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核心职能,锚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绿水青山底色
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系统观念和法治方式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创新机制,构建生态保护共同体。积极探索“检察+”融合履职路径,联合县委组织部、XX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草局等单位,创新建立集“专业智慧库、生态主题党日、生态研学”于一体的“检政才”生态管护共同体试点,在察汗河设立专门办公室。联合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凝聚11个职能部门力量,明确15项具体任务,形成保护合力。制定并落实《XX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全年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巡查20余次,召开现场联席会1次,机制化协作效能初步显现。
聚焦流域治理,筑牢水安全屏障。深入践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湟水河流域保护,紧盯河道清淤、污染排查、行洪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巡查3次。针对发现的河道堵塞影响行洪、农村饮用水污染、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属地政府对农村污水处理站排污问题进行整改,完成工艺提标升级并引入专业第三方运营;督促职能部门对庙沟村河道行洪安全风险履行监管职责,开展清淤疏浚并制定修复方案,切实保障水资源安全和流域生态健康。
关注生态修复,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跟踪监督2座水电站落实过鱼设施建设和生态流量管理要求。联合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连续两年在宝库河纳拉滩、俄博图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花斑裸鲤16000余条,助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与水域生态改善。聚焦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针对发现的捕兽夹及非法捕猎隐患,通过现场勘查、委托评估等方式固定证据,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排查整治,增配巡护力量,构建“人防+技防+联防”立体巡查模式,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同时,针对网络违法买卖鸟类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源头预防和系统治理。
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乡村振兴。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农村垃圾乱堆、农用残膜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深入辖区20个乡镇开展专项排查。全年办理农用残膜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2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回收残膜1141.5吨;办理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案件13件,督促清运垃圾75吨,有效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期待。
(二)聚焦食药安全领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响应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部署,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新兴业态监管难点。
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办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案件2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蔬菜基地种植环节的抽样检测,并对农贸批发市场、商超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购销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以及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前移和闭环管理。
规范网络餐饮新业态。针对网络餐饮外卖领域存在的资质审核不严、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入驻商户资质审核与日常动态监管,整治违规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餐饮环境,保障新兴消费模式下的食品安全。
(三)围绕民生关切痛点,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至个人信息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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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益诉讼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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