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走在前、作表率,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现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核心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本次学习教育的核心目标是,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正确政绩观熔铸于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核心要求上,必须做到“三个更高”和“三个融合”。“三个更高”即学习领悟的标准要更高,查摆问题的尺度要更严,整改落实的成效要更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我革命中的表率作用。“三个融合”即将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深度融合,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深度融合,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可能存在的重办案数量轻监督质效、重显性指标轻治本抓源、重事后惩处轻日常监督等政绩观偏差问题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奋力谱写XX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关键举措
本次学习教育从2026年3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任务,不分阶段、不搞变通,确保各项举措贯穿始终、落到实处。
(一)坚持更高标准深化学习研讨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理论武装上作示范。
一是原原本本系统学。把个人自学作为基础环节贯穿始终,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书目和篇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绩观,就是体现在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上。
二是专题研讨深入学。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从3月下旬至6月,围绕“正确政绩观与政治监督精准化”、“正确政绩观与监督执纪执法的价值取向”、“正确政绩观与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等主题,至少开展3次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发言提纲,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各室(部)、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要依托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交流,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三是正反典型对比学。充分运用中央和省市纪委编发的正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近年来查处的因政绩观错位导致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的案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干部在政绩观上的蜕变轨迹和思想根源,引导广大干部在对照反思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查摆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政绩观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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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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