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紧扣会议主题,认真参加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并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交流、书面征求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及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与班子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科室负责人及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本次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的方面,特别是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项监督反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持续整改事项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统计督察、审计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整改,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调研考察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查和党性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我共查摆出X个方面X个具体问题,制定了X条整改措施。一年来,我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逐项抓好落实。
一是针对“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有待加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尚有差距”问题。我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除参加集体学习外,坚持个人自学,重点研读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原著原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结合分管督查、基层减负工作,反复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持续学习,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领悟更加深刻,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但在理论联系实际、转化运用成果方面,仍需持续深化。
二是针对“督查检查工作中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对基层反映的‘过度留痕’等问题敏感性不够强”问题。我牵头修订完善了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规程,优化督查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实绩导向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在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前,加强统筹谋划,严格控制督查频次和规模,能合并的合并,能简化的简化。推行“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更多采用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实情。对督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过去一年,分管领域开展的督查事项同比精简X%,基层普遍反映督查工作更加务实高效。但如何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提升督查精准性,仍需探索。
三是针对“在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中,对隐形变异问题发现和纠治力度有待加大”问题。我积极参与县层面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工作,紧盯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滥用“责任状”、“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老问题和新表现,加强常态化监测和靶向治理。牵头对县级部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情况实行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对要求基层建立台账、报送材料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严肃查处了一起以“调研”为名行“督查”之实、增加基层负担的典型案例,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基层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仍需破解,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
四是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时不够严格,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待加强”问题。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廉洁风险。在部署督查等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纪律要求。组织分管科室开展警示教育X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但对干部“八小时外”情况的了解还不够深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时还不够及时、不够到位。
截至目前,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但部分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深化。相关整改情况已按程序报告。
(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入查摆和整改。
一是针对“调查研究有时‘走马观花’,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不够”问题。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X天。今年以来,围绕督查工作实效、基层减负政策落实等主题,已开展专题调研X次,其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X次,走访了X个乡镇(街道)、X个村(社区),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X余人次,形成调研报告X篇,推动解决了X个具体问题。努力做到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
二是针对“参加某些会议、活动有时存在‘陪会’现象,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我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对不必要的会议、活动坚决请假,对确需参加的会议,认真准备,积极发言,提出建设性意见。精简分管领域内部会议,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召开。会议效率有所提升。
三是针对“对外接待工作中有时存在超标准、超范围陪同的苗头”问题。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带头抵制迎来送往、层层陪同等陋习。在负责相关接待任务时,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切实减轻基层接待负担。
四是针对“对分管领域存在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警惕性不够高”问题。我加强了对新形势下“四风”问题表现形式的研判,特别是关注以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包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督查工作中,将“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通过整改,自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相关行为得到规范,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深知政治上的坚定和忠诚是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有时对复杂形势和潜在风险的政治本质把握不够深刻,特别是面对督查工作中遇到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中梗阻”等问题,从政治高度进行分析、洞察其危害性的能力还需加强。对一些社会思潮、错误言论的辨别力和斗争性,尤其是在网络空间,有时不够敏锐、不够坚决。
二是政治领悟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虽然能够及时学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但在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上,还存在“温差”。例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虽然学习了,但在指导督查考核工作时,有时潜意识里仍难以完全摆脱“唯GDP”、“唯材料”的惯性思维,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理解不够透彻,导致督查评价标准有时未能完全体现新发展理念。
三是政治执行力的穿透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方面,虽然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落实上,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特别是在推动分管领域工作时,有时过于强调“不走样”,但对如何“接地气”、如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思考谋划不够深入,导致一些政策在基层执行效果打了折扣。比如,在推动某项重点改革督查时,对基层反映的具体操作困难,未能及时有效地向上反映或协助寻求解决方案。
四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绷得不够紧。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一些细节上不够严格。例如,对一些非正式场合听到的涉及党内事务的议论,有时未能做到坚决抵制和引导;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有时认为事情不大或情况紧急,存在“先干后报”或“边干边报”的情况,程序意识、规矩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始终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努力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但对照党章党规和先进典型,仍有差距:
一是理想信念的根基不够牢固。随着工作阅历增加,有时会产生“职务到了天花板”、“干好本职工作就行”的松懈思想,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精神有所减退。在面对督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特别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或需要多方协调的复杂矛盾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绕道走”的想法,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韧劲。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情感认同和实践追求,需要持续深化和升华。
二是党性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加强。参加组织生活有时存在“被动”参与现象,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不够,对同志的批评有时“辣味”不足,怕影响团结。在自我革命精神上体现不够充分,习惯于用工作成绩代替党性锻炼,对思想深处的“灰尘”清扫不够及时、不够彻底。
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虽然主观上想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分管督查、文电等事务性工作较多,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的时间多,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时间相对较少。有时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更多的是从工作层面、业务角度去思考,未能完全站在群众立场去感受和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在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中,虽然努力精简文件会议,但有时对减负后基层干部是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推动发展,效果评估跟进不够。
四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在原则问题上能够保持清醒,但在面对一些不合理诉求、错误言行或歪风邪气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批评教育不够严厉,斗争策略不够讲究。在督查工作中,对于发现的一些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形式主义的问题,有时考虑到部门关系或基层困难,提出处理意见时不够坚决果断。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能够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但敬畏之心仍需时刻保持:
一是对“敬畏人民”的内涵践行不够到位。虽然口头上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但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开展督查时,有时未能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和需求。例如,在设计督查方案时,更多关注上级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而对政策是否真正惠及人民群众、群众满意度如何,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和反馈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有时批转多、亲自跟踪督办少,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不够完善。
二是对“敬畏组织”的体现不够充分。有时过于看重本部门、本分管领域的利益,在协调工作、争取资源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组织的决定和安排能够坚决服从,但有时在理解和执行上,掺杂个人想法,未能完全做到毫无保留。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有时未能完全跳出“谁熟悉、谁顺眼”的圈子,存在一定的“感情分”现象。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动态不够经常主动。
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思维需要进一步强化。能够自觉学习党纪国法,知道“红线”“底线”在哪里,但在思想深处,对法治精神、制度权威的尊崇和敬畏感仍需加强。有时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只要不触碰“高压线”,在一些细节小事上可以“灵活处理”。例如,在公务活动中,有时对接待标准、交通安排等规定,存在打“擦边球”的想法。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纪律教育抓得不够紧、不够实,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有待提高。虽然能够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方面,做得还不够。有时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意见,内心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是“挑刺”、“找茬”,未能真正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听取批评意见时,有时解释说明多,深刻反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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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委办副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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