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深入学习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担任乡镇综治中心主任并分管农业工作的实际,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剖析。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的价值取向、责任担当和工作作风,是干事创业的“第一粒扣子”。对于身处基层一线、直面群众诉求、肩负发展与稳定双重责任的我们而言,树立和践行符合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绩观,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精髓要义,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问题
正确政绩观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清晰的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基层工作,我认为首要的是在思想深处牢固确立三个认识层次:
第一,必须坚持“政绩为民”的根本立场。我们的一切工作,无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综治工作的成效,体现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上,体现在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上,这本身就是最重要的“隐性政绩”。农业工作的成效,则要看农民的钱袋子是否鼓起来、乡村面貌是否美起来、农业基础是否强起来。任何脱离群众需求、忽视群众感受的“政绩”,都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创造政绩必须始终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最终检验标准,坚决杜绝“为了领导注意、忽视群众满意”的错误倾向。
第二,必须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基层工作,特别是综治和农业领域,很多工作周期长、见效慢,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例如,社会治安基层基础的夯实、乡村善治体系的构建,非一朝一夕之功;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彻底改善,也需要持之以恒的投入和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求我们既要做显功,抓好当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潜功,甘于“铺路奠基”,做好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能热衷于“短平快”的“形象工程”,而对那些关乎乡村长远发展、但需要“接力跑”的“潜绩”工作缺乏耐心和定力。要有“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一任接着一任干。
第三,必须强化“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实践品格。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真抓实干上。它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我们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综治工作中,这意味着要真正下沉到村组社区,摸排真实矛盾风险,采取务实管用的化解措施,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报表数据的“平安”。在农业工作中,这意味着要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情农需,精准落实惠农政策,因地制宜发展产业,而不是搞“一刀切”或“盆景式”的样板。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乡村发展改革中体现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平安建设中践行正确政绩观,诠释好“创造什么政绩”的稳定篇章
作为综治中心主任,维护一方平安稳定是首要职责。在这一领域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从三个层面着力:
第一,追求“实质性平安”,而非“指标性平安”。平安建设的政绩,核心在于辖区是否真的和谐稳定,群众是否真有安全感。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工作重心放在源头治理和前端预防上。要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而不是仅仅追求案件数据的短期下降或“压案不立”。要推动“雪亮工程”等技防设施实用实效,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筑牢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这些工作可能不像破获大案要案那样“显眼”,但却是平安大厦的坚实根基,是真正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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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乡镇综治中心主任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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