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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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的基础上,紧扣会议主题,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进行谈心谈话,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效率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重要论述的学习理解还不够系统深入,满足于“已学习”,但在“深钻研”、“悟原理”上下的功夫不够,未能完全将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娴熟地转化为谋划派驻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破解监督难题的有效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举措。例如,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精准识别驻在单位(县委办)可能存在的政治偏差、廉政风险时,有时还停留在表面现象,未能从政治高度进行深层次剖析和把握。
二是政治“三力”的实践锤炼尚显不足。在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和繁重的监督任务面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时对驻在单位一些业务工作背后潜在的政治风险敏感性不够强,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结合派驻监督职责抓落实时,有时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心态,缺乏“闻令而动、雷厉风行”的冲劲和“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韧劲。在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时,对如何结合基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考不多、办法不新。
三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约束有待进一步绷紧。虽然自身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监督推动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方面,有时存在“和风细雨”多、“当头棒喝”少的情况。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在非正式场合发表的不当言论,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及时、严肃地予以提醒和纠正,政治监督的“探头”作用和“前哨”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四是战略定力和必胜信心的传导不够有力。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挑战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长期性、复杂性,自身能够保持定力,但在教育引导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保持战略清醒、增强斗争精神方面,方式方法较为单一,说服力和感染力不强,未能将党中央的坚定决心和战略自信有效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对照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始终用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所弱化。随着工作年限增长和岗位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党性锻炼的主动性,认为自己是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自然比别人强。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存在“事务化”倾向,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更多地视为工作任务来完成,未能时刻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态度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思想洗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的频次和深度不够,未能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有待进一步夯实。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理解有时停留在宏观层面,对其历史必然性和实践指导性的体会不够深切。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具体问题和个案处理,未能时刻将所从事的工作与党的宏伟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从理想信念的高度去认识其重要性,导致工作的政治视野和思想境界有待提升。
三是人民立场和宗旨意识在监督工作中体现不充分。作为派驻机构干部,主要面向机关单位,直接接触基层群众的机会相对较少。这导致在思考监督重点、研判廉政风险时,有时更多是从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角度出发,对人民群众在相关领域(如县委办牵头负责的督查、信访、信息等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感知不够敏锐,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四是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虽然能守住廉洁底线,但在“高线”追求上有所松懈。满足于不违规、不违纪,但在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例如,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自身有时也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苗头性倾向;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方面,对一些细微之处不够在意。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对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防止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践行“四下基层”制度不够深入扎实。虽然有到基层调研的安排,但往往是“走马观花”式调研多,“解剖麻雀”式调研少;听汇报、看材料多,与普通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少。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解决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好的建议未能有效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政策或举措。在监督工作中,未能完全做到从群众呼声中捕捉监督线索。
二是对驻在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有待加强。在列席县委办领导班子会议时,更多关注议题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对会议决策过程是否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是否畅所欲言、主要负责同志是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等细节的监督关注不够深入。对于可能存在的“一言堂”或“议而不决”等倾向性问题,有时提醒、纠偏不够及时、有力。
三是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自我构筑存在薄弱环节。对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一线、面临“围猎”风险的特殊性认识足够,但在日常警示教育的深度和针对性上仍有不足。有时认为自己是监督别人的,对自身的廉政风险排查不够细致、不够彻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有时侧重于理解和运用于监督执纪,对照自身进行“体检”和“排雷”的主动性不足。
