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市委政法委委务(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启动委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我委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XX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事业观、工作观、权力观上的集中体现,是关于政绩的总看法、总认识。树立和践行什么样的政绩观,不仅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担当精神的重要标尺,更直接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更要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
第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开展这次学习教育,首要的就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感悟其中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深厚为民情怀、科学思维方法、求真务实作风,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对党忠诚度、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考验,必须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政绩观问题,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追求短期效应、表面热闹,就可能导致政法工作偏离正确轨道,无法有效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比如,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如果只看重一时一地的“太平无事”,而忽视矛盾风险的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就可能掩盖问题、积累风险,最终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在平安建设中,如果只追求指标数据的好看,而忽视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满意度,就可能导致工作“浮于表面”,群众不认可、不满意。在法治建设中,如果只注重出台了多少文件、开展了多少活动,而忽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效果,就难以真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公平正义。因此,我们必须通过这次学习教育,引导大家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政法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业绩,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与XX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相匹配的政法业绩。
第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还是化解矛盾、法律服务,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就是要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如果脱离了这个核心,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政法工作就会失去根基、迷失方向。现实中,有的干部习惯于“向上看”,热衷于做领导看得见的“显功”,而对群众急需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投入不足;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干部衙门作风严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宗旨意识不牢、政绩观偏差的表现。我们要通过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要多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多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努力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效途径。过硬的政法队伍是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强的党性修养,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加强理论武装,锤炼政治品格,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正确的政绩观,体现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正确的政绩观,内含着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情与法、廉与腐的关系,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当前,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干部在政绩观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有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有的拈轻怕重、避实就虚,有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甚至极少数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最终身败名裂。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政绩观出现偏差密切相关。我们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以正确政绩观为镜鉴,引导广大干警正心修身、固本培元,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融入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各环节,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铁军。
总之,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这项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我们要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委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链接地址:https://www.bbxzwk.vip//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40007.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