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六个带头”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自我查摆剖析,结合XX县公安工作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措施。同时,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及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检视自身不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人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牵头推动XX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群众期盼,结合“六个带头”深入查摆,仍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领悟的深度和精度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虽然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自学任务,但存在“学用脱节”“浅尝辄止”的现象,对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钻研不够透彻,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尤其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深刻,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解读、阐释其内涵外延上做得不够,导致部分基层民警对政治忠诚的理解不够全面,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够坚定。例如,在部署推进公安工作时,有时更多关注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对政治要求的贯穿落实不够紧密,未能始终以政治眼光审视公安工作、以政治标准推进公安工作。
2.政治能力的锤炼和提升不够。面对新形势下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挑战,以及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有差距。一是政治判断力不够敏锐。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缺乏“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的政治敏锐性,例如对个别民警的不当言论,未能第一时间察觉其政治隐患并及时纠正。二是政治执行力不够有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结合XX县实际创造性落实的力度不够,存在“照搬照抄”“机械执行”的情况,未能充分结合县域治安特点、警力配置实际优化落实举措,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及预期。三是战略定力不够坚定。面对公安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对长期坚持的工作部署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中,偶尔出现急躁冒进的心态,影响了工作质效。
3.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不够严格。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细节环节的把控不够严格,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例如,在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时,有时更多聚焦业务工作部署,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强调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存在形式化问题,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个别民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批评教育不够严厉,惩戒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同时,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对照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始终用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实。在长期和平环境和执政条件下,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理想信念教育,对自身思想改造不够主动、不够经常,存在“精神懈怠”的现象。对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理解不够深刻,未能始终以革命先辈、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守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修养,面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诱惑,有时存在思想动摇,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例如,在日常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个人得失、工作成效,对理想信念的坚守不够,未能始终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公安事业之中;在开展党性教育时,自身参与的主动性不够,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情况,思想上未能真正受到洗礼和锤炼。
2.党性修养的锤炼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首位的意识不够强烈,对党性修养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常态化开展党性锻炼,党性观念有所淡化。一是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够扎实。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存在“学过即忘”“学用脱节”的情况,对党员干部的权利义务、纪律要求掌握不够全面,运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身言行、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足。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不够深刻,对同志的批评意见不够尖锐,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有时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情况,缺乏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三是党性原则的践行不够到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人情大于原则”的倾向,面对熟人、亲友的请托,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坚持原则、坚决拒绝,影响了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为民情怀和道德品质的培育不够到位。厚植为民情怀的意识不够强烈,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解决不力。例如,在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的情况,未能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为民着想;在推进户籍、交管等便民服务举措时,调研不够深入,未能充分结合群众需求优化服务流程,部分便民措施流于形式,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够高。同时,在道德品质修养方面,有时存在松懈麻痹的思想,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践行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言行不够严谨,未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对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防止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群众工作不够扎实。虽然能够坚持群众路线,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调研时,有时更多听取基层民警的汇报,深入群众、走访群众不够,未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隐患、执法不公、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掌握不够全面、不够精准。例如,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未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部分防控举措与群众需求脱节,导致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对群众反映的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打击整治力度不够,未能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群众意见较大。同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效率不够高,存在“重承诺、轻落实”的现象,部分承诺给群众的实事,由于推进不力、协调不够,未能按时兑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2.敬畏组织的意识不够牢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对组织的安排部署能够服从,但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履行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够主动、不够有力。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够严格。有时在召开党委会议时,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讨论不够充分,存在“一言堂”的倾向,未能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够;二是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到位。有时存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情况,缺乏团结协作的意识,影响了工作推进效率;三是对组织的决定、安排,有时存在执行不够坚决、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缺乏“令行禁止”的政治自觉,例如在组织安排的干部调整、工作分工等事项上,有时存在抵触情绪,未能主动服从组织安排。
3.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鲜明,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作为公安局局长,虽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存在“重执法、轻守法”的倾向,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规范权力运行的意识不够强烈。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够到位。对基层民警的执法培训不够系统、不够深入,部分民警执法理念落后、执法流程不规范,存在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的现象,例如在治安处罚、刑事案件办理中,有时存在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公信力;二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对自身权力的约束不够严格,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例如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有时存在超标使用的情况,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对民警的纪律约束不够严厉。对民警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行为,批评教育不够、惩戒力度不足,尤其是对一些轻微违纪违法行为,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震慑,导致部分民警纪律意识淡薄,甚至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结合中央通报的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来看,自身对队伍作风纪律的敬畏之心仍需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警惕性不足。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领域工作,坚持干字当头,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用好发展机遇、潜力和优势,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基础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干事创业的激情不够饱满,担当精神有所弱化。面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锐气,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强烈。在工作中,有时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维持现状,缺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勇气,对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担当负责。例如,在推进公安改革、智慧公安建设等工作中,由于担心出现问题、承担责任,推进力度不够,创新举措不多,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存在差距;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时,有时存在退缩回避的情况,未能主动担当作为、牵头解决问题。
2.正确政绩观树立不够牢固,工作推进不够扎实。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过于关注上级考核的业务指标,对一些基础性、长效性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例如,在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有时更多关注防控点位的数量、装备的配备等显性指标,对防控机制的完善、防控能力的提升等隐性工作投入不够;在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时,有时过于关注破案数量、逮捕人数等指标,对案件的后续办理、受害人的权益保障等工作重视不够,导致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不够。同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对安排部署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导致部分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佳。
3.识变应变求变能力不够强,斗争本领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形势的深刻变化、违法犯罪形态的不断演变,以及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存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的现象,缺乏识变应变求变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例如,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等新型违法犯罪时,未能及时掌握犯罪规律、创新打击方法,导致打击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在加强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缺乏系统思维和统筹协调能力,未能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部分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化解,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同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不够强,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挑战、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时存在斗争不够坚决、不够有力的情况,缺乏敢于亮剑、勇于拼搏的斗争精神。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扎牢作风建设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公文抄袭和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发挥积极作用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扎实,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虽然能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部署不够、推进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不够全面、解决不够及时;二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监督不够,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流于形式;三是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督促不够。班子成员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有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导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不够。结合中央通报的李献林等人违规吃喝案例,反映出自身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仍有短板,对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监督力度不足。
2.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整治不够彻底。虽然能够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在实际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彻底根治,存在一些隐形变异的现象。一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有时存在会议过多、文件过多的情况,基层民警负担过重;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有时调研考察流于形式,未能真正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横向交流缺乏实质性内容,未能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公文抄袭等问题整治不够坚决。部分基层单位、民警存在公文抄袭、照搬照抄的情况,自身对此监督不够、惩戒不够,未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三是常态化作风教育开展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民警的作风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部分民警作风不实、效率不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3.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在选人用人方面,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的意识不够强烈,有时存在“重能力、轻忠诚”“重业绩、轻廉洁”的倾向,对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考查不够深入、不够全面,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公正性不够;对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尤其是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未能为公安事业发展培育充足的后备力量。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分析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民警的意识形态教育不够重视,部分民警意识形态阵地意识淡薄;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不够有力,对民警在网络上的不当言论、违规行为监督不够、处置不够及时,未能有效引导民警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同时,强化监督执纪、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不够有力,对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够严厉,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未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震慑。
(六)在带头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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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对照巡察整改情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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