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以案促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运转高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规范不同类型案件促改工作流程,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运行、规范化操作、常态化开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协同联动
监督检查部门:
职责定位: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承担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
具体职责:
统筹规划:负责制定年度以案促改工作计划,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任务。
线索管理: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确定需要开展以案促改的情形,提出启动建议。
组织协调:根据案件性质和整改需要,协调审查调查部门、相关派驻(派出)机构、案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
督促指导:指导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机制;全程跟踪整改进展,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成果运用:汇总分析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共性问题,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推动面上治理。
监督检查:对案发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提出问责建议。
审查调查部门:
职责定位: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承担剖析根源、提出建议、推动整改的源头责任。
具体职责:
深挖剖析: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同步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制度漏洞、管理短板、思想根源和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
精准建议:案件办结后,在规定时限内形成高质量的《以案促改建议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内容应包括案件暴露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内容、时限要求等)。
及时移送:将《以案促改建议书》及相关材料及时移送负责该领域或单位的监督检查部门(或相关派驻机构)。
协同参与:根据监督检查部门安排,参与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剖析原因;参与整改方案的审核把关;对专业性强的整改措施提供咨询意见。
反馈评估:对案发单位反馈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审阅,评估整改措施是否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是否切实可行,向监督检查部门反馈意见。
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报告中关注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可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建议,供审查调查部门形成建议书时参考。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警示教育资源,指导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宣传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和经验。
相关派驻(派出)机构:负责督促驻在单位(监督单位)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指导、监督、检查驻在单位(监督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并向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报告情况。
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承担以案促改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按要求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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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纪委监委关于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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