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范围内正式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这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建设总要求,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要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2月北京考察时明确强调:“‘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作为乡镇,我们是党在基层的“神经末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政绩观正不正、准不准,直接关系到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上千家万户的冷暖,直接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今天,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结合乡镇工作实际,从六个维度与大家深入交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把群众口碑作为政绩第一标准
政绩观的核心,说到底是“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十分透彻:“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这句话放在乡镇工作中,有着最直接、最朴素的意义——我们的一切工作成效,最终要由坐在院坝里的老百姓来评判,而不是靠汇报材料里的数字来衡量。
(一)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根本经验。从革命战争年代的土地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艰苦创业,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立为治国理政的根本理念,把“为民造福”确立为最大政绩,这是对党的百年奋斗经验的最深刻总结。我们在乡镇工作,面对的是最基层的群众,承担的是最具体的民生事务,人民至上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乡镇工作的政绩标准,根在群众获得感。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很清楚:“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对我们乡镇干部而言,村里的路修好了没有、群众的饮水安全了没有、老人的养老有没有着落、孩子的上学有没有保障——这些才是政绩的真正内容。那种只顾把集镇面子工程做得漂漂亮亮、却对偏远村组的烂路视而不见的做法,是典型的政绩观偏差;那种热衷于迎接检查、拍照留痕,却对群众的急难愁盼拖而不决的行为,是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
(三)坚持人民至上,要在施政中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在权力观上,从“官本位”转向“民本位”,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不能用来为己牟私;二是在政绩观上,从追求“显绩”转向深耕“潜绩”,那些默默无闻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往往比轰轰烈烈的“形象工程”更有价值,谷文昌同志当年在东山岛种下的木麻黄,就是这种“潜绩”最生动的注脚;三是在群众观上,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把群众当主人,把自己当公仆,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说话、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谋划推进乡镇各项工作,要时时叩问:这件事群众满不满意?这个项目群众得没得到实惠?这项政策群众理不理解、支不支持?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答好了,政绩观自然就端正了。
二、坚持责任担当的价值追求,以“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干事创业
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一句话,我认为乡镇干部尤其要铭记在心:“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句话的前半句讲的是境界,后半句讲的是担当,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懒政怠政是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在当前干部队伍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干部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困难推着走;有的干部热衷于“表面文章”,会议开了一个又一个,台账做了一本又一本,但群众的实际问题一个没解决;有的干部把“不出事”当作最大政绩,把“稳住”当作最高追求,整日在“躺平”与“内卷”之间徘徊。这些表现,看似没有犯大错,实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不负责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这是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发出的明确信号。
(二)责任担当要体现在乡镇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环节。我们乡镇党委书记,承担的是“芝麻官千钧担”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县委书记研修班上说过:“县一级领导要谋几十万、上百万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计,管千头万绪的事务,这个舞台足够大。”乡镇虽比县域更小,但我们面对的是最直接的矛盾、最基层的群众、最具体的问题。产业发展遇到瓶颈,要敢于担当去破解;土地纠纷久拖不决,要敢于担当去化解;信访问题积累成堆,要敢于担当去面对。“为官避事平生耻”,这是古人的智慧,更应是我们的座右铭。
(三)担当作为要把握好“敢为”与“善为”的统一。担当不是蛮干,责任不是冲动。我们在乡镇工作中,既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也要有“入山问樵、入水问渔”的智慧。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与此同时,党中央明确要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我们要用好这一政策,既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2026年,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目标之一就是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责任担当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让“十五五”开局之年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三、坚持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筑牢抵御腐败侵蚀的思想防线
廉洁奉公,是领导干部的基本操守,也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党同志都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我们乡镇干部而言,廉洁不仅是个人品德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心问题。
(一)腐败是侵蚀基层政权的最大毒瘤。乡镇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腐败问题的高发地带。土地流转、工程发包、低保评定、惠农资金……这些领域都是群众最关注、也最容易滋生“微腐败”的地方。“微腐败”虽小,危害极大,它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直接败坏党在基层的形象,直接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必须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生命线。
(二)廉洁奉公要做到三个坚守。一是坚守权力观的底线,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绝不能用权力换取私利;二是坚守公私分明的原则,在工程发包、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关键环节,做到不偏袒、不徇私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三是坚守“八小时之外”的自律,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不让不良关系侵蚀自己的政治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秦岭违建别墅的根子就是腐败,这个教训极其深刻,我们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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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全镇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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