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夯实“稳”的思想根基
政绩观直接反映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是干事创业的思想“总开关”。对于身处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的政法干部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关乎个人成长,更直接关系到一方平安、群众福祉。结合分管维护稳定工作实际,我深刻体会到,必须从政治高度、人民立场和实践维度全面把握其核心要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必须坚持政治属性,把牢“稳”的方向。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维稳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正确的政绩观,首要的是政治政绩观。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作为衡量一切维稳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实践中,要自觉将维稳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任何偏离这一政治方向的所谓“业绩”,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甚至可能带来难以估量的政治风险。因此,我们的政绩必须首先体现在对党绝对忠诚、令行禁止上,体现在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上。
二是必须恪守为民宗旨,校准“稳”的坐标。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深厚基础。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是为民造福的政绩观。维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宁、维护群众权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维稳工作成效的“试金石”。要坚决反对那些脱离群众、忽视民生,只追求表面“太平无事”、却对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的错误倾向。真正的政绩,应体现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体现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次矛盾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体现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只有站稳人民立场,我们的“稳”才能稳得牢固、稳得持久,才能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强化系统思维,掌握“稳”的方法。社会稳定是动态的、持续的复杂系统工程,而非一劳永逸的静态结果。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遵循规律、科学务实的政绩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秩序与活力、打击与保护、当前与长远等一系列重大关系。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稳定”而掩盖矛盾、压制诉求,那无异于埋下更大的隐患;也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我们的政绩,应体现在建立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升风险预警预防能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上,体现在实现从被动保稳向主动创稳、从静态维稳向动态维稳、从应急管控向常态化治理的转变上。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稳定,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二、紧密联系维稳工作实际,剖析政绩观易入的误区
维护稳定工作处于矛盾焦点、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政绩观容易出现偏差,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深刻反思,自觉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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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基石——分XX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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