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开展一次专题党课学习。核心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市、区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我们XX检察工作实际,探讨如何将新精神、新部署转化为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和扎实成效。作为党支部书记,我愿与大家交流几点学习体会和思考。
一、深学细悟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于2025年10月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一次在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主题重大、意义深远,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我们必须全面、系统、深刻地领会其核心要义。
第一,深刻认识“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全会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十五五”时期必须牢牢把握、贯穿始终的主题主线。这决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关系到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发展路径的深刻变革。对我们检察机关而言,思考任何工作、办理任何案件,都要将其置于“是否有利于高质量发展”这个标尺下来衡量。无论是处理涉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还是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我们的法律监督工作,必须自觉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第二,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这一核心方向。全会将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了突出位置。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全会强调要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抢占科技制高点,推动科技自立自强。这要求我们的检察履职必须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不再是边缘工作,而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前沿阵地。我们要思考,如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司法保护,如何精准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犯罪,如何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创新“保驾”,为新质生产力“护航”。这既是责任,更是机遇。
第三,牢固树立“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重大原则。全会再次强调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当前,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肩负着特殊责任。这意味着,我们的刑事检察工作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的各类犯罪;我们的各项监督职能,都要注重发现和消除可能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履职中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
第四,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一根本立场。全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高度关注民生保障。“人民”二字重若千钧。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它体现在我们接待群众来访时的耐心细致,体现在办理人身伤害、财产纠纷等案件时的公平公正,体现在开展司法救助时的雪中送炭,更体现在通过公益诉讼守护好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全会精神提醒我们,无论司法理念如何更新、办案模式如何创新,司法为民的初心永远不能变。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就要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良知。
第五,坚决贯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全会强调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定盘星”和“压舱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政治保证。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党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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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担当——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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