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读书班的安排,我很荣幸能在此与大家交流学习体会。这次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我们廓清了思想迷雾,校准了行动航标。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是一个必须时刻自省的重大课题。下面,我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分享三点思考,与同志们共勉。
一、站稳人民立场,弄清“政绩为谁创”的根本问题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人民。政绩的成色好不好、分量足不足,最终要由人民来评判。
(一)价值取向要从“管理”转向“服务”
过去,我们可能更多地强调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习惯于用刚性手段维护秩序。但新时代的群众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完成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将办公窗口前移到群众家门口,将服务触角延伸至社会最末梢。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探索推动基层警务服务进村庄,打造“一窗通办、一站服务”的便民中心,让群众办事少跑腿,这些举措的背后,正是政绩观的深刻变革。真正的政绩,不是建了多少高楼大院,而是拆掉了多少堵隔在警民之间的“心墙”,是群众发自内心的那一句“有困难,找警察”的信任。
(二)评价标尺要从“数据”转向“感受”
作为公安局长,我每天都会接触到大量数字:破案率、打击数、调解纠纷量等等。这些数字固然重要,是衡量工作成效的客观依据。但如果陷入“数据政绩”的怪圈,就容易偏离正确方向。一个案件的告破,对我们而言可能只是年度报表上增加的一个数字,但对受害群众而言,却是天大的事,是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比冰冷的数字更重要的,是群众的切身感受。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才是检验公安政绩的根本标准。政绩不在纸面上、不在报告里,而在街头巷尾的安宁祥和里,在百姓安居乐业的笑容里。我们必须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让群众的口碑成为衡量我们工作的“金杯银杯”。
(三)工作重心要从“显功”转向“潜功”
公安工作有其特殊性,破大案、抓要犯固然是群众拍手称快的“显功”,但大量不易察觉的“潜功”同样至关重要。比如,深入社区排查化解一个可能激化的矛盾,及时消除一处公共安全隐患,耐心劝阻一位即将上当受骗的群众,这些工作看似平凡,却如“润物细无声”般守护着一方平安。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雷厉风行,也要久久为功,甘坐冷板凳,肯下“绣花”功夫。要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注重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将大量精力投入到风险防范源头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中去,以持之以恒的努力换取长治久安。
二、锤炼过硬党性,答好“政绩靠谁创”的关键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源于一支队伍的信念、作风和能力。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须依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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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公安局长在全县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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