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局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特别是作为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使命,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税务局党支部纪检委员,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反观自身,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的“温差”现象依然存在,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和县局组织的政治轮训,但在个人自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往往是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缺乏系统性、钻研性的深度研读。在2025年县局推行的“政治+业务”双学双促机制中,我虽然完成了规定的学习任务,但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纪检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上,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例如,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新动向时,思考不够深入,提出的防控建议针对性不强,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2.政治“三力”锤炼不够过硬,从政治高度审视税务纪检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对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虽然能够在思想上高度认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将其转化为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还不够强烈。有时看待一些税务干部的作风问题或一般性违纪问题,习惯于从业务规范或行政管理的角度去评判、去处理,未能第一时间上升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审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加强。比如,在对某税务分局税收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时,对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源挖掘不深,未能从维护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政治高度去推动整改。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不足,存在“中梗阻”现象。对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虽然能够及时传达,但在结合本支部、本单位的税收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上思考不多、办法不活。有时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缺乏结合基层实际进行细化和创新的主动性。对于县局党委纪律检查组部署的专项监督任务,有时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报了表”,但在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偏上做得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纪检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更应该在党性修养上作表率。但深刻检视,自己在这方面还存在差距:
1.党性锤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所减弱,自我革命精神不足。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潜意识里产生了“老资格”思想,认为自己的党性观念已经定型,不会出大问题,从而在持续的党性锻炼上有所松懈。参加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例行公事”心态,满足于“人到、心到、话到”,但在触及灵魂的自我剖析和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上做得还不够。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问题,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怕伤和气、怕丢选票;对自身的缺点,有时也是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
2.理想信念教育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教育方式方法单一。作为支部纪检委员,协助支部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是我的分内之责。但在协助支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方式方法不够新颖,多是传统的念文件、读报纸、观看警示教育片,缺乏互动性、沉浸式的教育载体。对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化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2025年支部组织的几次主题党日活动中,虽然安排了理想信念教育内容,但形式较为呆板,未能充分调动党员的参与热情,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3.组织纪律观念的执行刚性不够强,日常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协助支部抓纪律、管队伍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个别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时仅仅是口头提醒,没有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进行严肃批评或相应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涉及组织人事纪律的关键环节,虽然程序上合规,但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干部廉政情况方面,工作还可以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对照这一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也经常强调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次数还不够多、范围还不够广。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数据、听汇报,对纳税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在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时,对于涉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有查处,但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未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例如,在2025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监督检查中,更多关注的是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对隐藏在背后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深层次问题深挖细究不够。
2.对组织的敬畏之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尚有欠缺。虽然能够在思想上敬畏组织、服从组织安排,但在行动上,将组织赋予的纪检委员职责更多地看作是份内工作,缺乏将其视为沉甸甸政治责任和崇高使命的深刻体悟。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向县局党委纪律检查组和支部书记汇报工作、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全面。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或棘手的违纪线索,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怕“引火烧身”、怕“得罪人”,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
3.法纪意识的“高压线”触动力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纪检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虽然熟知各项党纪法规,但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有时对政策的把握不够精准,执纪的尺度有时存在偏差。在开展执纪审查时,有时过于注重实体公正,而对程序合规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定的“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在日常监督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提升空间,有时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办事,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作为纪检委员,不仅要自身正、自身硬,还要在护航税收中心工作中展现担当。在这方面,我做得还不够好:
1.履职尽责的标准不高,存在“守摊子”思想。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时,有时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规定动作”,对于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创新性地开展监督工作,主动思考谋划不够。对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如个别干部“慵懒散拖”等作风顽疾,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韧劲,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在2025年县局组织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中,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各阶段任务,但对查摆出的问题跟踪问效不够,未能完全杜绝问题的反弹回潮。
2.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斗争精神不够强。面对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挑战,如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发现和查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履行监督职责时,特别是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上,存在一定的顾虑和畏难情绪,怕影响班子团结、怕打击报复,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对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也只是点到为止,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
3.担当作为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时工作停留在“二传手”层面,对上级部署的工作,简单地转发给党小组或党员,缺乏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在撰写纪检工作报告、分析研判廉政风险时,有时存在照抄照搬、应付了事的现象,结合本支部实际的深度分析不多,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工作中偶尔也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纪检委员,协助支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我的天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1.协助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于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主动向支部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不够经常。在协助支部书记分析研判支部政治生态、排查廉政风险点时,有时只是提供基础数据,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有价值的判断。对于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监督提醒不够到位,未能有效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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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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