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春潮涌动万象新,凝心聚力启新程。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的关键时期,市公安局党委专门举办此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政治任务,也是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全市公安机关锚定政治方向、校准发展坐标、锤炼过硬作风、推动事业跨越的现实需要。
此次读书班为期两天,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分局及市局直属内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联系实际思、深入交流议,核心目的就是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示范带动全市公安民警辅警把正确政绩观根植于心、外化于行,以思想之舵领航发展之路,以实干之力扛起使命之责,为新时代新征程XX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凝聚奋进力量。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和公安工作实际,围绕为什么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怎样践行正确政绩观三个核心问题,作开班动员讲话,与同志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与现实紧迫性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政绩的根本看法和价值取向,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履职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决定干事创业的方向、力度与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内涵、核心要求与实践路径,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肩负着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其政绩观是否正确、政绩导向是否鲜明,不仅关系公安队伍自身建设,更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切身利益。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全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守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的必然要求
公安队伍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绝对忠诚是第一要求。正确政绩观的首要前提是政治忠诚,核心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历史维度看,人民公安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在党的旗帜下行动和战斗,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一代代公安人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铸就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从现实维度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考验更严峻。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从实践维度看,公安工作的一切政绩,都必须以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完成党赋予的使命任务为根本衡量标准。背离了这一标准,政绩就会偏离方向、失去意义,甚至会犯方向性、原则性错误。全市公安机关必须以正确政绩观锤炼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绝对忠诚作为公安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听党话、跟党走。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的核心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造福是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价值追求。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执法办案,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每一项举措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正确政绩观,本质上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就是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当前,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更高、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切、对优质服务的要求更实,既期盼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也期盼个人权益得到保障;既期盼违法犯罪得到严惩,也期盼执法办案公平公正;既期盼办事流程高效便捷,也期盼服务态度暖心贴心。反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与群众期盼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单位重打击数量、轻办案质量,重案件侦破、轻追赃挽损,群众损失难以挽回;有的部门重管理、轻服务,窗口服务效率不高、态度生硬,群众办事“来回跑、多头跑”;有的民警对民生小案重视不够,对群众急难愁盼回应不及时,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没有真正把人民至上刻在心里、落到实处。全市公安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公安工作的政绩,不是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的数字,而是体现在群众安全感的提升上、体现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上、体现在服务群众的实效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口碑里。只有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筑牢公安工作最坚实的群众根基。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主题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核心是高质量发展。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思路、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对照现代化建设目标,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有的工作重形式、轻实效,搞“花架子”“表面文章”,看似轰轰烈烈,实则效果不佳;有的决策重主观、轻调研,脱离基层实际、脱离业务规律,工作推进难、落地难;有的发展重眼前、轻长远,只顾当下任务、忽视基础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有的作风重表态、轻落实,口号喊得响、行动落得慢,工作标准不高、成效不好。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XX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进程,究其根本,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作风不实导致的。公安工作是系统性、专业性、实践性极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必须遵循规律、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才能行稳致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摒弃急功近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倾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公安工作规律,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能力水平,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以高质量政绩推动XX公安工作实现大跨越、大提升。
(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的关键举措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铁军,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正确政绩观与过硬队伍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正确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修身律己、履职尽责的思想准则,能引导民警辅警明方向、守底线、担使命;另一方面,只有队伍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才能践行好正确政绩观,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当前,全市公安队伍整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私心杂念作祟,追求个人政绩、局部政绩,忽视全局利益、群众利益;有的民警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难以胜任新时代公安工作;有的单位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执法不规范、服务不文明,损害公安队伍形象。这些问题,本质上是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出现了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以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全体民警辅警校正思想坐标、端正履职态度、锤炼过硬作风,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把队伍建设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安铁军。
二、把握实践要求,锚定核心方向,牢牢树立符合新时代公安使命的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我们指明了实践路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市公安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聚焦锤炼坚强党性、坚守人民至上、遵循客观规律、坚持真抓实干**四个核心维度,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公安业绩。
(一)必须锤炼坚强党性,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根基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正确政绩观源于坚强的党性。没有坚强的党性,政绩观就会偏离方向,干事创业就会失去灵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锤炼党性作为终身课题,以党性立身做事,以党性校准政绩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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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上的开班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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