四是规范用权、谨慎用权的意识需时刻警醒。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时,基本能够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但有时也存在“熟人社会”困扰,在处置一些线索或问题时,思想上会有一闪而过的顾虑,担心影响关系或被认为“小题大做”,未能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对监督权力的边界和运行规范,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把握。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领域工作。坚持干字当头,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用好发展机遇、潜力和优势,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基础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绩观存在一定偏差。有时过于追求监督工作的“显性”成果,如立案数、处分人数等,对监督的预防功能、教育功能、治理功能等“隐性”成效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在谋划工作时,有时急于出成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求,对如何构建符合派驻特点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思考谋划不够系统深入。
二是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增强。在监督执纪中,面对一些矛盾和问题,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敢于“亮剑”、动真碰硬的锐气有所消减。对于驻在单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复杂敏感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啃硬骨头”的劲头不足。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风险挑战时,识变应变求变的能力有待提升,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三是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够牢固。对驻在单位(县委办作为中枢机关)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虽然有一定认识,但系统性、前瞻性的研判不够,对潜在的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深入。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更多是遵照上级部署开展工作,主动发现风险、前置防控措施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风险,关注和研究不够。
四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不够充分。对如何将派驻监督工作更好地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思路不够开阔,抓手不够具体。对县委办在协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落实中可能存在的梗阻问题,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得不够精准,以高质量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有待提升。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扎牢作风建设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公文抄袭和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作为派驻组长,对自身的廉洁要求比较严格,但对组内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谈心谈话不够经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在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时习惯于下发提醒函、提出建议,但跟踪问效、压实责任不够到位。
二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尚有差距。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深刻,但在具体监督中,对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发现和纠治不够及时。在开展作风教育时,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警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有待增强。对驻在单位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细致,对可能存在的“文山会海”反弹、调研“走秀”等问题,未能做到常态化精准监督。
三是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深不实。比较重视对违纪问题的查处,但对案发原因剖析、警示教育、制度完善等“后半篇文章”投入精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在推动“风腐同查同治”方面,机制建设和实践探索不够。
四是在干部监督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上发力不够。对驻在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更多是程序性监督,对干部“忠诚度廉洁度”的深度考察介入不够。对党员干部网络言行规范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提醒不够经常,未能有效利用网络阵地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本人深刻认识到,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教训极其惨痛,影响极其恶劣。特别是其中一起“公车私用”案例,涉事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以为“偶尔用一次没关系”,将公务车辆用于办理个人事务,最终受到严肃处理。这起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作祟、自我约束松弛等突出问题。
对照该案例进行深刻反思,本人虽然未曾有过公车私用的行为,但必须警钟长鸣,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类似的思想苗头或风险隐患:
是否存在“特权思想”的残余?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在内心深处有“监督者”的优越感?是否在用车、接待等细节问题上,认为可以“特殊一点”、“灵活一点”?通过反思,虽然未付诸行动,但偶尔在思想上确实有过“工作需要可以变通”的模糊认识,这说明纪律意识的弦绷得还不够紧。
是否存在“侥幸心理”的土壤?是否认为自己是监督别人的人,自身行为有人监督的“概率”较小?是否对“小事小节”不够重视,认为“无伤大雅”?反思自身,在非公务场合与监督对象交往时,有时警惕性不够高,对可能产生的风险估计不足,这本质上也是一种侥幸心理。
是否存在“监督盲区”?对自身“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是否做到了严格自律、自觉净化?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是否到位?反思起来,对这些方面的自我监督和相互提醒还可以更严格、更经常。
是否存在制度执行“打折扣”?对公务用车管理等规章制度,是否做到了带头严格执行、模范遵守?在监督驻在单位执行相关制度时,是否做到了标准统一、一严到底?反思发现,有时过于信任单位的内部管理,主动核查、随机检查的力度不够。
这起反面典型案例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自身在思想深处、行为细节上可能存在的隐患。必须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违规行为,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的深度和转化应用不够,导致政治站位和思想根基不够牢固。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部署的学习,缺乏“钻进去”的韧劲和“跳出来”的思考,未能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理论上的不彻底,导致在面对复杂情况时政治判断力不够敏锐,在执行决策部署时政治执行力不够坚决,在改造主观世界时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够强。
(二)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导致群众观点和为民情怀有所淡化。长期在机关工作,与基层群众直接打交道少,不自觉地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思考问题、推进工作时,有时从“管理视角”出发多,从“群众视角”出发少,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这导致在监督工作中,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敏感性和斗争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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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篇)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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