展重点,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引资、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破解税收征管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五)扛牢政治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向上向善的干事氛围。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肯定有认识不到位、查摆不深入的地方,恳请各位同志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XX县司法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自我查摆、群众提、同事帮等方式,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人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从五个方面深入查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满足于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篇目,缺乏系统性、钻研性学习。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上,仅停留在理论认知层面,未能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导致在统筹推进法治XX建设、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时,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在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部署时,仅简单梳理了工作要点,未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制定针对性落实方案。

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警惕性不足,面对网络上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错误言论,缺乏主动发声、坚决抵制的意识和行动;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时,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本质,仅局限于个案解决,忽视了背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比如,在应对一起涉法舆情时,因前期预判不足、应对不及时,导致舆情短暂发酵,虽最终妥善处置,但也暴露出政治敏锐性不足的问题。

三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在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及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对一些难度较大、涉及多部门协调的工作,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毅力,存在“等靠要”思想。例如,在推进“八五”普法收官工作中,因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配合不力,未能主动牵头协调解决问题,导致部分普法任务推进滞后,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经常。虽能按时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忽视了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存在“重业务、轻党性”的倾向。在面对复杂问题时,偶尔会出现党性原则弱化的情况,未能始终以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例如,在处理个别干部违纪问题时,碍于情面,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未能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和警示作用。

二是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扎实。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对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仅满足于知晓基本内容,未能深入钻研其立法本意和适用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未能严格以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身言行,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比如在公务接待中,偶尔存在超标准陪同的情况,违背了廉洁自律的相关要求。

三是理想信念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三观”总开关问题上,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虽然口头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未能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服务需求回应不够及时。例如,对偏远乡镇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虽有了解,但未能及时推动制定有效解决方案,导致部分群众维权困难。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到位,深入乡镇、社区、企业调研频次不足,且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未能真正倾听群众心声、掌握实际情况。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服务问题,如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法律援助需求,了解不够全面,解决措施缺乏针对性。例如,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中,未能充分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制定培训内容,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在主持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时,有时存在“先定调、后讨论”的情况,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采纳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一言堂”倾向。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基层司法所、干部职工及群众意见不够广泛,导致部分决策部署与基层实际存在偏差。例如,在制定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时,仅征求了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意见,未充分听取基层司法所所长的建议,导致部分工作任务不符合基层实际。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强化。虽能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敬畏法纪、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仍存在不足。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警惕性不够,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虽未出现违规问题,但存在“随大流”思想,缺乏主动自查自纠的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对部分干部存在的迟到早退、工作敷衍等问题,批评教育多、监督执纪少,未能严格落实“严管所辖”的要求。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时,有时过于注重表面成绩,追求短期效应,忽视了工作的长远发展。例如,在法治创建工作中,过于强调材料准备、迎检达标,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群众法治素养提升等基础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创建成果未能真正惠及群众。

二是担当作为精神不够强烈。面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滞后、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等,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在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习惯于按部就班、沿用传统工作模式,对数字化法治建设、新型法律服务模式等创新工作探索不够。例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未能及时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搭建高效便捷的线上服务平台,导致服务效率有待提升。

三是应对风险挑战能力不足。面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挑战,如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缺乏系统的风险研判和应对预案。在落实“十五五”规划开局相关要求时,对如何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思考不够深入,未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有待增强。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局党组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仅满足于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例如,对下属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年仅开展2次,且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是作风建设整治不够彻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虽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仍存在薄弱环节。例如,在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时,虽减少了文件会议数量,但部分文件仍存在内容空洞、重复转发的问题;调研考察中,有时存在“提前踩点、预设问题”的情况,未能真正了解基层实际困难。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频次不足。对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的规范和引导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部分干部存在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的风险。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虽注重考查干部的业务能力,但对忠诚度、廉洁度的考查不够全面深入,存在考查方式单一的问题。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本次民主生活会,本人重点对照酒驾类和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近期,通过学习上级通报的多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和公车私用违纪违法案例,我深刻认识到,此类问题看似是“小节”,实则是纪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作祟的具体表现,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对照这些反面典型,我自身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纪律规矩意识存在松懈。虽然本人从未发生酒驾醉驾和公车私用问题,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一些“小节”问题警惕性不够。例如,在参加朋友聚会时,虽能坚持不饮酒,但对身边同事饮酒后驾车的行为,未能及时提醒劝阻;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但对下属科室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存在监管漏洞。这反映出我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未能真正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自我要求标准不够严格。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方面还存在不足。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对一些工作环节的规范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在生活中,对一些不良风气的抵制不够坚决,存在“随大流”思想。例如,在节假日期间,未能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偶尔因私人事务需要使用公车时,存在“先使用、后报备”的情况,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违背了公车使用管理的严格要求。

三是警示教育成效不够明显。作为局党组书记,虽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但对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等典型案例的剖析不够深入,未能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开展针对性教育。警示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宣读通报、观看影片为主,缺乏互动交流和深刻反思,导致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淡薄,未能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深刻反思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没有真正把学习作为提升政治素养、增强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未能将理论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导致思想认识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

二是党性修养不够扎实,宗旨意识有所淡化。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逐渐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存在“重业务、轻党性”的倾向。在工作中,有时忽视了群众的主体地位,未能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对群众的需求和诉求回应不够及时,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同时,自我要求标准有所降低,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和进取精神,导致工作中存在担当作为不足的问题。

三是责任担当不够强烈,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作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在面对难点堵点问题时,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习惯于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对基层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导致部分工作部署与实际脱节。

四是纪律规矩不够严格,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未能严格以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身言行。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时,对下属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老好人”思想,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导致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对意识形态工作、公车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监管漏洞。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根源,本人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至少抽出2小时开展自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每月主持召开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带头交流学习心得,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提升理论素养。

