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共治视角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的机制与对策——基于安康市的调研与实践

2026-04-12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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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持续为基层减负”与“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双重部署,破解“基层治理资源趋紧与监管效能要求提升的结构性矛盾”,我们于2025年8月至12月开展专题调研。本次调研聚焦“减负≠减效能”核心命题,在全市12县(市、区),通过“三查两访”方式开展工作:核查2024-2025年“三资”业务台账、合同档案,抽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记录;访谈安康市、福建省漳州等市的镇村干部(含经管站人员)、村民代表等方式,最终形成本报告,为全市优化“三资”监管体系、助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一、安康市“三资”监管成效与基础

近年来,我市以“数字赋能+机制创新”为抓手,在保障基层减负的同时推动监管效能提升,为集体经济发展筑牢基础,核心成效以数据佐证如下。

(一)数字监管覆盖全域,减负与效率双提升

平台贯通率达99.99%:2021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平台建设,17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上线建账,2024年平稳接入“陕农经”平台,截至2025年12月,建立16525个组织,已记账组织1814个,登记合同34719份。基层人工台账填报量减少70%;资金监管效率提升60%: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累计完成线上审批支付16933笔、金额11.7亿元,有效减少了白条抵库、坐收坐支,镇级审核时间从平均3天压缩至4小时;数据支撑精准化:录入资产卡片13.8万份、成员信息146万人、资产变动记录3.2万条,为收益分配提供数据支撑,2024年村均经营性收益较上一年增长18.2%。但平台功能仍存在“重记录、轻预警”“重公开、轻互动”的短板,为后续问题埋下隐患。

(二)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风险防控能力增强

合同整改率超95%:通过“六查”(查主体、期限、履约、收缴、备案、合规)清理合同6万余份,整改问题合同5.6万份,收回集体土地4.1万亩,收回集体资产1.7亿元,追缴合同欠款1.4亿元;财务规范从无到有:整治532个村财务问题,追回侵占资金116.31万元;整改不规范账务97万元;化解债务69.28万元;协同监管形成震慑:构建了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农业等多部门的监管体系,开展跨县区交叉审计、县级提级审计,2025年开展村两委换届“清账”审计工作,审计行政村1762个、查处违法案件26个,审计资金总额141.04亿元、追回资金损失14.24万元,移交纪委31人。但历史合同整改仍有遗留问题,且新签合同的专业审核缺位问题尚未根治。

(三)机制创新激发动能,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三联”机制在中省媒体推广:以“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为核心框架,全市已实现1673个党支部与百万余群众结对,推动产业链协同、资产入股和利润分配,把党建活力转化为产业动力,实现了农村经济提质增效、群众增收致富的多赢局面。

“国企带镇村”模式被列为全国改革案例:汉阴县以县级乡村振兴集团为核心、镇级国企子公司为桥梁、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通过县级国企统筹资金,减少村级单独决策的资金使用风险,同步实现资金流向全程可追溯,20232024年累计实现利税3052万元,为全县89个村分红约343万元,带动约4000人就业,人均增收约3000元。

群众获得感提升:2024年全市集体经济成员分红超3762万元(较2017年增长23倍),1780个村(社区)全部消除“空壳村”,9个单位被获评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2024年安康市村均资产总额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2%,但资金闲置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

二、基层‘三资’监管质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分析

尽管成效显著,但调研发现,“减负要求严、监管标准高、基层能力弱”的三重压力仍致矛盾凸显,具体表现及成因如下。

(一)合同审核缺专业、缺程序,资产流失风险加剧。受访村中,12个村存在合同“三不规范”:资产折股不计折旧(如某村价值180万元社区工厂租期5年,约定年租金3.6万元,一次性付清租金18万元,预计社区工厂使用年限15年,年折旧应计提12万元,五年合同村集体实际亏损48万元)、资源发包程序违法(某组擅自转让河滩地给非集体成员)、权属界定不清(村集体签订了100万资金的入股分红合同,但并未明确村集体的股权份额)。

主要原因是县镇级经管站平均每站仅2-3人,45岁以上人员占比超60%,财会、法律专业背景者不足30%,镇级无力开展实质性审核,本应进行“村级初审-镇级复审”双环节,实质变为“村级直报”;另外,部分干部为完成招商任务,“重引进、轻审核”,将合同审查简化为“签字备案”。

(二)部门权责交叉,资产移交责权追溯难。扶贫资产、衔接项目移交中,80%仅以“清单式”移交(无权属证明、收益分配约定),如某镇移交蔬菜加工厂房未明确使用期限,某项目将“苗木栽种”(生产性投入)记为经营性资产,导致账实不符。

主要原因是部门“九龙治水”:项目建设(镇)、验收(部门)、接收(村)环节无统一标准,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权责重叠,帮扶单位捐赠集体资金权属不清;建设完工资产移交程序简化过度,“四议两公开”移交程序流于形式,村民知情权缺失,某村移交资产时接交方仅村党支部书记一人签字确认;脱贫攻坚时期大部分项目“先建设、后补手续”,确权资料不全,扶贫资产问题虽确定了“四个一批”的方式处理,但基层无力溯源整改。

(三)资金使用低效,发展与安全失衡。2024年底全市村集体闲置经营性资金10.67亿元。2.78亿元投资款无法收回;基层缺乏市场研判能力,为规避追责,78%村选择“低收益持股”(如汉滨区投入扶贫开发公司的年资金收益率不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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