二是强化学用结合。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深入思考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应用路径。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调研,结合学习成果制定针对性工作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舆情应对预案,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错误言论,主动发声、坚决抵制。定期组织开展政治能力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从政治高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锤炼党性修养,筑牢宗旨意识

一是加强党性锤炼。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参加1次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讲2次党课,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二是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月深入乡镇、社区、企业调研不少于3次,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求。建立群众诉求台账,对群众反映的法律服务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是强化纪律意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相关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勇于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司法行政工作主责主业,把工作重心放在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上,加大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培育等工作的投入力度。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回应群众期待。

二是强化担当精神。针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成立专项攻坚小组,带头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建设,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增强风险应对能力。结合“十五五”规划要求,制定司法行政工作风险研判预案,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干部职工应对复杂问题和风险挑战的能力。

(四)压实治党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下属科室和基层司法所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范公文会议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文件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调研考察管理,杜绝“走过场”式调研,切实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的规范和引导。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和业务能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以上是本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不足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财政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进行谈心谈话,并紧密结合分管财政工作和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实际,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和反思。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我深知,“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取得一切成就的根本保证,“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年来,我始终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深层次、实践性上仍有差距。

一是政治领悟的“穿透力”尚有不足。虽然能够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在将其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等重大部署,以及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进行融会贯通上,还不够透彻。有时满足于学习了、传达了,但在如何将中央的大政方针创造性转化为符合我县实际的财政政策、预算安排和改革举措上,战略谋划和前瞻性思考不足。例如,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财政收支矛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难题时,思路还不够开阔,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

二是政治执行的“精准度”有待提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时,能够做到不折不扣,但在结合县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上,有时存在机械化倾向。比如,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时,有时过于注重账面数字的压减,而在如何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绩效来更精准地保障重大战略和民生所需上,方法还不够多、效果有待进一步彰显。

三是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有时认为只要自己不信不传即可,缺乏从政治高度进行主动辨析和批驳的自觉与锐气。在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中,对发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有时顾虑于部门间关系,开展监督、推动整改的“辣味”和刚性略显不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还需要进一步锤炼。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始终将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努力以党章党规党纪正心明道,但在“日用而不觉”的修为上仍需下苦功。

一是理论武装“往心里走”有温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停留在“读过了”“学过了”的层面,对其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运用不够娴熟。集中学习参与多,但静下心来深钻细研、联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少,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改造主观世界、拧紧“总开关”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加强。理想信念的基础是坚实的,但在面对繁重复杂的财政改革任务时,偶尔会产生畏难情绪和歇脚念头,这说明精神之“钙”的补充还需持续不断。

二是党性锤炼“常态化”有松懈。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有时将之视为“任务”完成,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听取批评意见不够经常。在自我革命精神上有所淡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得不够经常、不够有力,尤其是在自我批评时,有时对问题轻描淡写,怕“伤筋动骨”;在相互批评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担心影响团结,辣味不足。

三是宗旨意识“接地气”有距离。虽然深知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但在具体工作中,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报表多,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财政政策落地实效和群众真实感受的时候相对较少。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财政保障,有时更侧重于普惠性政策,对个别特殊困难的精准滴灌和雪中送炭思考得不够深入。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依规行使。但在一些具体环节,敬畏之心未能完全转化为严丝合缝的行动自觉。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存在“走形”现象。下基层调研考察,有时提前踩点、安排路线,看“示范点”多,看“问题点”少;与基层干部交流多,随机走访普通群众少,导致听到的“原声带”不够丰富,对基层财政运行的真实困难和群众诉求掌握不够全面精准。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的民生欠账问题时,有时强调财政困难多,主动协调、攻坚克难的劲头有所不足。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充分。在财政局班子内部,虽然能够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但在会议讨论前,有时由于议题准备时间紧,给班子成员深入研究、充分酝酿的时间不够充裕。在人大分管领域,有时认为自己是“副职”,主要任务是落实主任会议的决定,在常委会审议预算草案、监督预算执行时,主动引导代表深入审议、提出尖锐意见的力度还可以加大,防止审议程序“走过场”。

三是抵制特权思想和规范用权意识有待强化。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对新形势下“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警惕性还需提高。例如,在公务接待、沟通协调中,虽然严守标准,但有时担心简朴过了头影响工作推进,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虽然进行了部署,但对照“深化拓展清廉建设”、“风腐同查同治”的要求,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测、精准预警方面,探索和实践还不够。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繁重任务,我深知担当作为的重要性,但在一些方面仍显不足。

一是政绩观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在组织财政收入、保障支出方面投入精力多,这无疑是本职工作。但在如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财政政策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思路和举措的创新性不足。有时过于关注短期财政指标的平衡,对有利于长远高质量发展但短期内可能增加财政压力的事项,推动的决心和魄力有待加强。

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入深水区、隐性债务化解压力持续存在等“硬骨头”,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习惯于按部就班推进,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打破常规探索新路子的闯劲少了。在推动财政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方面,虽然认识到其重要性,但亲自主抓、破解技术和管理难题的力度还不够大。

三是底线思维的弦绷得不够时刻紧。对财政运行风险特别是基层“三保”风险、库款调度风险保持警惕,但对经济社会领域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的机理研究不深,制定应急预案的前瞻性不足。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对政府债务、重大投资项目等的全过程跟踪监督,方式方法还比较传统,运用联网监督等现代手段发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能力有待提升。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和人大分管领导,我深知“一岗双责”的分量,但在严管所辖、久久为功上尚有欠缺。

一是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得比较紧,但对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时依靠分管领导多,亲自抓、具体抓的力度不够均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时谈工作多、谈思想少,对干部八小时外的关注和提醒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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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3篇)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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